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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54个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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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防盗章, 购买比例低于50%会被拦住, 48小时后恢复正文。  稍稍回忆了一下,她不太确定地吐出了一个久违了的名字:“你是郑绥?”

    对方:“……”

    夜风飒飒,层云渐开,月光洒入药阁门中,映亮了彼此的脸。

    郑绥抖着手指,结结巴巴道:“你、你不是那个简高人吗?!你怎么会在这?!”

    原来是熟人。简禾收了武器, 煞有介事地道:“我不是坏人,你别紧张。”

    郑绥:“……”

    他似乎有点混乱了:“慢着, 你不是信城的散修吗?怎么会在这?还有, 你刚才使的是赤云宗的招式……你是我同门师姐吗?”

    “简禾是我的化名。我原姓封, 单名一个妩字。”简禾一本正经道:“你听过吗?”

    郑绥:“……?”

    一道雷劈落他的天灵盖。

    “说来话长,我们找个地方聊吧。”简禾上前搭住了他的肩膀,强行把人带到了药阁里。

    在书柜的空地后席地而坐, 简禾问道:“你刚才说的‘禁令’是什么意思, 现在的药阁都不让人进了吗?”

    “前些天有弟子夜晚跑来这里,打翻了烛台, 把藏书都烧着了。”郑绥示意简禾往侧边看,果然, 角落的墙壁被熏得发黑, 书架空荡荡的, 没被烧掉的书已挪走:“在修葺好前, 都不允许任何人再进入, 今后也不再允许弟子夜游药阁, 以免再度着火。”

    简禾:“……”

    难怪她刚才进来得那么顺利,路上一个人都没看到,原来是因为不让进,大家自然就不往后山来了。

    “先别说这个了。”郑绥憋不住了,半信半疑道:“你真的是封妩师姐?可我听说你两年前就……”

    “两年前我在西朔山失踪。你们都以为我是被魔族人所害、死无全尸了吧?”

    “难道不是吗?”郑绥道:“你被魔兽叼走以后,师兄们为了替你复仇,当夜就追上了西朔山,把加害你的魔族村落杀了个片甲不留。”

    “事情根本没那么简单。以我的修为,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魔兽叼走?无论如何也会弄出点动静。可事实上,那天压根儿没人听到打斗的声音。”简禾长叹一声,道:“因为我根本不是被魔族所害,而是被同门偷袭。对方乘我不备,把我推进了万丈深渊。”

    由简禾亲口所述的真相,与自己这两年听来的差别实在太大,郑绥不敢置信道:“是谁推的你?之后你又怎么样了?”

    简禾默然了片刻,直接跳过了第一个问题没回答:“落下山崖,正常人是必死无疑的。但我在崖底遇到了一个与我同样虚弱的魔族人,我夺走了他的元丹,这才活了下来。郑绥,你可还记得在秦南捉获吃心怪的那次,我身边一直跟着一个魔族的少年?”

    郑绥点头道:“当然记得。”

    简禾凝视着他,一字一顿道:“他的父亲,就是那个被我夺走了元丹的魔族人。”

    郑绥皱着眉:“他知不知道你吃了他爹的元丹?你是因为这样才照顾他的?”

    “他不知道。”简禾想了想:“一半一半吧,一方面是因为他爹的元丹,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条无辜被屠的村子。郑绥,一般来说,仙门猎魔至多会选一些落单的魔兽,是不会一上去就把人家整条村子杀光的。我无法怪罪因被小人蒙骗、怀着满腔热血为我报仇的同门,但这些魔族人,也确实是无辜的、因我而死的。试问我又怎么能不管玄衣?”

    郑绥哑然许久,颓然道:“这是个什么事儿啊……封师姐,难怪你在秦南不与我们相认。那你今后不打算回来赤云宗了吗?那个推你下山的小人到底是谁?”

    “这些,迟早会水落石出的。”简禾诚恳道:“我要先把腹中的元丹物归原主,再作别的打算。”

    郑绥不解道:“可是,封师姐,我看过孤本记载:魔族人的元丹一旦入体,就会与血肉长合。除非人死掉,否则是无法剥离的。你怎么还?”

    “我已经找到了在不见血的前提下剥离元丹的方法。今晚是来取一味要用到的丹药的。” 简禾摊开手心,混元金丹散发着淡淡的莹润光泽,叮嘱道:“郑绥,我今晚对你说的这些话,还有你今晚见过我的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切勿跟任何人透露。否则,我担心你惹祸上身,自身难保。”

    连封师姐也遭到了小人的暗算,若是把今晚的话泄露出去,恐防自己招架不了。郑绥想明白后,肃然道:“我明白了,一切都等封师姐你归还元丹后再议。”

    系统:“叮!郑绥友情值+100,宿主威望+200。剧情进展,咸鱼值—60,实时总值:4250点。称号升级:进阶咸鱼。二级功能‘痛觉呼叫转移’解锁。恭喜宿主。”

    简禾:“???”

    好像又有什么奇怪的功能解锁了……

    在郑绥的掩护下,趁着赤云宗的弟子还未晨起练功,简禾就拎着所有的东西顺利地离开了赤云宗的大门,御剑下山。

    星光黯淡,天露微芒。原来时间已走到了凌晨三更。

    山林黑黝黝的,四顾无人。简禾躲在了一块巨石后,换回了出门时的衣服,随后把赤云宗的藕色裙裳埋在了泥中,对系统道:“系统,你现在把炼骨仙草给我吧。”

    元丹与血肉彻底分离,需要一定的时间,万一玄衣找她算账的时候,元丹与她的身体还没分离完毕,那她今晚可就白跑一趟了。越快吃进去,就越容易掌握主动权。

    系统:“没问题,接好。”

    简禾连忙掬起手。片刻后,黑夜里,一阵刺眼的白芒亮起,一株流光溢彩的碧色仙草从半空落到了她手心中。

    简禾转了转草梗,这才想起来要问用法:“话说,这玩意儿怎么吃?”

    系统:“嚼碎了吞下去呗。”

    简禾皱着脸,把二者放入口中,嚼碎咽下。原本没有对味道抱多大希望,但没想到尝起来居然还挺好吃,又甜又滑,跟果冻一样。

    搞定一切后,简禾紧赶慢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客栈。

    推门进屋,一道屏风横梗在了房间之中。烛火闪烁,已经差不多烧到尽头。屏风外搭着一张床,但床上却空无一人。

    玄衣还穿着出门的衣服,靴子也没脱,侧头趴在桌子上。长眉如剑锋,气宇不凡,薄唇微翘,轮廓如刀削般利落深刻。估计是在等她回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简禾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站在玄衣身边看了他一会儿,给他盖了件衣服,就无声地回到床上休息了。

    这一躺下,简禾就睡到了下午才睁眼。

    从吃下炼骨仙草开始,元丹开始与血肉分解。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其实各种后遗症已经开始浮现。醒来后,简禾浑身就像灌了铅,酸痛难忍,浑身发烫,头重如斗,食欲全无,俨然一条晒干了的咸鱼。

    更重要的是,昨日还充沛如江流奔腾的灵力,如今已经晦涩万分,像差不多断流的溪水。估计现在随便从街上拉只魍魉,都能夺她的舍。

    系统:“感觉怎么样?”

    “浑身酸痛,跟发烧差不多呗。”简禾用手背摸了摸自己的头:“话说,系统,你不是说我中过的那些毒会反噬我的吗?怎么好像没什么症状?”

    系统:“你先看看自己的指甲。”

    简禾愣了愣,立刻把手举到跟前,果不其然,十片淡粉的指甲正中,均已浮现了一道细细的青色竖线,正是毒发的征兆。

    系统:“多亏你及时解锁了‘痛觉呼叫转移’功能,以‘食欲全无’为代价,屏蔽了99%的痛觉。不然早就痛得哭爹喊娘了。”

    简禾:“……”

    屏风外,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简禾转头,瞧见玄衣已经端着一碗粥走了进来。

    “终于醒了。”他拧紧的眉头一松,吁了口气,把粥放在了桌面,在简禾床边单膝跪下,伸手就想摸她的脉:“你已经高热了一整个早上了,一直在说胡话。怎么会突然病这么重?”

    简禾心下一惊,条件反射地用手肘挡住了他的触碰,把手缩回了被窝里。

    ——废话了,她的灵力前后差别太明显了。寻常的生病是不会影响到灵力的。若是让玄衣摸到,他肯定会察觉到异常,搞不好就会起疑。

    玄衣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排斥,手僵在了半空,收回袖中,暗暗握住了拳头。

    “我没事。应该是昨晚休息不好而已。”简禾打了个哈哈,岔开了话题:“你做了粥啊?”

    “不错。”玄衣收起了手,道:“我扶你过去吃吧。”

    简禾脚步虚浮,倚着玄衣的力坐到了椅子上。

    眼前的瓷碗中盛着温热的盐白粥,撒了点葱花和鱼肉,足够清淡,卖相也很好。

    因为那坑爹的“痛觉呼叫转移”功能,现在九大簋也勾不起简禾的食欲。只是,现在玄衣就在旁边。她快大半天没吃东西了,好说歹说也得吃点,不然就太不正常了。

    简禾伸手想接过勺子。

    “行了,你别乱动。”玄衣自顾自坐到她前面,垂首舀起了一勺子白粥,放在唇边吹了吹。

    简禾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你喂我呀?”

    玄衣撇撇嘴:“要是你笨手笨脚打翻了,还不是要我收拾。”

    话说得很不情愿,但他的动作却相当轻柔有耐心,把粥吹凉后,才稳稳地递到了简禾唇边:“啊。”

    简禾听话地张嘴,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勺,鱼肉鲜嫩,葱花清香,粥的温度也刚刚好:“好香啊。”

    玄衣嘴角翘了翘,又舀了一勺子。这一抬眼,却是惊愕万分地定住了。

    “啪嗒。”

    简禾尚在冲他笑。

    却不断有暗红的血珠,自她的眼、耳、口、鼻溢出,缓缓淌过下颌,砸落在月白色的衣裳上。

    七孔流血。

    宠物?

    简禾讶异地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玄衣已经转过头去了。

    几个小孩儿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了过去,叽叽喳喳地道:“姐姐,它长得好怪啊,那么黑。”

    “你养了它多久啦?”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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