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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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玥六岁的时候,便在母亲纳喇氏安排下,请了一位落第举人为西席,教导她读书。只不过去年冬天,先生丧母,回老家丁忧去了。纳喇氏一时半会儿还未曾找到合适的新先生,盈玥闲得无聊,就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
当然了,主要原因还是缺钱花。
别看富察家富贵煊赫,但她一个小格格,月例银子实在没几个,不够花呀!何况她还有偌大一个小世界要添置日常用品!
何况她的性子,从上辈子就是个喜爱大手大脚买买买的,月例银子往往才到手没几日就挥霍完了。
没钱花的日子,是很苦逼的!
为了有钱花,那就只好想办法赚钱了。
闺阁的女孩子,若想赚钱,顶多整点绣品。可盈玥根本没好好学女红,她绣出来的东西,连狗爬都不如,自己都不忍直视,岂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结果想了半天,只好码字赚钱了。这个行当跟后世一样,门槛低、成本低,只要写得有意思,就能赚到钱。文笔上也不需要太好,这又不是出版诗集八股文神马的,白话一点也没关系。
因此盈玥文化水准,完全可以入门的。只不过要写得又意思,能抓住人心,就需要好好选择一下题材了。
在这个时代,写书可是有很多忌讳的,牵扯到朝廷、政治、内宫的自然不能写,媚俗色情的……额,她脸皮还没那么厚,写情情爱爱吧,她又没经验,所以只好些断案小说了,啥包公案、施公案的,都是这个时代非常流行的话本!
盈玥索性拉大旗扯虎皮,便往包拯身上杜撰了。
写断案小说,或许她不在行,但抄总行吧?
哈哈,老娘好歹是看过上千集死神小学生的人,精通各种离奇的杀人手法!
少年包公案之佛寺密室,就是这么抄出来的。
密室杀人,在这个时代,可是相当新鲜的词儿呢!门窗俱从内反锁的厢房中,一老者被利刃刺穿心口而死……鲜血从房门缝隙中淌出,一方丈、二僧人与三香客破门而入,却发现房中出了鲜血流干的老者,别无他人。
……
好吧,其实密室是咋整出来的很简单,古代的房屋门窗构造简单且不严密,房门底下都是有缝隙的,只需要用细线、用个小机关,把钥匙通过缝隙送回房内、送回死者的衣袖内。
真正让盈玥费脑细胞的是指证凶手需要的相关证据……以及杀人动机还有剧情的安排……
文芳斋老板催了五次稿,盈玥才总算是把佛寺密室的下部给写完了。
下部其实也正是揭秘部分,前半部的则正好卡在密室揭秘前。嗯,看过前半部的人,绝对会被她卡得寝食难安。
文芳斋老板正是寝食难安的人之一。
不过吊了这么久的胃口,也是时候祭出下部了。
盈玥眯着眼睛笑了,“二哥回来了吗?若是回来了,叫他过来一下。”——福隆安现在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翩翩少年了,如今在咸安宫官学读书。
她才八岁,怎么也不可能写出这种缜密离奇的断案,所以只只要借用一下福隆安的大旗了。赖得虎爹傅恒的严苛,福隆安在咸安宫官学中倒也颇有几分才学,再加上狐朋狗友的吹捧,便成了才子一般的人物!
才子,哼!只怕是连个秀才都考不出来!
盈玥召唤,福隆安屁颠屁颠跑了来,“月娘,我听说你写完了?快快快!先给我瞅瞅!!”
盈玥冲他翻了个白眼,将手稿甩给了福隆安:“赶紧送去文芳斋吧!”
“不急不急,我先给你斧正一下,省得你又写了白字!”福隆安笑嘻嘻、贱兮兮道!
盈玥黑了脸,去年写上半部的时候,福隆安也是以“斧正”为名,挑出个好几个“白字”。没办法,习惯了简体字,很容易缺胳膊少腿儿。结果被福隆安很是嘲笑了一通。
结果后来福隆安想要后半部,想要知道谁是凶手、密室是如何构造出来的——嘿嘿!盈玥就狠狠拖了他好几个月,可把福隆安给憋坏了。
哼!她这次可是仔细检查了好几遍,断断不会有“白字儿”了!
福隆安笑嘻嘻看着,看了两页便哈哈笑道:“果然!果然!那个书生便是少年包拯,我猜得果然不错!”
笑过之后,福隆安继续往下看,越看脸色越是凝肃,忍不住拍案而起,“原来是这么回事!只用一根小小丝线,就能把钥匙送到死者袖子里!月娘,这真的能做到吗?你该不会不是信口开河吧?”福隆安一脸怀疑之色。
盈玥脸黑如锅底,咬牙切齿道:“你放心,我叫清寒趴着当死尸,特意尝试过了!没问题!”
当了一次死尸的清寒脸蛋上露出幽怨之色,格格小小年纪,当真是异想天开!
福隆安这才安心了,继续低头看文,“让我瞅瞅,凶手是谁……卧槽!!居然是方丈大师?!”福隆安嗖的站了起来,满目愕然。
盈玥得意地笑了,她就是要选这个最慈眉善目的老方丈做凶手,就是要挑选一个你们人人都不会怀疑的人当凶手!这样才有戏剧性!
盈玥淡定地端起茶盏抿了一口,道:“好了,既然看完了,就赶紧送去文芳斋吧。”
福灵安将文稿折起来,塞进自己怀中,转身欲去,但又戛然止步,“对了,月娘,你说你怎么会选了‘清客’二字做笔名?你一个毛丫头,跟这俩字实在是南辕北辙啊!”
盈玥额头一凸,毛丫头你妹的!这个福隆安,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清客,其实便是富贵人家养的绑线凑趣的文人,清贵之客的意思。
可盈玥的“清客”,可不是这个意思啊……福隆安这个古人又怎么可能懂?
“行了,哪儿来那么多废话,赶紧去!”盈玥一脸不耐烦!
福隆安瘪了瘪嘴,“哼,你在大哥面前便不会如此!”——见了大哥,这死丫头完全是个乖巧甜妹子!偏生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真是太不乖了!
盈玥六岁的时候,便在母亲纳喇氏安排下,请了一位落第举人为西席,教导她读书。只不过去年冬天,先生丧母,回老家丁忧去了。纳喇氏一时半会儿还未曾找到合适的新先生,盈玥闲得无聊,就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
当然了,主要原因还是缺钱花。
别看富察家富贵煊赫,但她一个小格格,月例银子实在没几个,不够花呀!何况她还有偌大一个小世界要添置日常用品!
何况她的性子,从上辈子就是个喜爱大手大脚买买买的,月例银子往往才到手没几日就挥霍完了。
没钱花的日子,是很苦逼的!
为了有钱花,那就只好想办法赚钱了。
闺阁的女孩子,若想赚钱,顶多整点绣品。可盈玥根本没好好学女红,她绣出来的东西,连狗爬都不如,自己都不忍直视,岂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结果想了半天,只好码字赚钱了。这个行当跟后世一样,门槛低、成本低,只要写得有意思,就能赚到钱。文笔上也不需要太好,这又不是出版诗集八股文神马的,白话一点也没关系。
因此盈玥文化水准,完全可以入门的。只不过要写得又意思,能抓住人心,就需要好好选择一下题材了。
在这个时代,写书可是有很多忌讳的,牵扯到朝廷、政治、内宫的自然不能写,媚俗色情的……额,她脸皮还没那么厚,写情情爱爱吧,她又没经验,所以只好些断案小说了,啥包公案、施公案的,都是这个时代非常流行的话本!
盈玥索性拉大旗扯虎皮,便往包拯身上杜撰了。
写断案小说,或许她不在行,但抄总行吧?
哈哈,老娘好歹是看过上千集死神小学生的人,精通各种离奇的杀人手法!
少年包公案之佛寺密室,就是这么抄出来的。
密室杀人,在这个时代,可是相当新鲜的词儿呢!门窗俱从内反锁的厢房中,一老者被利刃刺穿心口而死……鲜血从房门缝隙中淌出,一方丈、二僧人与三香客破门而入,却发现房中出了鲜血流干的老者,别无他人。
……
好吧,其实密室是咋整出来的很简单,古代的房屋门窗构造简单且不严密,房门底下都是有缝隙的,只需要用细线、用个小机关,把钥匙通过缝隙送回房内、送回死者的衣袖内。
真正让盈玥费脑细胞的是指证凶手需要的相关证据……以及杀人动机还有剧情的安排……
文芳斋老板催了五次稿,盈玥才总算是把佛寺密室的下部给写完了。
下部其实也正是揭秘部分,前半部的则正好卡在密室揭秘前。嗯,看过前半部的人,绝对会被她卡得寝食难安。
文芳斋老板正是寝食难安的人之一。
不过吊了这么久的胃口,也是时候祭出下部了。
盈玥眯着眼睛笑了,“二哥回来了吗?若是回来了,叫他过来一下。”——福隆安现在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翩翩少年了,如今在咸安宫官学读书。
她才八岁,怎么也不可能写出这种缜密离奇的断案,所以只只要借用一下福隆安的大旗了。赖得虎爹傅恒的严苛,福隆安在咸安宫官学中倒也颇有几分才学,再加上狐朋狗友的吹捧,便成了才子一般的人物!
才子,哼!只怕是连个秀才都考不出来!
盈玥召唤,福隆安屁颠屁颠跑了来,“月娘,我听说你写完了?快快快!先给我瞅瞅!!”
盈玥冲他翻了个白眼,将手稿甩给了福隆安:“赶紧送去文芳斋吧!”
“不急不急,我先给你斧正一下,省得你又写了白字!”福隆安笑嘻嘻、贱兮兮道!
盈玥黑了脸,去年写上半部的时候,福隆安也是以“斧正”为名,挑出个好几个“白字”。没办法,习惯了简体字,很容易缺胳膊少腿儿。结果被福隆安很是嘲笑了一通。
结果后来福隆安想要后半部,想要知道谁是凶手、密室是如何构造出来的——嘿嘿!盈玥就狠狠拖了他好几个月,可把福隆安给憋坏了。
哼!她这次可是仔细检查了好几遍,断断不会有“白字儿”了!
福隆安笑嘻嘻看着,看了两页便哈哈笑道:“果然!果然!那个书生便是少年包拯,我猜得果然不错!”
笑过之后,福隆安继续往下看,越看脸色越是凝肃,忍不住拍案而起,“原来是这么回事!只用一根小小丝线,就能把钥匙送到死者袖子里!月娘,这真的能做到吗?你该不会不是信口开河吧?”福隆安一脸怀疑之色。
盈玥脸黑如锅底,咬牙切齿道:“你放心,我叫清寒趴着当死尸,特意尝试过了!没问题!”
当了一次死尸的清寒脸蛋上露出幽怨之色,格格小小年纪,当真是异想天开!
福隆安这才安心了,继续低头看文,“让我瞅瞅,凶手是谁……卧槽!!居然是方丈大师?!”福隆安嗖的站了起来,满目愕然。
盈玥得意地笑了,她就是要选这个最慈眉善目的老方丈做凶手,就是要挑选一个你们人人都不会怀疑的人当凶手!这样才有戏剧性!
盈玥淡定地端起茶盏抿了一口,道:“好了,既然看完了,就赶紧送去文芳斋吧。”
福灵安将文稿折起来,塞进自己怀中,转身欲去,但又戛然止步,“对了,月娘,你说你怎么会选了‘清客’二字做笔名?你一个毛丫头,跟这俩字实在是南辕北辙啊!”
盈玥额头一凸,毛丫头你妹的!这个福隆安,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清客,其实便是富贵人家养的绑线凑趣的文人,清贵之客的意思。
可盈玥的“清客”,可不是这个意思啊……福隆安这个古人又怎么可能懂?
“行了,哪儿来那么多废话,赶紧去!”盈玥一脸不耐烦!
福隆安瘪了瘪嘴,“哼,你在大哥面前便不会如此!”——见了大哥,这死丫头完全是个乖巧甜妹子!偏生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真是太不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