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九十章 田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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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虎望见她快步走进一家灯火通明的饭店,饭店招牌古色古杳,带着篆画之类的图一案,名字唤作“五味斋”,门口停了好多豪车,估计这家饭店在当地很有名。?? w?w?w?.也不知道余丝丝到底去买什么,暗想,什么东西可以带回家里吃?是不用趁热吃的凉菜吗?
等了好久,也不见余丝丝出来,林小虎有点担心,想要进去找她,可是刚刚推开车门,她已经快步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包装精美的食盒,估计是那打包回来的小吃。
余丝丝钻到车里,把手中食盘递给林小虎说:“帮我拿着。”
林小虎还没说话,先就闻到一股极其浓郁的香味,似摘杳,似酱杳,两者混合在一起,夹杂着香叶的味道,让人精神瞬间为之一振。尽管林小虎刚吃南翔小笼包还有生煎馒头已经饱了,但是陡然闻到这股香气,居然又有了吃的**。
林小虎差点没流出口水来,问道:“你买的到底是什么呀?怎么那么香?”余丝丝说:“你性子急的话呢,就现在打开来看;如果不看急呢,就等回到我家再看它庐山真面目。”
林小虎听着她的温柔解说,又想到落地以来她对自己的热情招待,胸中热流滚动,真恨不得抱住她狠狠亲她两口,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随便怎么样都行,就说:“那就回家再看吧。”余丝丝说:“好呀,你耐得住这香味的诱惑就好。”
车子行驶在沿江的公路上,开得又快又稳。右边是高楼大厦、无光十色的夜景,从丰窗外高速后退,如同走马灯一般让林小虎眼花缭乱。左边是滔滔黄浦江,在夜色的掩映下,幽暗迷离,不见星月。这两边一边繁华喧嚣嚣,一边冷清淡漠,两相对比,给人一种人间仙境的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望向左边,余丝丝小脑袋一点一晃,正在左右摇摆,口中念念有词,居然没有老老实实的开车,而是随着某种音乐的节拍扭动。呵呵,真是想不到,这个古典清秀的女子居然有此时髦新潮的一面。这也就是坐在车里吧,不然她一喜定早就跳了起来。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车里就保持着静寂。车开出去好久好久,估摸着怎么也有一里路了,车速这才放缓。林小虎留意到,车子虽然随着高架桥或路左拐右转,却始终在江边行驶。想到之前她在京城的时候,曾经说过,她在上海有栋临江的房子,应该就是这里了。
车子最终驶入一个红墙环绕的小区,看里面房子全是别墅,有二层也有三层,小区院内面积极大极深,一眼望不到头,夜色中远处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清。余丝丝就往小区最深处开,嘴里说道:“我家就在这儿了,说是临江,其实只是勉强,隔着小区围墙,还有一片植物公路。但如果除去建筑的话,说临江也无不可。”
林小虎说:“这环境不错。”余丝丝说:“换成外人我都不说,不过是你,我也没什么可瞒你的。我在这里买的这套房子,花去了我入行以来前三年的所有积蓄。”
林小虎微微一惊,道:“那么贵?”余丝丝摇摇头,说道:“不是这的房子贵,而是我入行前三年没有什么名气,只接拍了一些广告,做了几家化妆品的代言人,赚的基本都是广告费用。后来有些名气了,请我拍电视剧的多了,我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响,水涨船高,各种广告费代言费出场费片酬都跟着涨,收入这才多起来。不过,也不是太多。”
林小虎说:“干什么都得一步步来,没有说一出道入行就赚大钱的。”余丝丝说:“比起国内一线的那些女星,我还差得远。我如今也就是在荧屏圈子里有些名气,真到了大影视圈里,我什么都不是。这一点,我很羡慕跟我同时出道的梁密。她背后有人捧,如今已经成功从小荧屏转到了大荧屏,红得发紫。”
林小虎微微一愣,难道她说那么多,只是暗示,如果有可能的话,大力捧捧她,把她也捧成大红大紫的超级女星?如果她存在这种念头的话,虽然可以帮她,但她刚刚在心中留下的美好形象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林小虎还是希望别人是真心实意的跟自己做朋友,而非想借做垫脚石爬墙梯。但余丝丝毕竟没出口求人,也不好妄加猜测,但是心里又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就试探着说:“我会尽我所能来帮你的。”
这话表面上是个许诺,实际上另有机关。如果余丝丝真想捧她的话,那一定会中招,一肯定会非常激动,对他千思万谢,然后商谈具体捧她的事项。
林小虎抛出这个陷阱,就净等着余丝丝上钩。哪知道余丝丝并没有接他的话茬儿,而是转移了话题:“我也不急,慢慢来,总有一天,我赚够了钱,一定要买一栋真正的临江别墅。”说到这,脚下刹车踩下去,车子慢馒停了,停在一栋二层别墅前面。
“到家了,下车吧。”余丝丝冲他一笑。
林小虎想着似乎是自己理解错了,她说来说去,原来始终在表达一个意思,她现在这套房子不一真正意义上的临江,但她钱又不够,因此要扮几年,等城够了再买。而非向自己求助,让捧她。这样一来,刚才是误解了她?
两人从车里下来,林小虎手里拿着打包回来的食物还有那鞋那包,余丝丝带他来到房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请他进去。
林小虎刚走进去,余丝丝随后跟了进来,手臂在墙上一划,走廊里的灯就亮了。林小虎见上面铺着的是高级红木地板,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知道自己要脱鞋子,便问:“有我的拖鞋吗?”余丝丝说:“不用穿鞋。”
两人各自脱下鞋子,林小虎捧着所有东西,余丝丝在前领路,带着进了宽敞明亮的客厅里。这座客厅很大,与厨房左右相通,面积得有*十平的样子。屋里装修装饰都很简单,连带家电一起算,几乎都是黑白两色,没有更多的异样颜色,因此看起来清爽而又沉静。
余丝丝从厨房的酒柜里摸出四瓶经典装的青岛啤酒,拿过来放在茶几上,说:“你先吃吧,我去换衣服。”
林小虎说:“我等你吧。”余丝丝笑道:“这有什么好等的,又不是正经晚饭,就当是饭后零食了。”说完,转身上了楼去。
林小虎想了想,决定还是等她下来再一起吃,反正自己也不饿,站起身来,在客厅四下走了一图,来到客斤阳台上时发现这里摆放着一个直径在八十公分左右的红色皮球,伸手按上去弹弹的,韧性很大,试着坐上去。
林小虎起起落落的颠簸了两下,感觉还很好玩。
这时楼梯上忽然响起余丝丝的声音:“你们大男人也喜欢这个?”
林小虎忙从这球上起身,抬头望去,见她换了一身家居休闲装,上身是件青色紧身毛衫,下身一条灰色的瑜伽裤,脚上白白净净,肌肤*,居然袜子也脱去了,笑道:“你这是喻伽球吧?”余丝丝说:“你果然知道,你也练过?”
林小虎笑着摇摇头,走回茶几前,道:“一起吃吧,我正想看看这是什么极品佳肴呢。”
余丝丝走过来,将食盒轻巧的打开来,里面立时现出一堆圆鼓鼓大小不同的田螺,田螺青黑中夹杂着油色,与香叶、一姜片、陈皮之类的配料混杂在一起,散发出扑鼻的浓香味道,立时逗得食指大动。
林小虎又惊又喜,道:“居然是炒田螺?”余丝丝说:“这可不是一般的炒田螺,是浦海十大名吃之一的槽田螺,我平时持别落欢吃这个,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林小虎说:“我喜欢,怎么不喜欢?只要味道鲜美,我什么都爱吃。”
余丝丝笑着用她纤长白皙的手指拈起一个,递过来给林小虎,说:“那你会吃吗?我不给你牙签,看你怎么吃?”
林小虎接到手里,只觉油糊糊的,但这并不能掩饰它的浓郁香气,仔细观察了一下,见这田螺尾尖已经减掉,笑道:“要是实心不透气的,我还非要牙签不可。不过现在嘛……”说完将田螺通到嘴边,对准它*部位置,猛地一吸,里面的螺肉连带汤汁全部吸到嘴里,不用*摸螺肉的味道,光是汤汁已经是鲜掉了舌头。
余丝丝说:“看来你会吃,那我就放心了,不用浪费时间教你。不过呢,牙签还是需要的,有的田螺在口儿这里还有一层硬膜,必须用牙签挑出来,不然咬不动的。”说完也拿过一个,滋溜一声吸进嘴里,吃完之后,从茶几上摸过纸巾擦了擦手,又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启瓶器,打开了两瓶啤酒,一一摆在两人手边的茶几上。
从这一刻开始,两人一边吃田螺,一边喝啤酒,吃得是满口喷杳,聊得是嘻嘻哈哈,气氛融洽和美之极。
余丝丝买的田螺不多,只有一份的童。解释说,这种好东西一次吃一点,过过瘾就好了,如果买得太多,往饱里吃,那就会吃腻,会影响以后的食欲。
林小虎听了连连点头,有很多人,吃好东西没够,逮到好东西,恨不得往死里吃。结果呢,要么就一次性吃腻,以后再也没兴趣吃同样的食物,要么吃得胃胀,引起肠胃功能紊乱,带来了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
林小虎非常欣贾余丝丝这种知足的人生态度。谁说吃东西是小事?吃东西也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修养,透过吃东西同样可以很快了解一个人,只是很多人不加注意罢了。
分享完这份田螺,两人喝干了瓶中酒,余丝丝拿出来的四瓶酒全部干掉。
林小虎望见她快步走进一家灯火通明的饭店,饭店招牌古色古杳,带着篆画之类的图一案,名字唤作“五味斋”,门口停了好多豪车,估计这家饭店在当地很有名。?? w?w?w?.也不知道余丝丝到底去买什么,暗想,什么东西可以带回家里吃?是不用趁热吃的凉菜吗?
等了好久,也不见余丝丝出来,林小虎有点担心,想要进去找她,可是刚刚推开车门,她已经快步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包装精美的食盒,估计是那打包回来的小吃。
余丝丝钻到车里,把手中食盘递给林小虎说:“帮我拿着。”
林小虎还没说话,先就闻到一股极其浓郁的香味,似摘杳,似酱杳,两者混合在一起,夹杂着香叶的味道,让人精神瞬间为之一振。尽管林小虎刚吃南翔小笼包还有生煎馒头已经饱了,但是陡然闻到这股香气,居然又有了吃的**。
林小虎差点没流出口水来,问道:“你买的到底是什么呀?怎么那么香?”余丝丝说:“你性子急的话呢,就现在打开来看;如果不看急呢,就等回到我家再看它庐山真面目。”
林小虎听着她的温柔解说,又想到落地以来她对自己的热情招待,胸中热流滚动,真恨不得抱住她狠狠亲她两口,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随便怎么样都行,就说:“那就回家再看吧。”余丝丝说:“好呀,你耐得住这香味的诱惑就好。”
车子行驶在沿江的公路上,开得又快又稳。右边是高楼大厦、无光十色的夜景,从丰窗外高速后退,如同走马灯一般让林小虎眼花缭乱。左边是滔滔黄浦江,在夜色的掩映下,幽暗迷离,不见星月。这两边一边繁华喧嚣嚣,一边冷清淡漠,两相对比,给人一种人间仙境的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望向左边,余丝丝小脑袋一点一晃,正在左右摇摆,口中念念有词,居然没有老老实实的开车,而是随着某种音乐的节拍扭动。呵呵,真是想不到,这个古典清秀的女子居然有此时髦新潮的一面。这也就是坐在车里吧,不然她一喜定早就跳了起来。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车里就保持着静寂。车开出去好久好久,估摸着怎么也有一里路了,车速这才放缓。林小虎留意到,车子虽然随着高架桥或路左拐右转,却始终在江边行驶。想到之前她在京城的时候,曾经说过,她在上海有栋临江的房子,应该就是这里了。
车子最终驶入一个红墙环绕的小区,看里面房子全是别墅,有二层也有三层,小区院内面积极大极深,一眼望不到头,夜色中远处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清。余丝丝就往小区最深处开,嘴里说道:“我家就在这儿了,说是临江,其实只是勉强,隔着小区围墙,还有一片植物公路。但如果除去建筑的话,说临江也无不可。”
林小虎说:“这环境不错。”余丝丝说:“换成外人我都不说,不过是你,我也没什么可瞒你的。我在这里买的这套房子,花去了我入行以来前三年的所有积蓄。”
林小虎微微一惊,道:“那么贵?”余丝丝摇摇头,说道:“不是这的房子贵,而是我入行前三年没有什么名气,只接拍了一些广告,做了几家化妆品的代言人,赚的基本都是广告费用。后来有些名气了,请我拍电视剧的多了,我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响,水涨船高,各种广告费代言费出场费片酬都跟着涨,收入这才多起来。不过,也不是太多。”
林小虎说:“干什么都得一步步来,没有说一出道入行就赚大钱的。”余丝丝说:“比起国内一线的那些女星,我还差得远。我如今也就是在荧屏圈子里有些名气,真到了大影视圈里,我什么都不是。这一点,我很羡慕跟我同时出道的梁密。她背后有人捧,如今已经成功从小荧屏转到了大荧屏,红得发紫。”
林小虎微微一愣,难道她说那么多,只是暗示,如果有可能的话,大力捧捧她,把她也捧成大红大紫的超级女星?如果她存在这种念头的话,虽然可以帮她,但她刚刚在心中留下的美好形象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林小虎还是希望别人是真心实意的跟自己做朋友,而非想借做垫脚石爬墙梯。但余丝丝毕竟没出口求人,也不好妄加猜测,但是心里又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就试探着说:“我会尽我所能来帮你的。”
这话表面上是个许诺,实际上另有机关。如果余丝丝真想捧她的话,那一定会中招,一肯定会非常激动,对他千思万谢,然后商谈具体捧她的事项。
林小虎抛出这个陷阱,就净等着余丝丝上钩。哪知道余丝丝并没有接他的话茬儿,而是转移了话题:“我也不急,慢慢来,总有一天,我赚够了钱,一定要买一栋真正的临江别墅。”说到这,脚下刹车踩下去,车子慢馒停了,停在一栋二层别墅前面。
“到家了,下车吧。”余丝丝冲他一笑。
林小虎想着似乎是自己理解错了,她说来说去,原来始终在表达一个意思,她现在这套房子不一真正意义上的临江,但她钱又不够,因此要扮几年,等城够了再买。而非向自己求助,让捧她。这样一来,刚才是误解了她?
两人从车里下来,林小虎手里拿着打包回来的食物还有那鞋那包,余丝丝带他来到房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请他进去。
林小虎刚走进去,余丝丝随后跟了进来,手臂在墙上一划,走廊里的灯就亮了。林小虎见上面铺着的是高级红木地板,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知道自己要脱鞋子,便问:“有我的拖鞋吗?”余丝丝说:“不用穿鞋。”
两人各自脱下鞋子,林小虎捧着所有东西,余丝丝在前领路,带着进了宽敞明亮的客厅里。这座客厅很大,与厨房左右相通,面积得有*十平的样子。屋里装修装饰都很简单,连带家电一起算,几乎都是黑白两色,没有更多的异样颜色,因此看起来清爽而又沉静。
余丝丝从厨房的酒柜里摸出四瓶经典装的青岛啤酒,拿过来放在茶几上,说:“你先吃吧,我去换衣服。”
林小虎说:“我等你吧。”余丝丝笑道:“这有什么好等的,又不是正经晚饭,就当是饭后零食了。”说完,转身上了楼去。
林小虎想了想,决定还是等她下来再一起吃,反正自己也不饿,站起身来,在客厅四下走了一图,来到客斤阳台上时发现这里摆放着一个直径在八十公分左右的红色皮球,伸手按上去弹弹的,韧性很大,试着坐上去。
林小虎起起落落的颠簸了两下,感觉还很好玩。
这时楼梯上忽然响起余丝丝的声音:“你们大男人也喜欢这个?”
林小虎忙从这球上起身,抬头望去,见她换了一身家居休闲装,上身是件青色紧身毛衫,下身一条灰色的瑜伽裤,脚上白白净净,肌肤*,居然袜子也脱去了,笑道:“你这是喻伽球吧?”余丝丝说:“你果然知道,你也练过?”
林小虎笑着摇摇头,走回茶几前,道:“一起吃吧,我正想看看这是什么极品佳肴呢。”
余丝丝走过来,将食盒轻巧的打开来,里面立时现出一堆圆鼓鼓大小不同的田螺,田螺青黑中夹杂着油色,与香叶、一姜片、陈皮之类的配料混杂在一起,散发出扑鼻的浓香味道,立时逗得食指大动。
林小虎又惊又喜,道:“居然是炒田螺?”余丝丝说:“这可不是一般的炒田螺,是浦海十大名吃之一的槽田螺,我平时持别落欢吃这个,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林小虎说:“我喜欢,怎么不喜欢?只要味道鲜美,我什么都爱吃。”
余丝丝笑着用她纤长白皙的手指拈起一个,递过来给林小虎,说:“那你会吃吗?我不给你牙签,看你怎么吃?”
林小虎接到手里,只觉油糊糊的,但这并不能掩饰它的浓郁香气,仔细观察了一下,见这田螺尾尖已经减掉,笑道:“要是实心不透气的,我还非要牙签不可。不过现在嘛……”说完将田螺通到嘴边,对准它*部位置,猛地一吸,里面的螺肉连带汤汁全部吸到嘴里,不用*摸螺肉的味道,光是汤汁已经是鲜掉了舌头。
余丝丝说:“看来你会吃,那我就放心了,不用浪费时间教你。不过呢,牙签还是需要的,有的田螺在口儿这里还有一层硬膜,必须用牙签挑出来,不然咬不动的。”说完也拿过一个,滋溜一声吸进嘴里,吃完之后,从茶几上摸过纸巾擦了擦手,又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启瓶器,打开了两瓶啤酒,一一摆在两人手边的茶几上。
从这一刻开始,两人一边吃田螺,一边喝啤酒,吃得是满口喷杳,聊得是嘻嘻哈哈,气氛融洽和美之极。
余丝丝买的田螺不多,只有一份的童。解释说,这种好东西一次吃一点,过过瘾就好了,如果买得太多,往饱里吃,那就会吃腻,会影响以后的食欲。
林小虎听了连连点头,有很多人,吃好东西没够,逮到好东西,恨不得往死里吃。结果呢,要么就一次性吃腻,以后再也没兴趣吃同样的食物,要么吃得胃胀,引起肠胃功能紊乱,带来了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
林小虎非常欣贾余丝丝这种知足的人生态度。谁说吃东西是小事?吃东西也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修养,透过吃东西同样可以很快了解一个人,只是很多人不加注意罢了。
分享完这份田螺,两人喝干了瓶中酒,余丝丝拿出来的四瓶酒全部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