第37章 去尼玛的失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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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醒来的时候,时敛森已经连续开了两场高层会议,现如今他是花纪当仁不让的决策者,部署完这一季的首要执行任务,时间嗖地一下就过了饭点。
田星点了两份简餐,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会客沙发上啃三明治,这幅光景好不凄凄惨惨戚戚。
在田星眼里,时敛森除了做好自己工作上的分内事之外,简直是个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士,无论大小事全一股脑扔给他来做。虽说他是特助没错,拿的薪水也是能甩出同行几条街的,可时敛森的手真心伸得太长了点,公事上对他公事公办也就算了,现在就连私事都要掺一脚,这种感觉很不好受!
时敛森一手捧着咖啡杯,一手划着手机,若无其事提议:“要不给你周末去报个中文补习班吧。学费由公司给你全额报销,就当全方面培养员工的知识。”并不是商量询问的口吻,而是陈述句。
田星终于停下喋喋不休的嘴,他敬职敬业,休息时间都争分夺秒抓紧汇报接下去的行程细节,可时敛森愣是不领情,本想给林鹿拨个电话过去,奈何连这样的权利都被田星剥夺了去。
不过,想让他报中文班也是有理可寻的,他这个白字先生,早晨硬生生将林鹿的名字念成了“林比”,时敛森那叫一个恨啊,连着俩小时没给过他好脸色看。
你千万别指望一个ABC能看懂几个中文字,田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看不懂时全靠蒙,结果就蒙出事情来了吧!
田星求爷爷告奶奶了很久都没用,直到救星出现,他才溜之大吉。
这位救星便是他口中的“林比”,她洗漱干净,穿了时敛森帮她准备的新衣服,随便做了一点面食当午餐。
已经很久没有睡到日上三竿过,林鹿实际是个生活自律、交友圈健康、并且几乎没有恶习的人。这样散漫的浮生,于她而言是不可多得的时光,是时敛森赠予的礼物。
“现在才起来?”时敛森问得不甚在意,实则开会的时候还忍不住分心看了几回手机屏幕呢,别以为田星没注意到,就是没敢拆自家老板的台。
“嗯,我刚吃过饭,你呢?”
“也刚吃完。”
“忙吗?”
“忙啊,也就接你个电话的空。”这话不是吹的。
“我准备出门散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时敛森佯装会错意,轻笑着问得极其暧昧:“想吃——”他存了心拖长尾音:“你。”
林鹿气恼,这人是愈发厚脸皮,在她面前再不像最初时那样惜字如金了,也不再动不动就一本正经说教,而是荤腥不忌,得了机会就要在口头上碾压她。
见林鹿不答话,他继续撩拨:“你做?我吃?”
越说越离谱,林鹿存了一百个想挂电话的心,没好气来一句:“那个,亲戚造访,我就是通知你一下,这周改吃素了。”
时敛森拉长着脸,唉声叹气:“早不来晚不来现在才来,她就这么爱凑热闹?”
林鹿笑笑不说话,后来两人开始聊起大飞,它特别受林鹿的喜欢,于是林鹿向时敛森了解了不少它的生活习惯及喜好。
“我可以牵它出去玩吗?”林鹿问。
“看我心情。”
林鹿不解:“为什么是看你心情而不是看它心情?”
“和我打电话,五分钟聊我的事情,半小时聊大飞?”时敛森醋意乱飞,这人占有欲强到连狗的醋都吃,可叫人如何是好?
不过,这些话都当不得真,不过是闲聊时的催情剂罢了。
林鹿能喜欢大飞,这是时敛森乐见其成的,这样看来,以后的日子能和平共处。
挂了电话,林鹿和大飞在客厅里玩了很久,直到大飞趴在她的脚边呼呼大睡,林鹿这才准备下楼。
只是,她莫名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以为不是王天天便是言子承突然回家了,她起身走到玄关处,但发现自己猜错了。
站在门外的人是个子瘦高气质矜贵的方乔,并未化妆,素面朝天的模样,却是格外养眼,当之无愧封她为素颜女神的称号。
方乔没有过多的客套,见林鹿穿着拖鞋站在里头也没有露出刻意探究且不友好的眼神,她只是笑着进屋,轻轻关了门,随手将那只价值六位数的皮包搁在架子上,又熟门熟路打开鞋柜,拿出属于她的那双拖鞋换上。
动作一气呵成,抬起头时,淡笑着问了林鹿一句:“你已经住过来了?”
打死林鹿也猜不到来的人是方乔,众人皆知她是与时敛森匹配度最高的女人,一度传言时方两家即将强强联手,打造一个全新的商业帝国。
林鹿从未过问时敛森与之方乔的关系,也许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段风花雪月,所以她才能像今天这样,毫无违和感的站在这里和她心平气和地对话吧。
方乔的问话让林鹿很难回答,她确实昨晚住在这里,倒也没有真要住过来的意思。
林鹿轻轻地用了肯定的回答,这种情况下仍要否认也是真矫情,而方乔根本不会在意她回答是或不是,转而有些唐突的问:“请问你住哪一间?”
怕林鹿误会,即刻表明了自己的用意:“不好意思,因为我要来拿一些没来得及拿走的东西。”她是这样一个家教良好的姑娘,只是希望自己在取回东西的时候,怕林鹿有不方便之处。
“我和他一间房。”林鹿如实回答,这也许是她这辈子以来,说过最为出格的话了吧。
方乔沉默地笑了笑,只是说:“那好。”
说着,径自走到她曾经睡过的一间客卧。
转身以后,林鹿心想,方乔是真美,美得自带一种侵略。她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说话时的样子也很美,就连不说话光眨眨眼也是美得如痴如醉。
然而,她居然没有一点点强人所难,反观自己,倒是小肚鸡肠得很,字里行间充满了宣示主权的意思。实则,她也只是实话实话而已,从没想过要让谁下不来台。
大飞睡得很死,甚至打着呼噜,完全睡得事不关己。
方乔取了东西很快就出来了,林鹿不知该走开还是站在原地,还没动作,方乔已经折回到她身边。
离开前,她留下了这间房子的钥匙,没有交到林鹿的手里,直接放在玄关处的木架上。
方乔没有解释,她相信时敛森会处理好这样不必要的误会,她显然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
时敛森不爱她,她便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时敛森爱林鹿,所以她是这里永远的女主人,自己不过是被时敛森留宿过几晚的房客。她分得清自己的立场,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林鹿,请将这把钥匙帮我还给时敛森,谢谢。”方乔重新弯腰穿鞋,同时拿走了这双露趾的毛茸茸的浅灰色ugg拖鞋。
“不客气。”林鹿不懂如何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是顺着话头往下接。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冒昧了,没有事前打声招就过来。”方乔表示出歉意。
林鹿摆摆手,反而比她更不好意思:“如果我知道你会过来,我应该提前回避的。”她的声音很小,透着不自信,所以表现得像是她搅了方乔的好事一样。
这样的不自信并非空穴来风的,任谁也不相信,和时敛森在一起的人,竟然是一无所长的自己,而不是与时敛森并肩的方乔。
方乔笑了,不知林鹿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自己不讨厌林鹿倒是真的。
方乔转身前说:“再见,林鹿。”
林鹿说:“再见,方乔。”
下行的电梯里,方乔生平第一次为感情的事落了泪,她在镜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畔和鼻尖,蹲下去抱住自己失声痛哭。
怎么办,四岁的方乔喜欢六岁的时敛森,二十四岁的方乔依然喜欢二十六岁的时敛森。
可是六岁之后的时敛森,这辈子再不喜欢方乔了。
方乔知道,余生的时敛森,只会爱林鹿一个人。
说不清为什么,她相信直觉。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底楼,电梯门打开之前,方乔胡乱抹了把泪,任性地仰起头,正对着摄像头,生硬地挤出一个全世界最甜美的笑容,大声对着摄像头喊道:“时敛森,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再见!”
她快步走出楼厅,微风吹过她的脸庞,拭干了脸上的泪痕。这一回,她不需要强装出一个善解人意优雅从容的方乔了,她只是一个想要被爱却换来背叛的小女人。
方乔在四下无人时,也常常会露出幼稚粗俗的一面,她心有不甘地碎碎念:“面包有了,爱情还会远吗?去尼玛的失恋森!”
时敛森一下午打了好多喷嚏,显然不是被诅咒的,他不知不觉患上感冒了。
对面是阿谀奉承的黎潮江,这些日子整日来公司盯梢时敛森,因为他出现在这里的次数实在太过频繁,不知情的还以为是被甩后不死心的前任。前几次白跑了好多趟,时敛森忙得分身乏术,没有美国时间接见他,他总是从天亮守到天黑,最后被田星灰头土脸的打发走。
今日得了空,黎潮江倒是不负所望,带着满满的诚意来到时敛森面前。
和他一同前来的,还有曾经当着别人面,当众给过时敛森下马威的谈老头。他几十年来见风使舵惯了,风吹哪他便倒哪。
时敛森不计前嫌,直入主题。
黎潮江和谈老头在莎莉的股权加起来总共是百分之二十七,黎潮生占有百分之二十,如若时敛森吃下两人手中的股份,他便是莎莉的第二大股东,在他之上的便是莎莉的创始人黎昌新黎老头。
谈判了一个下午,时敛森最后说:“一周后,我给你们答复。”
黎潮江急忙道:“时总,这真的是我所能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你的诚意我看到了,但这并不足以影响我的判断,不是吗?”时敛森斜睨一眼,他是不屑的,他从来没看上过莎莉的一切。况且,他的便宜除了林鹿,真没谁可以随便白占的。
不过,黎潮生不是喜欢把人逼到墙脚吗?2.4亿美金收购花纪?
时敛森眸中泛起精光,提了提嘴角,轻轻地笑了。他捏着手中的笔转了几圈,心里想着,这场反收购应该会挺精彩的吧?
下周,花纪的新品正要上市,不如为顾客博个眼球,让他们买产品之余看场好戏倒不失为一个标新立异的好想法。
林鹿醒来的时候,时敛森已经连续开了两场高层会议,现如今他是花纪当仁不让的决策者,部署完这一季的首要执行任务,时间嗖地一下就过了饭点。
田星点了两份简餐,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会客沙发上啃三明治,这幅光景好不凄凄惨惨戚戚。
在田星眼里,时敛森除了做好自己工作上的分内事之外,简直是个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士,无论大小事全一股脑扔给他来做。虽说他是特助没错,拿的薪水也是能甩出同行几条街的,可时敛森的手真心伸得太长了点,公事上对他公事公办也就算了,现在就连私事都要掺一脚,这种感觉很不好受!
时敛森一手捧着咖啡杯,一手划着手机,若无其事提议:“要不给你周末去报个中文补习班吧。学费由公司给你全额报销,就当全方面培养员工的知识。”并不是商量询问的口吻,而是陈述句。
田星终于停下喋喋不休的嘴,他敬职敬业,休息时间都争分夺秒抓紧汇报接下去的行程细节,可时敛森愣是不领情,本想给林鹿拨个电话过去,奈何连这样的权利都被田星剥夺了去。
不过,想让他报中文班也是有理可寻的,他这个白字先生,早晨硬生生将林鹿的名字念成了“林比”,时敛森那叫一个恨啊,连着俩小时没给过他好脸色看。
你千万别指望一个ABC能看懂几个中文字,田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看不懂时全靠蒙,结果就蒙出事情来了吧!
田星求爷爷告奶奶了很久都没用,直到救星出现,他才溜之大吉。
这位救星便是他口中的“林比”,她洗漱干净,穿了时敛森帮她准备的新衣服,随便做了一点面食当午餐。
已经很久没有睡到日上三竿过,林鹿实际是个生活自律、交友圈健康、并且几乎没有恶习的人。这样散漫的浮生,于她而言是不可多得的时光,是时敛森赠予的礼物。
“现在才起来?”时敛森问得不甚在意,实则开会的时候还忍不住分心看了几回手机屏幕呢,别以为田星没注意到,就是没敢拆自家老板的台。
“嗯,我刚吃过饭,你呢?”
“也刚吃完。”
“忙吗?”
“忙啊,也就接你个电话的空。”这话不是吹的。
“我准备出门散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时敛森佯装会错意,轻笑着问得极其暧昧:“想吃——”他存了心拖长尾音:“你。”
林鹿气恼,这人是愈发厚脸皮,在她面前再不像最初时那样惜字如金了,也不再动不动就一本正经说教,而是荤腥不忌,得了机会就要在口头上碾压她。
见林鹿不答话,他继续撩拨:“你做?我吃?”
越说越离谱,林鹿存了一百个想挂电话的心,没好气来一句:“那个,亲戚造访,我就是通知你一下,这周改吃素了。”
时敛森拉长着脸,唉声叹气:“早不来晚不来现在才来,她就这么爱凑热闹?”
林鹿笑笑不说话,后来两人开始聊起大飞,它特别受林鹿的喜欢,于是林鹿向时敛森了解了不少它的生活习惯及喜好。
“我可以牵它出去玩吗?”林鹿问。
“看我心情。”
林鹿不解:“为什么是看你心情而不是看它心情?”
“和我打电话,五分钟聊我的事情,半小时聊大飞?”时敛森醋意乱飞,这人占有欲强到连狗的醋都吃,可叫人如何是好?
不过,这些话都当不得真,不过是闲聊时的催情剂罢了。
林鹿能喜欢大飞,这是时敛森乐见其成的,这样看来,以后的日子能和平共处。
挂了电话,林鹿和大飞在客厅里玩了很久,直到大飞趴在她的脚边呼呼大睡,林鹿这才准备下楼。
只是,她莫名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以为不是王天天便是言子承突然回家了,她起身走到玄关处,但发现自己猜错了。
站在门外的人是个子瘦高气质矜贵的方乔,并未化妆,素面朝天的模样,却是格外养眼,当之无愧封她为素颜女神的称号。
方乔没有过多的客套,见林鹿穿着拖鞋站在里头也没有露出刻意探究且不友好的眼神,她只是笑着进屋,轻轻关了门,随手将那只价值六位数的皮包搁在架子上,又熟门熟路打开鞋柜,拿出属于她的那双拖鞋换上。
动作一气呵成,抬起头时,淡笑着问了林鹿一句:“你已经住过来了?”
打死林鹿也猜不到来的人是方乔,众人皆知她是与时敛森匹配度最高的女人,一度传言时方两家即将强强联手,打造一个全新的商业帝国。
林鹿从未过问时敛森与之方乔的关系,也许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段风花雪月,所以她才能像今天这样,毫无违和感的站在这里和她心平气和地对话吧。
方乔的问话让林鹿很难回答,她确实昨晚住在这里,倒也没有真要住过来的意思。
林鹿轻轻地用了肯定的回答,这种情况下仍要否认也是真矫情,而方乔根本不会在意她回答是或不是,转而有些唐突的问:“请问你住哪一间?”
怕林鹿误会,即刻表明了自己的用意:“不好意思,因为我要来拿一些没来得及拿走的东西。”她是这样一个家教良好的姑娘,只是希望自己在取回东西的时候,怕林鹿有不方便之处。
“我和他一间房。”林鹿如实回答,这也许是她这辈子以来,说过最为出格的话了吧。
方乔沉默地笑了笑,只是说:“那好。”
说着,径自走到她曾经睡过的一间客卧。
转身以后,林鹿心想,方乔是真美,美得自带一种侵略。她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说话时的样子也很美,就连不说话光眨眨眼也是美得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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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睡得很死,甚至打着呼噜,完全睡得事不关己。
方乔取了东西很快就出来了,林鹿不知该走开还是站在原地,还没动作,方乔已经折回到她身边。
离开前,她留下了这间房子的钥匙,没有交到林鹿的手里,直接放在玄关处的木架上。
方乔没有解释,她相信时敛森会处理好这样不必要的误会,她显然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
时敛森不爱她,她便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时敛森爱林鹿,所以她是这里永远的女主人,自己不过是被时敛森留宿过几晚的房客。她分得清自己的立场,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林鹿,请将这把钥匙帮我还给时敛森,谢谢。”方乔重新弯腰穿鞋,同时拿走了这双露趾的毛茸茸的浅灰色ugg拖鞋。
“不客气。”林鹿不懂如何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是顺着话头往下接。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冒昧了,没有事前打声招就过来。”方乔表示出歉意。
林鹿摆摆手,反而比她更不好意思:“如果我知道你会过来,我应该提前回避的。”她的声音很小,透着不自信,所以表现得像是她搅了方乔的好事一样。
这样的不自信并非空穴来风的,任谁也不相信,和时敛森在一起的人,竟然是一无所长的自己,而不是与时敛森并肩的方乔。
方乔笑了,不知林鹿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自己不讨厌林鹿倒是真的。
方乔转身前说:“再见,林鹿。”
林鹿说:“再见,方乔。”
下行的电梯里,方乔生平第一次为感情的事落了泪,她在镜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畔和鼻尖,蹲下去抱住自己失声痛哭。
怎么办,四岁的方乔喜欢六岁的时敛森,二十四岁的方乔依然喜欢二十六岁的时敛森。
可是六岁之后的时敛森,这辈子再不喜欢方乔了。
方乔知道,余生的时敛森,只会爱林鹿一个人。
说不清为什么,她相信直觉。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底楼,电梯门打开之前,方乔胡乱抹了把泪,任性地仰起头,正对着摄像头,生硬地挤出一个全世界最甜美的笑容,大声对着摄像头喊道:“时敛森,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再见!”
她快步走出楼厅,微风吹过她的脸庞,拭干了脸上的泪痕。这一回,她不需要强装出一个善解人意优雅从容的方乔了,她只是一个想要被爱却换来背叛的小女人。
方乔在四下无人时,也常常会露出幼稚粗俗的一面,她心有不甘地碎碎念:“面包有了,爱情还会远吗?去尼玛的失恋森!”
时敛森一下午打了好多喷嚏,显然不是被诅咒的,他不知不觉患上感冒了。
对面是阿谀奉承的黎潮江,这些日子整日来公司盯梢时敛森,因为他出现在这里的次数实在太过频繁,不知情的还以为是被甩后不死心的前任。前几次白跑了好多趟,时敛森忙得分身乏术,没有美国时间接见他,他总是从天亮守到天黑,最后被田星灰头土脸的打发走。
今日得了空,黎潮江倒是不负所望,带着满满的诚意来到时敛森面前。
和他一同前来的,还有曾经当着别人面,当众给过时敛森下马威的谈老头。他几十年来见风使舵惯了,风吹哪他便倒哪。
时敛森不计前嫌,直入主题。
黎潮江和谈老头在莎莉的股权加起来总共是百分之二十七,黎潮生占有百分之二十,如若时敛森吃下两人手中的股份,他便是莎莉的第二大股东,在他之上的便是莎莉的创始人黎昌新黎老头。
谈判了一个下午,时敛森最后说:“一周后,我给你们答复。”
黎潮江急忙道:“时总,这真的是我所能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你的诚意我看到了,但这并不足以影响我的判断,不是吗?”时敛森斜睨一眼,他是不屑的,他从来没看上过莎莉的一切。况且,他的便宜除了林鹿,真没谁可以随便白占的。
不过,黎潮生不是喜欢把人逼到墙脚吗?2.4亿美金收购花纪?
时敛森眸中泛起精光,提了提嘴角,轻轻地笑了。他捏着手中的笔转了几圈,心里想着,这场反收购应该会挺精彩的吧?
下周,花纪的新品正要上市,不如为顾客博个眼球,让他们买产品之余看场好戏倒不失为一个标新立异的好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