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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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果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当然好。”她全心信赖他。

    其实就算她不发问,他也会主动提议,为她挑选适合的马匹。因为,她不懂马的性情,而他不但懂,还打从心里头,就不容许她有丝毫的风险。

    才看了几眼,他就有了决定,挑出的那匹马儿,虽然年轻又是公马,但是性子很温驯,比母马还不易受惊,再者极聪慧,一双大眼炯炯,对人带着警戒,就算旁边突然有巨响,也不会因此奔跳。

    “小姐,请过来这里。”他缓声说着,语音平稳坚定,将一根新鲜带泥的胡萝卜,递进她的手心。“在骑马之前,你得先喂食它,之后再拿鬃刷替它刷毛。”

    马师们围成一圈,几个年轻的听见,全都舍不得罗梦脏了手,只是嘴巴刚刚张开,就被老师傅们瞪得乖乖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娇小的罗梦,走到马匹前头,显得更小了些。

    虽然,马匹是马师们从小养大的,知道它性子温驯,却还是个个心惊肉跳,深怕马儿会认生,突然冲撞伤了她,甚至张嘴咬伤了她。

    可是,她却是半点也不怕,拿着胡萝卜上前。沈飞鹰就站在她身后,她深深知晓,他绝对不会,让她有任何受伤的机会。

    他亲自教导着她,耐心过人。

    “马儿还跟你不熟,一定要站在它前面,让它看到你。它看得到,就不会害怕,不会随便伤你。像这样,先让它熟悉你的味道。”他宽厚的大掌,直接握住娇嫩嫩的小手,仔细告诉她。“看着它的眼,让它看见你的眼和手,不要遮住它的视线。”

    他一边说着,先抓着她的左手,放到马儿嘴鼻下,那小鲍马用那双乌黑的大眼看着她,然后低下头来,小心的嗅着她,巨大的口鼻吐出湿热的气息。

    罗梦吓了一跳,几乎想插手后退,但是他就在身后,阻挡她的退路,依然紧握着她的手不放。

    “不可以害怕。”即便她几乎缩进怀中,他也没有避嫌退开,仍低着头告诉她。“它会知道你在害怕。不要移开你的视线,看着它。”

    “它好大只。”她俏声说,没有移开视线。

    “它跟你一样,只是大一点。”他说。

    他教导着,让她一次又一次,温柔拍抚着马的脖子。

    马儿的毛皮,温顺的贴在手心里,罗梦可以感觉到,毛皮下温暖强壮的肌肉。

    马儿没有退开,转动灵活的大眼,静静看着她。

    这样的感觉好奇妙。

    “瞧,它知道你要摸它,知道你在做什么,它就不会怕。”

    她让掌心贴了上去,露出微笑,由衷证叹着。“摸起来好舒服握,我摸它,它也会觉得舒服吗?”

    “嗯,它也会觉得舒服。”话到一半,他的声音微哑。

    所幸,她没有注意到,仍惊奇的看着那匹马,一次次的轻轻抚摸它,还仰起小脸,瞧着它柔柔的笑着。

    她的笑容,似对畜牲也有魅力,让那马儿半转过头来。

    这一回,没等沈飞鹰握住她的手,她己经聪慧的知晓,主动把握在另一手的胡萝卜递上去,让马儿咬了一口又一口。

    “它吃了耶!”她又笑了,银铃般的笑语,惊讶的轻响,还倾身上前问着马儿。“好吃吗?”

    它的回答,是另一口啃咬,还用那大舌舔了她手心一口,引得她轻抽口气,又是一阵轻笑。

    “啊,好痒。”

    说着,她再次温柔抚摸,称赞马匹。“你好乖,真乖。”

    “对了,它的名字是什么?”开心不已的罗梦,回头望向身后,却看见沈飞鹰瞧着她,欢眸好黑好深。

    眨眼之间,他就恢复过来,很快抬眼看着马匹,再次闪避她的视线,甚至收回覆握着她摸马的粗糙大手。“它是你的马,你想替它取什么名字都行。”

    没了他的温度,她顿时觉得依依不舍,惆怅再度涌上心头。

    “那么,就唤它做御风吧。”她努力将注意力,转向乖驯的马儿。

    “御风,是个好名字啊!”“是啊是啊。”

    “小姐取的名真雅。”

    “能让小姐取名,真是抬举这匹马了。”马师们有的点头、有的应和,有的还在心里偷偷羡慕。

    沈飞鹰倒是没半点意见,只是静默无言的,替御风装上马鞍,才要她亲自牵着缰绳,带它走出马厩。

    到了外头,天开地阔,草原连天。

    他先扶她踩着鞍蹬上马。今日一早,她就换了方便骑马的衣裳,动作俐落了许多,但她穿来仍是窈窕多姿,让人移不开视线。

    沈飞鹰跃上马儿,跨坐在她身后,教她如何握紧缰绳,操纵马儿。

    他先让马绕着牧场中的围栏走动,这匹马确实温驯,可是她毕竟少上马儿,身子在他怀中,还是有些紧绷。

    今日不像那天,她是要自己骑,而不是让他操纵,所以他握着她的手,让她握着缰绳。

    “放松点,不用拉得太紧,你要太紧张,它也会紧张。记得吗?它会知道你在害怕。”

    他低沈的声音,就在耳畔,她能感觉到他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过脸颊,让她莫名脸红心跳。

    “可是,它现在不是瞧不见我吗?”罗梦不解的问。

    “你坐在它身上,握着它的缰绳,它感觉得到你。”他说。

    这个说法,她只懂了一半。

    是啊,就像是此时此刻,她虽然看不见身后的他,全身的每一寸肌肤,却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的存在。

    他贴靠在她背上的胸膛,散发着灼人的热度,握着她的大手轻拢,他说话的时候,胸膛会隐约的震动着。

    可是,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马儿抬脚往前走,马背上确实颠簸,她不自觉变得僵硬。

    “上半身不要动,腰要放松,随着它动,别绷得太紧,你要顺着它律动。”

    可是,她无法放松,不懂该怎么做。

    他的大手,握住她的腰。“这里,放松,随着它前进时,跟着它。上下、上下,它能感觉你,你也能感觉它。”

    “我没办法。”她满心挫折,轻咬着红唇,缰绳愈握愈紧。“我坐在鞍上,怎么能感觉得到?”

    他低声说着。“你可以,放松就可以,你会知道它何时抬起哪只脚。放心,我在这里,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她相信他。

    所以,她学习着放松,终于渐渐感受到,如他所说的那样,真的能够知道,马儿在何时会抬起哪只脚。

    “对,就是这样。”他握着她的腰,提示她如何摇动。“再放松点,顺着它动,让自己贴着它,让它当你的脚,像自己在走路一样。”

    她开始懂了,顺着它前进的韵律,和他的手律动,摇动着她的腰。

    “像这样吗?”罗梦回头问。

    “对。”他说。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还是因为骑马的关系,身后男人的体温似乎提高了,他握在她腰上的手,变得好烫好烫,在耳畔的嗓音,似乎也变得更加低沈

    “然后呢?”她心跳变快,但是仍强迫自己镇定,提出另一个疑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它转弯?”

    身后的他,吸了口气。“想要它左转,就收紧左边的缰绳,右转就收紧右边的缰绳。不要扯得太急太快,慢慢来。”

    “好。”

    她照着做,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尝试。

    望着怀中的少女,沈飞鹰只觉得一颗心,变得无法控制,跳得太急太快,她那么认真的在学习,可是他却只注意到,她在他怀中,逐渐变得柔软。

    她听着教导,轻轻摆动着身子,温暖身躯信任的贴着他,香甜的气味充盈在他鼻端心肺。

    那柔嫩的臀腿,隔着薄薄的衣裤,一次又一次的随着马儿的前行,磨擦着他的大腿内侧,以及他极力克制,却无法压抑的欲望。

    沈飞鹰绷紧肌肉,努力将欲念摒弃在外,可是却无能为力,自制力濒临崩溃边缘。他告诉自己,她年纪还小,但是他的身体知道,她己经成熟;他告诉自己,她是罗岳的心肝宝贝,是他必须守护的人,不过那一样没用。

    事实证明,教她骑马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鹰,你很紧张吗?”

    这句话,让他蓦然回神。

    罗梦双眼清澄,正望着他,无知的说道:“你绷得好紧。”

    刹那之间,他胯间的男性,硬得发痛。

    懊死!

    他的欲望如此明显,她会感觉到的。

    极为快速的,沈飞鹰握住缰绳,让马儿停步后,立刻翻身下马。

    “今天这样就好了。”他无法忍受更多了。

    罗梦不解的歪头,看着站在马边的男人。“就这样?可是,我们才走了两圈呢?不能出去走走吗?”

    “你还不习惯,一时骑得太多,身子会疼得受不住。”他没瞧她的眼,只伸手将她从马上抱下来。

    “我现在不觉得疼。”她想骑马,更想多多感受,他的体温与贴靠。

    “你会的。”他紧绷的说道,将她抱下马,一等她站稳就收手。“明天你就会开始疼了。”

    是吗?

    她歪这么认为,倒是瞧出他的不对劲,还有额上的汗水,忍不住必心的再度追问?“你不舒服吗?怎么了?”

    说着,抬起白嫩的小手,抚上了沈飞鹰的额,他却在同时反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像是她的碰触,是最致命的武器。

    罗梦微微一怔,停下脚步和半抬的手,初时感觉有些受伤,可是却发现,他黝黑的脸上浮现一抹可疑的暗红,还有本该深长的气息,变得异常急促与紊乱。

    “你——”

    才说了一个字,他已经开口打断。

    “堂主来了,我先带马回马厩去。”嘴上才说着,没等她回答,他已经牵着马快步离去。

    罗梦困惑的站在原地,望着那愈走愈远的背影。

    爹爹确实是来了,可是,他不是说过,要她亲自为马刷毛吗?他不是那种会因为爹爹来,就违反做事原则的人。

    那一瞬间,她知道了。

    沈飞鹰在躲她。

    但是,是为了什么呢?

    罗岳在镖师们的簇拥下,拉开嗓门嚷嚷着,大步走向女儿。“梦儿、梦儿,你还好吗?”

    “我没事。”她朝着爹爹露出笑容,一双眼儿却忍不住,一直看向那牵着马儿走人马厩的男人。

    爹爹握住了她的小手,检查着她的手,有没有被缰绳磨红了,她却只花了些许的心思,敷衍着试图再度劝她,放弃骑马念头的爹爹,大半的心神全沈飞鹰身上。

    水灵灵的双眸,偷觑着他卸下鞍具,拿起鬃刷与水桶,刷着马儿的毛皮。那双抚在湿亮马身上的大手,是那么温柔

    瞬间,她好希望好希望,自己是那匹马儿,能被他那么对待着。她心跳紊乱,看他做得如此专心,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

    可是,半晌之后,她看见他抬起眼,黑眸如鹰般搜寻。

    因为罗梦一直忍不住瞧他,所以他逮着了那记探看,在那一瞬间,大手不禁握紧鬃刷,一双眼直直盯着,日光下的美丽少女。

    虽然隔着大老远,可是她却能看见,他的视线,跟以往都不一样,几乎就像是把烈火,仅仅是看着她,就烫得她全身发热,宛如火烤。

    不知怎么的,罗梦被瞧得红了脸。

    这一次,她先掉开视线,但是即便掉开视线,她仍能清楚感觉到,那灼热难言的视线,牢牢盯着她,教她手足无措。

    然后,他不再看她了。她感觉得到。

    偷偷的,她再瞧他一眼。

    沈飞鹰转过头去了,她已经瞧不见他的脸,可是却还是能看见,他的耳确实仍是红的。

    忽然之间,她醒悟过来了。

    难道,他先前的异常,并非不适,而是因为因为因为她?

    心儿怦怦怦怦,跳得更快,让她呼吸困难。

    当沈飞鹰又转过头来,她一时之间,只觉心慌意乱,首度羞得转头,连忙将视线拉回爹爹身上。

    是吗?

    他的那抹暗红,是不是真是因为她?

    这个念头,蓦然揪紧心口,让雀跃又羞怯的笑,盈满红唇,还不知足的偷偷的希望着。

    如果,真是因为她,那该有多好?

    棒着大老远的距离,沈飞鹰看着,已守护数年的少女。

    他一直以为她还是小姑娘,即使她己经能够嫁人了,他还是这么想着。可是,在这一年中,事情却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只是他不敢承认,更不敢不去细想。

    直到今日、直到方才,她柔软的身子那样贴着他摇动,那般顺着他律动,硬生生挑起了他的欲望,敦他再也无法躲避、无法自欺欺人

    她喜欢他,他是晓得的。

    可是,她是罗家的小姐,罗岳的掌上明珠。

    反观他自己,什么都没有,只是个家破人亡的人。

    她是主,他只是仆。

    他可以保护她、守护她,但是有太多的男人能做相同的事。要成为能匹配得上罗梦的男人,现在的他,是绝对够不上格的。

    她那般聪慧,将来必能有极好归宿,他应该要有自知之明。可是,看着因他的注视,而羞红了脸的她,他就无法让自己完全死心。

    当她红着脸,再次朝他看过来,那模样娇羞无比,又美得动人。

    然后,她羞涩的,有意识的对他又笑。

    那抹羞羞的笑,是那般窝心,透着她的心意,就像他受伤的时候,她特意为他煮药膳,怯怯的端来给他时的模样。

    几乎在瞬间,想拥有她的欲望,紧揪着他的心头,满布全身。

    难以自禁的,他握紧了拳头,逼着自己拉回视线。

    她年纪还小,尚不懂男女情事,可是她很聪明,终有一天会知晓。他不能让她知道更多,因为他太过清楚,她会利用这一点来相逼,考验他的自制力。

    终于,沈飞鹰知道了,在报了仇、还了恩情之后的,今生最想拥有的是什么。

    她是主,他是仆——现在还是

    可是,总有一天,他不会再是仆。

    在朗朗晴空下,他望向天际,暗自许下誓言。他是鹰,总会找到自己的天空,然后展翅高飞。

    他将耐心等候那天的到来。

    春去秋来,一年复一年,转眼沈飞鹰己年过三十,罗梦也己芳龄二十三。

    沈飞鹰短短半年内,就成了大风堂的总管。他积极参与镖局内所有事务,展现的办事才能,更在武艺之上,让大风堂一步一步拓展,规模逐年宏大。

    他结识的人,遍布天下,连当朝宰相公孙明德,都倚重他的深谋远虑,两人成为莫逆之交,相约每旬相聚。

    宰相的府的深处,有个偌大的庭院,园中有着凉亭,亭内的石桌上浅刻着棋盘,盘上的黑子白子热战方酣,双方棋术在伯仲之间,即使每隔一旬就相约对弈,持续了多年,也总难分出高下。

    石桌两旁,持白子的是沈飞鹰,持黑子的则是公孙明德。两人在对弈时,交谈的内容,听来虽都是琐碎小事,实则每次问答,都另有深意。

    “准备好了吗?”灰衣黑衽的公孙明德,气度冷若冰山、静如深海,伸手取了一枚黑子按下,视线抬也不抬。

    沈飞鹰语调淡然。

    “万事俱备。”

    “很好。”

    “各地情况如何?”

    “南方确定无事。”放眼国内外大小事,他都了然于心,记得清清楚楚。“苗族公主下嫁大风堂,钱家么女又是苗王的汉妃,五十年内可不用费心。”

    “北方尚称平静。”沈飞鹰接话,对天下事的了解,不输当朝宰相。“只需一位猛将镇守,十年内可保太平。”

    “问题是,西方政变后,穷兵黩武,风暴蓄势待发。”

    “那不过是疥癣之疾。”沈飞鹰伸手,直指棋盘中央,语音虽轻,却万分肯定。“目前,最该提防的,是国内有人以无忧王为名,以重金利诱各方人马,如此里应外合,终将成为心腹大患。”

    鲍孙明德抬起头,望着朗朗天际。

    “看来,今年也该是个丰年。”

    “近十年来,都是丰年。”

    “但是,几年之前,粮价却有了变动。”粮价才一变,他就有所警觉,不以官方名义,而是让沈飞鹰派人明查暗访。

    “东南几州的粮价,从那时就一年一年的涨了。”沈飞鹰将白子,挪到棋盘东南处,那儿皆是白子,无一枚黑子。

    “东南各州,乃是鱼米之乡。”

    “但是,沿海三州的粮价,却比京城贵上一倍有余。”

    鲍孙明德的嘴角,扬起一抹淡笑。“东南三州的刺史,如此处心积虑,可见得是要做大事啊!”“若不是刻意纵容,也不足以茁壮至此。”沈飞鹰一语道破。

    “有些事,就是得养着,不论是好事,抑或是坏事。”他语气悠然,半点不惊。“既然,西方拿银两,唆使三州刺史贵价收粮,富了当地百姓,咱们总也不好意思拒绝,把那些白花花的银两往外推。”

    “但是,从去年开始,西方就以贱价,卖给东南三州战马与兵器。”沈飞鹰抬手,将更多白子,迭在己满的棋盘东南处。

    天下各事,看似独立,实则息息相关。

    “绕了远路,想以奇袭取胜吗?”

    “另外,三州刺史还每年赠与海皇,千万两白银以及奇珍异宝,刻意想跟海皇结盟。”他的手指向棋盘之外。

    若是将棋盘比做皇朝版图,沈飞鹰所指之处,就是东海的辽阔汪洋,皇权所难管辖之处。

    十几年前,就有人自称海皇,占据东海三十六岛,集结大大小小上千艘海船,割据东海一方,势力锐不可挡,不论国内国外的商船或官船,经过东海时都畏惧不己。

    “若是海皇点头,愿意提供协助,那我们就无胜算了。”公孙明德说道,说得轻轻松松,半点也不紧张。

    沈飞鹰抬起头来,看着多年好友,心里早有了底。

    “你的袖子里,还藏着什么棋子?”

    果然,公孙点头。

    “是有一枚。”

    “管用吗?”

    “绝对管用。”公孙说道。

    沈飞鹰点头,不再过问,不经意瞧见,好友的宽袖下,有着几枚红印。很明显的,那都是女子的吻痕。

    “看来,公主在龙门客栈中所学的,已经能学以致用了。”他缓言说道,薄唇上有淡淡的笑意,难得出言取笑。

    鲍孙扬起眉来,自然不肯示弱。

    “她可不是一个人听课的。”有来有往,才显得友谊坚固。

    被戳中心中最弱处,沈飞鹰脸色一僵,不再多言,径自将棋盘上的棋子,重新排回两人先前对弈时的棋局,再度拾起白棋。

    鲍孙却有意无意的,又补上一刀,笑中带叹。

    “楚姑娘真不愧是花魁。”

    白棋,落下。

    一时之间,两人皆无语,四目都看定那白棋。

    因为,棋术高强的沈飞鹰,竟然将白棋落在,一处极为不利的地方。眼看一子错,满盘皆落索,这局棋无须再下,白棋已无法反败为胜。

    极为缓慢的,公孙抬起头来,望向面无表情的好友。

    沈飞鹰没有抬头。

    “公孙。“他道。

    “嗯?”

    “闭嘴。”

    堂堂当朝宰相,被如此无礼对待,却是半点也不怒,仅以深深的笑意,回应好友难得泄漏的恼怒,只差手边没有纸笔,否则还真想当场绘下,好友此刻的表情,作为日后凭证。

    舍下棋盘上的铁证,沈飞鹰站起身来,神情恢复平淡,态度冷静得像是方才的一时失态,只是春日的幻觉。

    “我先定一步了。”他站起身来,不理会好友的笑容满面,大步往亭外走去,很快的就消失在庭院尽头。

    这一次,他走得比先前每次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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