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腰女神[港风]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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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腰女神[港风]
作者:张大姑娘
文案:(港风年代)冯生爱李弄弄,是这个世界上至高无上的真理。
因为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所以是一条真理,真理至上。
一九七二年六月,星月璀璨,波涛明静,冯滔滔坐黑船入港,运气极好半路起妖风船翻了。
他在海里游了八个钟,上岸的时候才发现手里掐着一个拇指大的小僵尸,会讲话,会做事,天天缝补一件看不出花纹来的破衣裳。
他看不清她脸,总嘲讽她无盐女,指定很丑没办法见人嘛,不知道怎么给人陪葬在海底的冤鬼,时常恐吓做法消灭她。
李弄弄总是抡起来胳膊叉着腰,茶壶式样地争论自己是阿婆座下神女,又怕被当孤魂野鬼给抓去,便只好忍气吞声绣花,等她本命法衣修补好了,她就可以长大当人了,一定要头也不回地走掉。
冯生从潮汕到香港,赤脚打拼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再受窝囊气再流血流汗,都没有想过扔掉那个女鬼,村屋大火,天星小轮大罢工,他从皇后码头跳海横渡维多利亚港回家救她。
李弄弄绣花十年,吃他用他,金丝银线也靠他买,从八岁到十八岁。仇家买凶捅他满身流血,她拼了命地护他走路去台湾避难,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家出走。
最靠谱是义气,最美好是爱情,最长情是陪伴喽。
内容标签:励志现代架空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是兄弟更是夫妻
立意:脚踏实地创辉煌
第1章今夜入港
一九七二年六月,粤东大水。
七月涨潮,逃港人员约八千六百人,遣返五千余人,英政府多处拉起铁丝网防止偷渡上岸。
潮州地区本就闭塞多贫,洪涝之后食品供应更是捉襟见肘,大灾让人的五脏六腑都感受到迫切的饥饿。
冯滔滔侧躺在床上,背光的影子在墙上,没有一丝起伏的月色下,像是一片缄默的山丘,没有挺拔也没有雄伟,没有厚重也没有波浪式样连绵的线条,近乎尘埃一样地存在。
他瘦的脱相,个头却不矮,听着秒针一圈圈走过,不远处沟壑里面的雨水还在汇流,河水还在高涨。
今晚,他觉得应该走了,从粤东,到香港。
去跟命运对赌。
坐黑船。
船十二点会开,十一点钟会靠岸,他要在这个点赶过去,趁着人乱的时候,偷偷混进去,因为没有钱给蛇头。
陆樱楠正屋大开,她就端坐在堂屋八仙桌前,打量着自己的儿子,裤腿一半卷起来,深蓝色的下半截湿漉漉的,语气里面带着尘埃落定的失望,她现在看儿子真的觉得心累。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铁了心要走,你就这么想发财吗?这些年我一个人养你,自认为对得起你,供你吃喝上学,已经尽我所能了,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站起来,看着冯滔滔,“外面的日子,不是那么好过的,那么多人出去,最后能混出头的有几个呢,现在日子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至少踏实安心,我们有饭碗端有屋头遮风挡雨。”
自己妈妈这样讲话,讲的这样绝情,这样失望的话,一般孩子可能会动摇,但是冯滔滔的表情,一点动摇的飘忽都没有的,非常的坚定,他很有自己想法。
陆樱楠有观察他神色,太了解自己儿子了,她今晚守在这里是无用的,她看见他眼睛黑的发亮。
滔滔蹲下来,大个子的儿子一下子显得有些蜷曲,衣服贴着肋骨,前曲拉伸的时候能看见骨头的形状,瘦的让陆樱楠刺目。
“阿姨——”滔滔头不抬,半蹲在那里,把她掉下来的裤脚一层层卷上去,“我走了以后,你给我找个阿叔,嫁个好人吧,地里活太重,你一个人做不来,不要逞强。”
他们喊父母,有一种说法,称呼不能显得太亲近,从小要喊阿姨阿叔,大约是有点封建习俗在里面的。
滔滔就这么一句话,他没有跟别的人出去一样,讲以后发财,以后接你去过好日子,等我衣锦还乡,这些话都没有。
他也不能回答陆樱楠的问题,一些话不讲反而更好一点的。
他为什么要出去,大家其实都懂,陆樱楠其实也懂,但是接近事实真相的时候,说破对所有人都是一种残忍,她宁愿讲不知道,有那么一瞬间想抱抱自己儿子,但是心里也恨。
恨有这样狠心的儿子,要自己出去闯荡,要有这样大的野心,这样多的勇气。
她指着外面,依旧漂亮却不那么年轻的脸绷得很紧,“你要想走,我拦不住你,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今晚涨潮顺风顺水,你走这一步就是督卒,有去无回。”
腿肚子被他手指碰到,冰的人头脑更加清醒,滔滔没有回头,跨过门槛往外走,他夹着肩膀背着包袱,还是不太挺拔的样子,大概是太瘦了,走路没有肉包裹着,骨头都在晃动一样的。
总也不高眼看人,下垂眼,看不清情绪,看不清想法,步履匆匆,从走到跑,越跑越快,躲过防线穿过红树林。
陆樱楠放声大哭,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是真的,要强也是真的,婆婆出来看她,是她自己妈妈。
家里以后就两个女人相依为命了,眼泪从手指缝里面出来,捂不住的,“滔滔走了,跟我说要我嫁人,他太懂事了,我真的不怪他的,我一直拦着不让他走,我是怕他苦啊。”
“婆婆,他从小就被人说三道四,一直觉得拖累了我,可是我愿意,当初我怀孕愿意生他下来,愿意养他大,他是我的命啊。”
以儿子为信仰的,再能干,再强势,她把儿子当精神支撑的。
可是现在,冯滔滔走了。
婆婆年纪也不是很大,看着自己女儿,只觉得女孩子不能走错路,不然错一步,一辈子就毁了,当初大肚子回来,真的敢做敢当,可是这十二年来,也无时无刻不是能抬头做人的。
未婚先孕,这是多大的羞耻跟罪过啊。
滔滔走了,她有松一口气,“你振作一点啊,滔滔呢从小就沉得住气又聪明,他脑子好用,跟他那个爸爸一样,你不用担心太多,保重好自己才行,以后肯定还会回来的。发达了,说不定接我们一起去呢。”
走了也是为了你好,想开了呢,皆大欢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人生要奔的,没有谁一定是要为了谁活着的。
这个世界上,为别人活的人呢,都很累。
要想活轻松一点,就为了自己活,对所有人都好。
这是冯滔滔从小就从自己妈妈身上看见的道理,他不想妈妈一辈子都为自己填进去,他以后也不会为妈妈为婆婆活,更不是为了他那个从没见过的父亲。
他只是觉得,为自己活一下吧,人生不要这样过下去了,换个人生吧,在粤北山村一眼看得见尽头的人生也是一辈子,无限可能的人生也是一辈子,何不闯荡一番呢。
人人生下来,不一样,他运气不太好,出生就是筐底橙,他妈妈呢运气更差劲,因为未婚先孕生他出来备受歧视。
但是出身不能代表一切,只是个对不对?烂橙子就应该烂到家吗?它也是可以爬到山顶的。
这边消息很闭塞的,虽然沿海,但是跟内地的联系很浅淡,十个人出来,倒是有九个半想去香港的。
蛇头收钱做事,夜黑风高的时候开船,到公海里面就没事了,滔滔很聪明,他确实是没有付钱,他把自己塞在船头去了,没有人发现。
所以最后船翻在公海的时候,他最先跳的,没办法的事情,从东线走的人,都是坐船的,哪怕选个好日子,避开沿海的三道防线能上船,上船之后顺风顺水地开,到了公海这边位置,还是看天气脸色。
什么时候突然起风起浪,把握不透的,经常翻船,不前不后的话,淹死也很多,有的飘到香港去,有的飘到惠阳这些地方,总会有人捞死尸的。
人人都会游泳,但是不一定人人都能找到岸,船把人压在下面憋死的也有。
滔滔刮妖风的时候,第一个下去,他一口气往外游,等回头看的时候船已经翻了,风浪太大木板都有散开的,力度很大,一会散开会把人撞死的。
他扭过头,抿唇继续往前游,眼睫毛打湿依旧看不出神色。
他懂方向,如果朝着这方向继续游的话,他会上岸的,活下去。
海水很凉的,起伏的海面在每一个瞬间都想让人沉溺下去,海面咸湿的风粘腻在五官上像是一层塑料袋,五官都觉得呼哧沉重地窒息。
冯滔滔高瘦,他体力撑三个小时的时候,胳膊已经抬不动了,全靠机械一样游,仰着脸看天色,蓝黑色辽阔的没有边际,鼻子慢慢地往下沉,渐渐感受不到呼吸。
他觉得自己的胳膊还在拨水,其实已经没有在动了,人在竖着下沉,渐渐整个额头,黑色的头发,都在水面之下。
他没很好的营养来弥补成长营养的缺失,积贫而弱,他在船翻的时候就想到了,从此以后就是马前卒,只有前,没有后。
有人往后游,有人淹死了,有人在水里迷路淹死了,他一直朝着哪个方向游,听天命,尽人事,野蛮的生命力像是杂草。
他沉下去之前以为自己可以的,最后却睁大了眼睛在水面下。
李弄弄叉着腰,扶着胯,拇指大小一个的,在水底不远不近地打量着他,她的头发那么多那么乱,脸小的看不清五官。
一身破破烂烂的花衣裳穿着,寻思了好一会,嘴里面叽哩哇啦不知道自言自语什么。
眼看着人要淹死,便推着滔滔手掌往上,她力气不小,像是个钢针扎手一样的,滔滔一下清醒过来,下意识攥紧了手。
得活着是不是?
死在海里,收尸佬最后就算埋尸也要问家里要十五块呢,泡严重发臭的,要价到二十五块,他心疼这笔溺亡打捞费,这个钱他不想陆樱楠付。
跨出家门的时候他就想,这辈子不要再用陆樱楠的钱了,不要再用她辛苦钱了,陆樱楠是个好女人,好妈妈,应该找个好人嫁了的,何苦生他。
他憋住了气,游了八个钟,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他在太阳下面看见闪光的铁丝网,从海里爬上来,爬到了对岸,成了黑户。
港城习以为常的对岸客,有人给他面包跟水,他脱水厉害。
伸手接的时候,摊开才发现掌心有个东西,小木偶一样披头散发的娃娃,大概是海里摸到的,拇指大小一直在手里攥着。
肯定是海里的东西,海里的东西呢,除了鱼虾,大多数不是好东西的,这个东西第一眼,他就觉得挺邪气。
要扔,但是远远看见有巡逻,现在还是租给英国的,租家态度对内地来的人还是很排斥反感。
专门安排巡警驱赶,被发现就遣送走了,滔滔站起来就跑,把弄弄一下又攥在手心里去了。
他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力气,也不知道往哪里跑,只往人少的地方跑,只想有个安静的地方躺着吃口东西喝水。
大概流浪乞讨的人,总是会比正常人更容易找到桥洞的,有种敏感在里面,他跑了一天最后躲在桥洞下面,捡来的报纸铺着。
李弄弄醒过来,她新奇地走了好几圈,她是人,她觉得自己是人,她记不清了,但是大概在海底很久很久吧。
天气闷热的厉害,伸长了脖子看滔滔,还在睡,她就坐在报纸上,找出来绣花针,一针一线地缝补自己破洞的花衣裳,搞不懂为什么破了,她仿佛缝了好多年了,一直不好。
都记不清了,她觉得自己脑子里面进海水了,她原本只是救人的,但是冯滔滔一把把她拽住了带上岸。
她大约也不想在海里了,于是稀里糊涂被这人带上岸,不由自主地一会看一眼冯滔滔。
讲真,这个人不丑,李弄弄心想,她甚至觉得这个人睡着的时候有点美好,毕竟她很久没有人陪。
有时候,寂寞太久了,突然有个人出现,会觉得蛮好,哪怕他什么也不做,也是一场热闹。
她低头继续绣花,一针一线。坦白地说,李弄弄是个没太有眼力劲的人,或者说是个二五眼的女鬼,小僵尸,拇指大小,胆小且没有见过市面。
第2章今夜要饭
桥上的大雨黑绸一样地垂落,四野无人通达,桥外水沫游离,牛毛一样地起雾。
把两个可怜鬼团裹在桥下,像是潮湿的鱼。
起风很大,弄弄怕给吹走,走冯滔滔脸跟前,寻找点安全感。
他侧躺,报纸已经从他脸上吹走,皮肤湿漉漉地带着白皙柔软的洁净,李弄弄的线头不小心被吹散,她随手抽了几下成一团,渐渐收紧打成死结。
叉腰女神[港风]
作者:张大姑娘
文案:(港风年代)冯生爱李弄弄,是这个世界上至高无上的真理。
因为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所以是一条真理,真理至上。
一九七二年六月,星月璀璨,波涛明静,冯滔滔坐黑船入港,运气极好半路起妖风船翻了。
他在海里游了八个钟,上岸的时候才发现手里掐着一个拇指大的小僵尸,会讲话,会做事,天天缝补一件看不出花纹来的破衣裳。
他看不清她脸,总嘲讽她无盐女,指定很丑没办法见人嘛,不知道怎么给人陪葬在海底的冤鬼,时常恐吓做法消灭她。
李弄弄总是抡起来胳膊叉着腰,茶壶式样地争论自己是阿婆座下神女,又怕被当孤魂野鬼给抓去,便只好忍气吞声绣花,等她本命法衣修补好了,她就可以长大当人了,一定要头也不回地走掉。
冯生从潮汕到香港,赤脚打拼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再受窝囊气再流血流汗,都没有想过扔掉那个女鬼,村屋大火,天星小轮大罢工,他从皇后码头跳海横渡维多利亚港回家救她。
李弄弄绣花十年,吃他用他,金丝银线也靠他买,从八岁到十八岁。仇家买凶捅他满身流血,她拼了命地护他走路去台湾避难,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家出走。
最靠谱是义气,最美好是爱情,最长情是陪伴喽。
内容标签:励志现代架空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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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是兄弟更是夫妻
立意:脚踏实地创辉煌
第1章今夜入港
一九七二年六月,粤东大水。
七月涨潮,逃港人员约八千六百人,遣返五千余人,英政府多处拉起铁丝网防止偷渡上岸。
潮州地区本就闭塞多贫,洪涝之后食品供应更是捉襟见肘,大灾让人的五脏六腑都感受到迫切的饥饿。
冯滔滔侧躺在床上,背光的影子在墙上,没有一丝起伏的月色下,像是一片缄默的山丘,没有挺拔也没有雄伟,没有厚重也没有波浪式样连绵的线条,近乎尘埃一样地存在。
他瘦的脱相,个头却不矮,听着秒针一圈圈走过,不远处沟壑里面的雨水还在汇流,河水还在高涨。
今晚,他觉得应该走了,从粤东,到香港。
去跟命运对赌。
坐黑船。
船十二点会开,十一点钟会靠岸,他要在这个点赶过去,趁着人乱的时候,偷偷混进去,因为没有钱给蛇头。
陆樱楠正屋大开,她就端坐在堂屋八仙桌前,打量着自己的儿子,裤腿一半卷起来,深蓝色的下半截湿漉漉的,语气里面带着尘埃落定的失望,她现在看儿子真的觉得心累。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铁了心要走,你就这么想发财吗?这些年我一个人养你,自认为对得起你,供你吃喝上学,已经尽我所能了,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站起来,看着冯滔滔,“外面的日子,不是那么好过的,那么多人出去,最后能混出头的有几个呢,现在日子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至少踏实安心,我们有饭碗端有屋头遮风挡雨。”
自己妈妈这样讲话,讲的这样绝情,这样失望的话,一般孩子可能会动摇,但是冯滔滔的表情,一点动摇的飘忽都没有的,非常的坚定,他很有自己想法。
陆樱楠有观察他神色,太了解自己儿子了,她今晚守在这里是无用的,她看见他眼睛黑的发亮。
滔滔蹲下来,大个子的儿子一下子显得有些蜷曲,衣服贴着肋骨,前曲拉伸的时候能看见骨头的形状,瘦的让陆樱楠刺目。
“阿姨——”滔滔头不抬,半蹲在那里,把她掉下来的裤脚一层层卷上去,“我走了以后,你给我找个阿叔,嫁个好人吧,地里活太重,你一个人做不来,不要逞强。”
他们喊父母,有一种说法,称呼不能显得太亲近,从小要喊阿姨阿叔,大约是有点封建习俗在里面的。
滔滔就这么一句话,他没有跟别的人出去一样,讲以后发财,以后接你去过好日子,等我衣锦还乡,这些话都没有。
他也不能回答陆樱楠的问题,一些话不讲反而更好一点的。
他为什么要出去,大家其实都懂,陆樱楠其实也懂,但是接近事实真相的时候,说破对所有人都是一种残忍,她宁愿讲不知道,有那么一瞬间想抱抱自己儿子,但是心里也恨。
恨有这样狠心的儿子,要自己出去闯荡,要有这样大的野心,这样多的勇气。
她指着外面,依旧漂亮却不那么年轻的脸绷得很紧,“你要想走,我拦不住你,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今晚涨潮顺风顺水,你走这一步就是督卒,有去无回。”
腿肚子被他手指碰到,冰的人头脑更加清醒,滔滔没有回头,跨过门槛往外走,他夹着肩膀背着包袱,还是不太挺拔的样子,大概是太瘦了,走路没有肉包裹着,骨头都在晃动一样的。
总也不高眼看人,下垂眼,看不清情绪,看不清想法,步履匆匆,从走到跑,越跑越快,躲过防线穿过红树林。
陆樱楠放声大哭,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是真的,要强也是真的,婆婆出来看她,是她自己妈妈。
家里以后就两个女人相依为命了,眼泪从手指缝里面出来,捂不住的,“滔滔走了,跟我说要我嫁人,他太懂事了,我真的不怪他的,我一直拦着不让他走,我是怕他苦啊。”
“婆婆,他从小就被人说三道四,一直觉得拖累了我,可是我愿意,当初我怀孕愿意生他下来,愿意养他大,他是我的命啊。”
以儿子为信仰的,再能干,再强势,她把儿子当精神支撑的。
可是现在,冯滔滔走了。
婆婆年纪也不是很大,看着自己女儿,只觉得女孩子不能走错路,不然错一步,一辈子就毁了,当初大肚子回来,真的敢做敢当,可是这十二年来,也无时无刻不是能抬头做人的。
未婚先孕,这是多大的羞耻跟罪过啊。
滔滔走了,她有松一口气,“你振作一点啊,滔滔呢从小就沉得住气又聪明,他脑子好用,跟他那个爸爸一样,你不用担心太多,保重好自己才行,以后肯定还会回来的。发达了,说不定接我们一起去呢。”
走了也是为了你好,想开了呢,皆大欢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人生要奔的,没有谁一定是要为了谁活着的。
这个世界上,为别人活的人呢,都很累。
要想活轻松一点,就为了自己活,对所有人都好。
这是冯滔滔从小就从自己妈妈身上看见的道理,他不想妈妈一辈子都为自己填进去,他以后也不会为妈妈为婆婆活,更不是为了他那个从没见过的父亲。
他只是觉得,为自己活一下吧,人生不要这样过下去了,换个人生吧,在粤北山村一眼看得见尽头的人生也是一辈子,无限可能的人生也是一辈子,何不闯荡一番呢。
人人生下来,不一样,他运气不太好,出生就是筐底橙,他妈妈呢运气更差劲,因为未婚先孕生他出来备受歧视。
但是出身不能代表一切,只是个对不对?烂橙子就应该烂到家吗?它也是可以爬到山顶的。
这边消息很闭塞的,虽然沿海,但是跟内地的联系很浅淡,十个人出来,倒是有九个半想去香港的。
蛇头收钱做事,夜黑风高的时候开船,到公海里面就没事了,滔滔很聪明,他确实是没有付钱,他把自己塞在船头去了,没有人发现。
所以最后船翻在公海的时候,他最先跳的,没办法的事情,从东线走的人,都是坐船的,哪怕选个好日子,避开沿海的三道防线能上船,上船之后顺风顺水地开,到了公海这边位置,还是看天气脸色。
什么时候突然起风起浪,把握不透的,经常翻船,不前不后的话,淹死也很多,有的飘到香港去,有的飘到惠阳这些地方,总会有人捞死尸的。
人人都会游泳,但是不一定人人都能找到岸,船把人压在下面憋死的也有。
滔滔刮妖风的时候,第一个下去,他一口气往外游,等回头看的时候船已经翻了,风浪太大木板都有散开的,力度很大,一会散开会把人撞死的。
他扭过头,抿唇继续往前游,眼睫毛打湿依旧看不出神色。
他懂方向,如果朝着这方向继续游的话,他会上岸的,活下去。
海水很凉的,起伏的海面在每一个瞬间都想让人沉溺下去,海面咸湿的风粘腻在五官上像是一层塑料袋,五官都觉得呼哧沉重地窒息。
冯滔滔高瘦,他体力撑三个小时的时候,胳膊已经抬不动了,全靠机械一样游,仰着脸看天色,蓝黑色辽阔的没有边际,鼻子慢慢地往下沉,渐渐感受不到呼吸。
他觉得自己的胳膊还在拨水,其实已经没有在动了,人在竖着下沉,渐渐整个额头,黑色的头发,都在水面之下。
他没很好的营养来弥补成长营养的缺失,积贫而弱,他在船翻的时候就想到了,从此以后就是马前卒,只有前,没有后。
有人往后游,有人淹死了,有人在水里迷路淹死了,他一直朝着哪个方向游,听天命,尽人事,野蛮的生命力像是杂草。
他沉下去之前以为自己可以的,最后却睁大了眼睛在水面下。
李弄弄叉着腰,扶着胯,拇指大小一个的,在水底不远不近地打量着他,她的头发那么多那么乱,脸小的看不清五官。
一身破破烂烂的花衣裳穿着,寻思了好一会,嘴里面叽哩哇啦不知道自言自语什么。
眼看着人要淹死,便推着滔滔手掌往上,她力气不小,像是个钢针扎手一样的,滔滔一下清醒过来,下意识攥紧了手。
得活着是不是?
死在海里,收尸佬最后就算埋尸也要问家里要十五块呢,泡严重发臭的,要价到二十五块,他心疼这笔溺亡打捞费,这个钱他不想陆樱楠付。
跨出家门的时候他就想,这辈子不要再用陆樱楠的钱了,不要再用她辛苦钱了,陆樱楠是个好女人,好妈妈,应该找个好人嫁了的,何苦生他。
他憋住了气,游了八个钟,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他在太阳下面看见闪光的铁丝网,从海里爬上来,爬到了对岸,成了黑户。
港城习以为常的对岸客,有人给他面包跟水,他脱水厉害。
伸手接的时候,摊开才发现掌心有个东西,小木偶一样披头散发的娃娃,大概是海里摸到的,拇指大小一直在手里攥着。
肯定是海里的东西,海里的东西呢,除了鱼虾,大多数不是好东西的,这个东西第一眼,他就觉得挺邪气。
要扔,但是远远看见有巡逻,现在还是租给英国的,租家态度对内地来的人还是很排斥反感。
专门安排巡警驱赶,被发现就遣送走了,滔滔站起来就跑,把弄弄一下又攥在手心里去了。
他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力气,也不知道往哪里跑,只往人少的地方跑,只想有个安静的地方躺着吃口东西喝水。
大概流浪乞讨的人,总是会比正常人更容易找到桥洞的,有种敏感在里面,他跑了一天最后躲在桥洞下面,捡来的报纸铺着。
李弄弄醒过来,她新奇地走了好几圈,她是人,她觉得自己是人,她记不清了,但是大概在海底很久很久吧。
天气闷热的厉害,伸长了脖子看滔滔,还在睡,她就坐在报纸上,找出来绣花针,一针一线地缝补自己破洞的花衣裳,搞不懂为什么破了,她仿佛缝了好多年了,一直不好。
都记不清了,她觉得自己脑子里面进海水了,她原本只是救人的,但是冯滔滔一把把她拽住了带上岸。
她大约也不想在海里了,于是稀里糊涂被这人带上岸,不由自主地一会看一眼冯滔滔。
讲真,这个人不丑,李弄弄心想,她甚至觉得这个人睡着的时候有点美好,毕竟她很久没有人陪。
有时候,寂寞太久了,突然有个人出现,会觉得蛮好,哪怕他什么也不做,也是一场热闹。
她低头继续绣花,一针一线。坦白地说,李弄弄是个没太有眼力劲的人,或者说是个二五眼的女鬼,小僵尸,拇指大小,胆小且没有见过市面。
第2章今夜要饭
桥上的大雨黑绸一样地垂落,四野无人通达,桥外水沫游离,牛毛一样地起雾。
把两个可怜鬼团裹在桥下,像是潮湿的鱼。
起风很大,弄弄怕给吹走,走冯滔滔脸跟前,寻找点安全感。
他侧躺,报纸已经从他脸上吹走,皮肤湿漉漉地带着白皙柔软的洁净,李弄弄的线头不小心被吹散,她随手抽了几下成一团,渐渐收紧打成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