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
书包网 www.shubao.la,最快更新英雄不过美人关最新章节!
命运的安排太过叵侧,即便是洛刑天自己也无法预料,五年后,他竟然会再次与卓府那有过一面之缘的两人相遇。
那一日,他带着两名随从便衣轻装欲往潼州去,半途却遭到伏击,陷入了大批杀手的连环追杀,还中了一种无色无味的巨毒,他数次运功想将毒逼出体外,怎知毒气急攻心,瞬间一口口的黑血从喉间涌出。
他撑着岌岌可危的身体,辗转来到巴丘,最后倒在了镇口西侧那一排土窑洞中的最后一家门口。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暖和的炕上,被人细心地上着药,用温热的巾帕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伤口。
那双手柔软轻巧,带着发自心底的暧意和怜惜,他想老天待他还算不薄,让他遇到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子。
待满身的伤口包扎完毕,那女子转过头来,烛光下,一张细雪般的小巧脸蛋映入他的眼帘。
依然是纤长的弯眉,澄净的水眸,娇嫩的菱唇儿犹如半开的芙蕖,当前光景,宛在梦中,他不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来冷硬的心中一时纷乱。
她似乎被他的眼光吓住了,忍不住朝后退缩了去,大大的眸子里盛满了惊愕,似乎没料到一个危在旦夕的人怎么还会有那样炙热的眼神,羞涩的红自粉颊染红如玉的耳根,再慢慢蔓延到雪颈,最后消失于覆盖的衣领下。
“救他做什么你照顾得来吗?”
旁边的炕上传来断断续续,带着咳嗽的声音,他才惊讶发现,原来躺在这屋子里性命攸关的人,不只他一个。
“不碍事的,你放心,我可以的。”她出声保证,声音与记忆中一样,好听至极。
在她的执意下,他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住了下来。
后来,那个当年被唤作“千郎”的美貌少年,如今病入膏肓,瘦到不成人形的晏小千,逐渐接受了他的存在。
每当她出门或忙里忙外时,屋里就会剩下他们俩人,有一天,他们开始交谈。
其实更多的时侯是晏小千在述说,絮絮叨叨地对他这个听众讲着许多许多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都叫颜歌,故事里的每一个字,都与她有关,于是知道了她的身世、她坎坷多舛的命运。
再后来,在那个叫晏小千的男人断气的那天,她悲伤过度竟欲寻死撞墙,虽没死成,却失了忆,醒来后,彻底地忘记了晏小千。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幸运,但他顺理成童地成了她的相公。
听着她甜甜地唤着自己“相公”为自己忙东忙西,关怀备至,他有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大概姻缘这东西即是“着意寻不见,有时还自来”遇见她,是意外,亦是命中注定。
在他二十七年的岁月中,从未想过这世间竟会有个女子能令自己如此心疼在意与不舍,还令他尝到从来没有过的嫉妒和失落。
是的,他嫉妒,嫉妒那个叫晏小千的人。
她的泪水,她的不舍,是否都是为晏小千而流呢?
是与否,大概也并不是那样重要,因为无论是以何种方式、何种身分,他都将心甘情愿地守护着她。
是的,陪着她,保护她的人是他,他会疼她、爱她、惜她,在未来的岁月里,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苦。
大漠的冬天,寂寞而寒冷。
到处都是荒凉,偶尔有雪,在细雪纷飞中叩山访水,天晴的时候,远处的群山山脉如海市蜃楼,云在顶峰不动。
洛家庄园的主屋内,安静如平常,火盆烧得很旺,暧洋洋的,一盆罕见的腊梅开得正美,散发着幽幽清香。
珠帘内,怀孕已快五个月的颜歌正坐在圆桌边,埋头做着针线活。
桌上的笸箩里装了一堆女工用品,剪刀、竹尺、线板、色布、织锦缎,还有一件快完工的婴孩衣服。
她并不专心,时而会停下,盯着衣物上的针角发呆,时而又心烦意乱地将抬起头,轻轻地叹声气。
洛刑天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露面了。
两个月前,他回到了大都,而她则被留在了这里。
“旁人都说洛家在乌托势力大如天,却不知道乌托王室其实是倚仗着洛家,才得以保障自己的王权,否则那么多的外戚宦官,谁不对着王位虎视眈眈?”
“太子年轻,被索王教唆,找上洛家麻烦,太子的祖母王太后可不是个老糊馀,这下,废了太子,处死了索王,就是想要洛家帮乌托抵御潼州的三十万大军。”
白秀姑告诉她,乌托王室内部动荡不安,他是为了她的安全才将她留在了封地,而不是与他一道返回大都。
他离开的日子里,她像是经历了一个长长的蛰伏期,关于记忆,在寒冬即将过去的某天,当她从梦中醒来时,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她渐渐记起了过去的一切。
家、父母、姊妹、亲人。
快乐、痛苦、仇怨、恐惧。
阴晴圆缺,悲欢离合,好与坏,生或死。
她想起与长姊、幼妹在空空荡荡的禧和宫艰难渡日的场景,想起遇难前的长姊,在她和小妹的耳边反复叮咛关于景家的秘密。
她想起诈死后的那晚,当她醒来后,看见一张似曾相识,满眼惊喜的少年时的愕然,她当然也想起了那可怕的卓公公。
在白秀姑的帮助下,她在两张菱镜中看到了自己肩头的刺青,颤抖地伸出柔荑,一再地摩挲看那一处肌肤,恍如隔世。
痛!痛啊!她那时在大声哭叫,痛得死去活来,那可恨的卓东来却在放声狞笑。
“小姐,小千一定会救你离开这里,我们要忍耐,一定要活下去。”
这是小千给她的承诺,他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卓东来死了,他带她离开了骊京,离开了充满了痛苦、残酩与丑陋的地方,可是她知道小千也快要死了,为了引卓东来饮下毒酒,他不惜以身犯险。
在逃命的马车上,他告诉她,这辈子他最想做的两件事,一是杀了姓卓的怪物,另一件就是娶她为妻。
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成了他有名无实的妻,后来,小千死了,她因为自尽未遂失了忆,醒来后将洛刑天当成了自己的丈夫。
回忆如江水涌泄而出,曾经经历过、遭遇过的种种一时袭上心头,令颜歌痛不可抑。
“夫人?夫人?”
耳边听到白秀姑正担心地唤她,她蓦然抬起头,双眼迷茫地望向铜镜中,才知道泪水已经布满脸颊。
“我没事的,白姑姑,你别担心。”
她说了谎,其实她想找一副有力的肩头倚靠,让自己可以放声大哭一场,可是那个人,却再不来了。
“夫人,您千万要小心身于,这才四个多月,肚子就这样大,稳婆那天瞧了也说估计是双胎,您一定要吃好睡好.可千万不能有半点闪失。”
简直把她当成小婴儿般照料的白秀姑送上补品汤水,片刻不停地叮嘱着。
“白姑姑,我又不是猪娃儿,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她怕这厚道的妇人忧心,免不了强颜欢笑。
“吃不了也得吃,一人吃,三人补。”白秀姑将燕窝粥捧过来,笑道:“夫人,前天晚上图穆趁夜从大都过来,说是爷交代又给夫人送东西来,我听他说大都那边的事情已经落下眉目了,跟中原的皇帝也达成协定,这潼州的军队是不会打来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不打仗,百姓才会有好日子过呢。”颜歌听了心中欢喜,微蹙的秀眉也缓缓舒展开。
“是呀,老百姓都想过太平日子,谁愿意打仗?”白秀姑点点头,又道:“夫人,我瞧送来的那一大堆吃的、用的、玩的,没有一样不用心的,心里就想,爷这分明就是在讨夫人喜欢,明明牵挂着这里,人怎么就是不来呢?”
颜歌不语,低下头,默默喝着碗里的燕窝粥。
“今天勒海那小子因要出门办事路过这儿,被我楸住了,再三问了,那小子还不肯说,后来被我拧了耳朵,才悄悄告诉我说,爷病了。”
病了!颜歌蓦然抬起头。
“爷病了好几天了,勒海说听太医们背地议论,爷上次伤得太重,又加上中毒,本来就没有痊愈,最近又忙着,太过操劳,这才病倒了。”
他病,
“爷倒好,就算病了也不顾着自己的身子,看到汤药就火大,一点儿也不配合太医们,对了,爷还特意交待下人们一点风声都不准透露,我猜是怕夫人听了会担心唉,爷真是的,先前每晚都趁着夫人睡着了才进来瞧瞧,略坐一会又连夜赶回大都去,这可不是太操劳了是什么?”
他每晚都会来?
难怪,当她陷入梦魇时,总会感觉仿佛有一双大手在轻轻地拍着她,抚慰她,然后将她揽进温暖的怀中,湿润的吻如轻啄,落在她的额头、颊边。
原来真的是他,悄悄地来,悄悄地离开,不让她发现。
颜歌心头涌上一股疼痛,酸楚涌上眼睛,雾气开始凝聚,她轻轻地喊了声:“白姑姑。”
“夫人?”
“带我去找他。”
她要去找他,她不能再欺骗自己。
对于小千,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会忘记,而他,自己却再也不想跟他分开。
乌托的京师大都虽然地处关外,多山且地势险峻,但却是个少见的热闹之地。
这里门楼高耸,垛迭齐排,周围活水通流,南北高山相对,城中六街三市、万户千家,十分繁华,不亚于中原那些著名的城池。
洛府就位于城西一条寻常的巷陌内,与洛家那处极大的庄园比起来,这间府邸既不极工尽巧,也不精美入画,而是处处透着简朴,一间间高大的屋,鳞次栉比,朱门拱梁,甚是大气。
颜歌从马车上下来,披着白狐裘氅,在白秀姑的掺扶下,跟随着大管家洛山走到他的寝院。
一路上,仆从们见了她便纷纷行礼,并让出一条路让她通行,才刚走到书房的门口,颜歌就听见几声急促的咳嗽声他果然病得不轻。
书房内外极安静,屋内东瓶西镜、文房四宝,还有暗红色的帘幕、金色的流苏,气度华美又不失雅致。
檀木书案后坐着一袭玄色长袍的洛刑天,正神情专注地看手中的卷宗,偶尔会手握成拳抵在嘴边咳嗽几声。
站在门口的颜歌,望着他有些憔悴,一点也不柔和的脸部线条发楞。
他是个硬朗刚毅似军人的男子,谁能想到,他这样铁血坚毅的人,待她却从来都是体贴、真挚、爱怜、温情的过往点滴教她不禁眼圈一红。
正伏案办公的男人突然心念一动,抬起头,一眼看到门扉半掩处,露出半哉白色裘氅。
“谁在外面?”他沉声询问,并未发火。
书房外一向有侍卫把守,不允许外人接近,想必一定是府里人,才会被允许靠近。
“是我。”娇柔的噪音弱弱地传来,令那张冷面瞬间柔和起来。
时间好似静止了一般,有那么一霎,心脏也仿佛停止了跳动,洛刑天以为自己在作梦。
此时正值冬末,晌午将至,天空澄净,阳光温暖,她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着一身雪白狐裘,水色长裙,隐约可见脚上一对精致的凤头鞋,显得她既艳又清雅,柔软如云的秀发梳成髻,插着一支极简单的碧玉钗,屋外的树荫枝叶的重影映射在她带孕的身子上,令她更加美丽娇弱。
“你来了。”笑容染上俊颜,洛刑天一瞬也不瞬地注视着正拘谨地站在门口的她,就像是等了她一生一世。
“我来了。”她轻声说。
泪水急速涌上眼眶,颜歌从来不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竟然这样爱哭。
被她簌簌而落的泪水瞬间惊醒,洛刑天起身大步朝她走去,紧紧地将她揽进强健的胸膛中,啄吻着她的眉心。
她依偎在他的臂弯里,搁在他肩上两只紧攥成拳的小手微微地发抖,最后终于承受不住食心般的相思之苦,崩溃地张开小手,紧紧楸着他的衣襟,在他怀中呜咽出声。
“真的是你吗?我还以为以为”额头抵着她的发顶,他的思绪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惊喜之中,简直说不出话来。
他以为她不会来,以为自己要等她更多更多的时间。
将怀了身孕的她留在庄园,他怎会放心?于是每晚忙完事务,他总会从大都策马狂奔到封地,看着她,亲亲她,在天明之前再赶回大都。
那张苍白的小脸在睡梦中总是不安的,似是被什么恶梦缠着一般,不停地说着呓语,让他心里实在是不好受,直到那梦中的一声“小千”令他落荒而心灰意冷地皇辖大都后就病倒了。
可是现在她来了!带着腹中的孩儿,无须她再说什么,她的心意,他亦明白了。
窗外鸟啭虫鸣,风在树梢轻拍,一对有情人相依相偎,站在屋外的一众仆人相视而笑,谁都不忍去打扰。
怀胎十月,颜歌顺利地产下了一对双生子,洛刑天为他们取名为洛长风、洛长河。
在她生产后的一个月,府中来了一对从骊京远道而来的贵害,那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在看到她时忍不住泪如雨下,扑入她怀中,与她抱头痛哭。
“蕊儿蕊儿?”
“是我,姊姊”
初蕊,她唯一的妹妹,显然过得很好,那陪着她前来的英俊夫婿,在望着心爱妻子时,满眼都是爱意。
柳下笙歌庭院,花间姊妹秋千,记得小楼当日事,同向红窗夜月前
在得知家族血海深仇得报,她想自己再也没有任何遗慨了。
在乌托,很少人能有幸见到那位洛家的主母,可是见过她的人都会衷心地叹一句,好一个美人儿,她的体态十分婀娜,容貌秀美,精致小脸上不施粉黛,仍然肤色雪白,肌鼻莹润,更显得一张菱唇不点而艳,色若樱粉,当她笑着的时候,仿佛满山遍野的鲜花正缓缓绽放开来。
乌黑的秀发绾成已婚妇人的样式,簪着一支宝石簪子,几缕长长的发丝垂落至肩头,凭添了几分柔美,水色的衣衫裙角都绣着细碎的花办,除此之外,全身上下便再没有多余的首饰装扮。
就算成亲已有七年,洛刑天发现自己一日比一日更爱看着自己的妻子,只要看到她,前一秒大发雷霆的他,也会被转移视线。
就像现在这样。
“相公,你不要生气了。”颜歌拉着丈夫的手,小声地替儿子们求情。
方才,出门几日的洛刑天刚踏进府里,就听说自己的两个儿子干的好事。
趁着教书的老先生打瞌睡,他们竟用墨汁将老先生画了张大花脸,这还没完,又将老先生的一把花白长胡子编成了数根小瓣子,这不,老先生气呼呼地拆了大半天都没拆完。
洛家的小爷们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他们的老子,一听说洛大当家在黄昏时分要回来了,赶紧去跪在娘亲面前,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赶在洛刑天踏进内室的前一秒,在娘亲的带领下去向老先生道了歉。
“相公,他们再不敢了,就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吧?”温柔的娘亲还在替他们求情,洛长风和洛长河则耷拉着小脑袋,跪得端端正正,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不知在哪儿弄了一脸的黑汁,看着像两只小花猫。
用过晚膳,喝过妻子端来的香茗,消了气的洛刑天才开始发号司令“我带回的礼物你们没份儿,另外每人去抄一百遍三字经。”
“遵命,父亲。”两个小家伙领命,规规矩矩的向父母告退完,便一下子蹦起来,一溜烟朝外跑。
“慢点儿,当心摔着。”颜歌不放心,正要跟出去,却被一双铁臂从身后圈住了纤腰。
“去哪儿?”男人低沉炙热的噪音在耳畔传来。
“我去看看他们。”被他紧紧抱在坚硬宽阔的胸膛里,颜歌讶然的抬头看他,下一秒,便被转过身捧高了小脸,灼热的唇压下,牢牢捕捉住甜蜜樱唇,将她花办似的柔软小嘴全数吞掉。
“唔”她如受蛊惑般一动也不动,在他的怀里依偎着,乖巧地回应着他的吻。
长舌悍然在芬芳的唇齿间翻搅,不停吮着细软的舌儿,甜蜜的吻,教人久久无法回神,直到颜歌全身虚软,膝盖发软到几乎要支援不住,他才放开她,将她抱到榻上。
他怜爱地啄着她被吻得嫣红的唇办,霸道地说:“你现在该看的是我。”
颜歌红着脸,贝齿轻咬,盈着薄薄水雾的美眸充满爱意地瞧着他。
仅几天不见,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想要她。
这一夜,主屋的卧室内春情荡漾,缱绻旖旎,偶有让人脸红心跳的低语轻喘,断断续续地溢出窗棂
直到烛火燃尽,纱窗外初露曙光,房内的喘息和呻吟才渐渐停歇,颜歌秀目闭阖着,趴睡在洛刑天怀中,人虽已倦极,小嘴却仍一开一合,不忘念叨着。
“相公,你别生河儿和风儿的气,他们已经知道错了。”
“相公,我想我妹妹了,你陪我去看看他们好吗?”
“相公,我给你做了双新鞋,你记得试试看合不合脚。”
她每说一句,洛刑天便答应一声,缠绵吻着她嫣红的脸蛋,指尖轻抚着她柔软渭顺的长发,眼角、嘴角满是柔情笑意。
这就是他的小娘子,无论他是巴丘上落魄逃难,奄奄一息的无名小卒,还是乌托洛家的当家人,她只当他是自己的丈夫,相夫教子、起居饮食、衣衫鞋履,绝不假手于人,要将满心的爱意精心地缝制在这一针一线,一言一行里。
人人都道他洛刑天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爱妻爱到如珍似宝。
他们错了。
当他再次遇到她,压根就没想过要错过她。
如珍似宝算什么?在他心中,他的小妻子是真正的珍宝。
他庆幸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重新遇见她。
——正文完——
命运的安排太过叵侧,即便是洛刑天自己也无法预料,五年后,他竟然会再次与卓府那有过一面之缘的两人相遇。
那一日,他带着两名随从便衣轻装欲往潼州去,半途却遭到伏击,陷入了大批杀手的连环追杀,还中了一种无色无味的巨毒,他数次运功想将毒逼出体外,怎知毒气急攻心,瞬间一口口的黑血从喉间涌出。
他撑着岌岌可危的身体,辗转来到巴丘,最后倒在了镇口西侧那一排土窑洞中的最后一家门口。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暖和的炕上,被人细心地上着药,用温热的巾帕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伤口。
那双手柔软轻巧,带着发自心底的暧意和怜惜,他想老天待他还算不薄,让他遇到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子。
待满身的伤口包扎完毕,那女子转过头来,烛光下,一张细雪般的小巧脸蛋映入他的眼帘。
依然是纤长的弯眉,澄净的水眸,娇嫩的菱唇儿犹如半开的芙蕖,当前光景,宛在梦中,他不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来冷硬的心中一时纷乱。
她似乎被他的眼光吓住了,忍不住朝后退缩了去,大大的眸子里盛满了惊愕,似乎没料到一个危在旦夕的人怎么还会有那样炙热的眼神,羞涩的红自粉颊染红如玉的耳根,再慢慢蔓延到雪颈,最后消失于覆盖的衣领下。
“救他做什么你照顾得来吗?”
旁边的炕上传来断断续续,带着咳嗽的声音,他才惊讶发现,原来躺在这屋子里性命攸关的人,不只他一个。
“不碍事的,你放心,我可以的。”她出声保证,声音与记忆中一样,好听至极。
在她的执意下,他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住了下来。
后来,那个当年被唤作“千郎”的美貌少年,如今病入膏肓,瘦到不成人形的晏小千,逐渐接受了他的存在。
每当她出门或忙里忙外时,屋里就会剩下他们俩人,有一天,他们开始交谈。
其实更多的时侯是晏小千在述说,絮絮叨叨地对他这个听众讲着许多许多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都叫颜歌,故事里的每一个字,都与她有关,于是知道了她的身世、她坎坷多舛的命运。
再后来,在那个叫晏小千的男人断气的那天,她悲伤过度竟欲寻死撞墙,虽没死成,却失了忆,醒来后,彻底地忘记了晏小千。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幸运,但他顺理成童地成了她的相公。
听着她甜甜地唤着自己“相公”为自己忙东忙西,关怀备至,他有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大概姻缘这东西即是“着意寻不见,有时还自来”遇见她,是意外,亦是命中注定。
在他二十七年的岁月中,从未想过这世间竟会有个女子能令自己如此心疼在意与不舍,还令他尝到从来没有过的嫉妒和失落。
是的,他嫉妒,嫉妒那个叫晏小千的人。
她的泪水,她的不舍,是否都是为晏小千而流呢?
是与否,大概也并不是那样重要,因为无论是以何种方式、何种身分,他都将心甘情愿地守护着她。
是的,陪着她,保护她的人是他,他会疼她、爱她、惜她,在未来的岁月里,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苦。
大漠的冬天,寂寞而寒冷。
到处都是荒凉,偶尔有雪,在细雪纷飞中叩山访水,天晴的时候,远处的群山山脉如海市蜃楼,云在顶峰不动。
洛家庄园的主屋内,安静如平常,火盆烧得很旺,暧洋洋的,一盆罕见的腊梅开得正美,散发着幽幽清香。
珠帘内,怀孕已快五个月的颜歌正坐在圆桌边,埋头做着针线活。
桌上的笸箩里装了一堆女工用品,剪刀、竹尺、线板、色布、织锦缎,还有一件快完工的婴孩衣服。
她并不专心,时而会停下,盯着衣物上的针角发呆,时而又心烦意乱地将抬起头,轻轻地叹声气。
洛刑天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露面了。
两个月前,他回到了大都,而她则被留在了这里。
“旁人都说洛家在乌托势力大如天,却不知道乌托王室其实是倚仗着洛家,才得以保障自己的王权,否则那么多的外戚宦官,谁不对着王位虎视眈眈?”
“太子年轻,被索王教唆,找上洛家麻烦,太子的祖母王太后可不是个老糊馀,这下,废了太子,处死了索王,就是想要洛家帮乌托抵御潼州的三十万大军。”
白秀姑告诉她,乌托王室内部动荡不安,他是为了她的安全才将她留在了封地,而不是与他一道返回大都。
他离开的日子里,她像是经历了一个长长的蛰伏期,关于记忆,在寒冬即将过去的某天,当她从梦中醒来时,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她渐渐记起了过去的一切。
家、父母、姊妹、亲人。
快乐、痛苦、仇怨、恐惧。
阴晴圆缺,悲欢离合,好与坏,生或死。
她想起与长姊、幼妹在空空荡荡的禧和宫艰难渡日的场景,想起遇难前的长姊,在她和小妹的耳边反复叮咛关于景家的秘密。
她想起诈死后的那晚,当她醒来后,看见一张似曾相识,满眼惊喜的少年时的愕然,她当然也想起了那可怕的卓公公。
在白秀姑的帮助下,她在两张菱镜中看到了自己肩头的刺青,颤抖地伸出柔荑,一再地摩挲看那一处肌肤,恍如隔世。
痛!痛啊!她那时在大声哭叫,痛得死去活来,那可恨的卓东来却在放声狞笑。
“小姐,小千一定会救你离开这里,我们要忍耐,一定要活下去。”
这是小千给她的承诺,他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卓东来死了,他带她离开了骊京,离开了充满了痛苦、残酩与丑陋的地方,可是她知道小千也快要死了,为了引卓东来饮下毒酒,他不惜以身犯险。
在逃命的马车上,他告诉她,这辈子他最想做的两件事,一是杀了姓卓的怪物,另一件就是娶她为妻。
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成了他有名无实的妻,后来,小千死了,她因为自尽未遂失了忆,醒来后将洛刑天当成了自己的丈夫。
回忆如江水涌泄而出,曾经经历过、遭遇过的种种一时袭上心头,令颜歌痛不可抑。
“夫人?夫人?”
耳边听到白秀姑正担心地唤她,她蓦然抬起头,双眼迷茫地望向铜镜中,才知道泪水已经布满脸颊。
“我没事的,白姑姑,你别担心。”
她说了谎,其实她想找一副有力的肩头倚靠,让自己可以放声大哭一场,可是那个人,却再不来了。
“夫人,您千万要小心身于,这才四个多月,肚子就这样大,稳婆那天瞧了也说估计是双胎,您一定要吃好睡好.可千万不能有半点闪失。”
简直把她当成小婴儿般照料的白秀姑送上补品汤水,片刻不停地叮嘱着。
“白姑姑,我又不是猪娃儿,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她怕这厚道的妇人忧心,免不了强颜欢笑。
“吃不了也得吃,一人吃,三人补。”白秀姑将燕窝粥捧过来,笑道:“夫人,前天晚上图穆趁夜从大都过来,说是爷交代又给夫人送东西来,我听他说大都那边的事情已经落下眉目了,跟中原的皇帝也达成协定,这潼州的军队是不会打来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不打仗,百姓才会有好日子过呢。”颜歌听了心中欢喜,微蹙的秀眉也缓缓舒展开。
“是呀,老百姓都想过太平日子,谁愿意打仗?”白秀姑点点头,又道:“夫人,我瞧送来的那一大堆吃的、用的、玩的,没有一样不用心的,心里就想,爷这分明就是在讨夫人喜欢,明明牵挂着这里,人怎么就是不来呢?”
颜歌不语,低下头,默默喝着碗里的燕窝粥。
“今天勒海那小子因要出门办事路过这儿,被我楸住了,再三问了,那小子还不肯说,后来被我拧了耳朵,才悄悄告诉我说,爷病了。”
病了!颜歌蓦然抬起头。
“爷病了好几天了,勒海说听太医们背地议论,爷上次伤得太重,又加上中毒,本来就没有痊愈,最近又忙着,太过操劳,这才病倒了。”
他病,
“爷倒好,就算病了也不顾着自己的身子,看到汤药就火大,一点儿也不配合太医们,对了,爷还特意交待下人们一点风声都不准透露,我猜是怕夫人听了会担心唉,爷真是的,先前每晚都趁着夫人睡着了才进来瞧瞧,略坐一会又连夜赶回大都去,这可不是太操劳了是什么?”
他每晚都会来?
难怪,当她陷入梦魇时,总会感觉仿佛有一双大手在轻轻地拍着她,抚慰她,然后将她揽进温暖的怀中,湿润的吻如轻啄,落在她的额头、颊边。
原来真的是他,悄悄地来,悄悄地离开,不让她发现。
颜歌心头涌上一股疼痛,酸楚涌上眼睛,雾气开始凝聚,她轻轻地喊了声:“白姑姑。”
“夫人?”
“带我去找他。”
她要去找他,她不能再欺骗自己。
对于小千,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会忘记,而他,自己却再也不想跟他分开。
乌托的京师大都虽然地处关外,多山且地势险峻,但却是个少见的热闹之地。
这里门楼高耸,垛迭齐排,周围活水通流,南北高山相对,城中六街三市、万户千家,十分繁华,不亚于中原那些著名的城池。
洛府就位于城西一条寻常的巷陌内,与洛家那处极大的庄园比起来,这间府邸既不极工尽巧,也不精美入画,而是处处透着简朴,一间间高大的屋,鳞次栉比,朱门拱梁,甚是大气。
颜歌从马车上下来,披着白狐裘氅,在白秀姑的掺扶下,跟随着大管家洛山走到他的寝院。
一路上,仆从们见了她便纷纷行礼,并让出一条路让她通行,才刚走到书房的门口,颜歌就听见几声急促的咳嗽声他果然病得不轻。
书房内外极安静,屋内东瓶西镜、文房四宝,还有暗红色的帘幕、金色的流苏,气度华美又不失雅致。
檀木书案后坐着一袭玄色长袍的洛刑天,正神情专注地看手中的卷宗,偶尔会手握成拳抵在嘴边咳嗽几声。
站在门口的颜歌,望着他有些憔悴,一点也不柔和的脸部线条发楞。
他是个硬朗刚毅似军人的男子,谁能想到,他这样铁血坚毅的人,待她却从来都是体贴、真挚、爱怜、温情的过往点滴教她不禁眼圈一红。
正伏案办公的男人突然心念一动,抬起头,一眼看到门扉半掩处,露出半哉白色裘氅。
“谁在外面?”他沉声询问,并未发火。
书房外一向有侍卫把守,不允许外人接近,想必一定是府里人,才会被允许靠近。
“是我。”娇柔的噪音弱弱地传来,令那张冷面瞬间柔和起来。
时间好似静止了一般,有那么一霎,心脏也仿佛停止了跳动,洛刑天以为自己在作梦。
此时正值冬末,晌午将至,天空澄净,阳光温暖,她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着一身雪白狐裘,水色长裙,隐约可见脚上一对精致的凤头鞋,显得她既艳又清雅,柔软如云的秀发梳成髻,插着一支极简单的碧玉钗,屋外的树荫枝叶的重影映射在她带孕的身子上,令她更加美丽娇弱。
“你来了。”笑容染上俊颜,洛刑天一瞬也不瞬地注视着正拘谨地站在门口的她,就像是等了她一生一世。
“我来了。”她轻声说。
泪水急速涌上眼眶,颜歌从来不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竟然这样爱哭。
被她簌簌而落的泪水瞬间惊醒,洛刑天起身大步朝她走去,紧紧地将她揽进强健的胸膛中,啄吻着她的眉心。
她依偎在他的臂弯里,搁在他肩上两只紧攥成拳的小手微微地发抖,最后终于承受不住食心般的相思之苦,崩溃地张开小手,紧紧楸着他的衣襟,在他怀中呜咽出声。
“真的是你吗?我还以为以为”额头抵着她的发顶,他的思绪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惊喜之中,简直说不出话来。
他以为她不会来,以为自己要等她更多更多的时间。
将怀了身孕的她留在庄园,他怎会放心?于是每晚忙完事务,他总会从大都策马狂奔到封地,看着她,亲亲她,在天明之前再赶回大都。
那张苍白的小脸在睡梦中总是不安的,似是被什么恶梦缠着一般,不停地说着呓语,让他心里实在是不好受,直到那梦中的一声“小千”令他落荒而心灰意冷地皇辖大都后就病倒了。
可是现在她来了!带着腹中的孩儿,无须她再说什么,她的心意,他亦明白了。
窗外鸟啭虫鸣,风在树梢轻拍,一对有情人相依相偎,站在屋外的一众仆人相视而笑,谁都不忍去打扰。
怀胎十月,颜歌顺利地产下了一对双生子,洛刑天为他们取名为洛长风、洛长河。
在她生产后的一个月,府中来了一对从骊京远道而来的贵害,那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在看到她时忍不住泪如雨下,扑入她怀中,与她抱头痛哭。
“蕊儿蕊儿?”
“是我,姊姊”
初蕊,她唯一的妹妹,显然过得很好,那陪着她前来的英俊夫婿,在望着心爱妻子时,满眼都是爱意。
柳下笙歌庭院,花间姊妹秋千,记得小楼当日事,同向红窗夜月前
在得知家族血海深仇得报,她想自己再也没有任何遗慨了。
在乌托,很少人能有幸见到那位洛家的主母,可是见过她的人都会衷心地叹一句,好一个美人儿,她的体态十分婀娜,容貌秀美,精致小脸上不施粉黛,仍然肤色雪白,肌鼻莹润,更显得一张菱唇不点而艳,色若樱粉,当她笑着的时候,仿佛满山遍野的鲜花正缓缓绽放开来。
乌黑的秀发绾成已婚妇人的样式,簪着一支宝石簪子,几缕长长的发丝垂落至肩头,凭添了几分柔美,水色的衣衫裙角都绣着细碎的花办,除此之外,全身上下便再没有多余的首饰装扮。
就算成亲已有七年,洛刑天发现自己一日比一日更爱看着自己的妻子,只要看到她,前一秒大发雷霆的他,也会被转移视线。
就像现在这样。
“相公,你不要生气了。”颜歌拉着丈夫的手,小声地替儿子们求情。
方才,出门几日的洛刑天刚踏进府里,就听说自己的两个儿子干的好事。
趁着教书的老先生打瞌睡,他们竟用墨汁将老先生画了张大花脸,这还没完,又将老先生的一把花白长胡子编成了数根小瓣子,这不,老先生气呼呼地拆了大半天都没拆完。
洛家的小爷们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他们的老子,一听说洛大当家在黄昏时分要回来了,赶紧去跪在娘亲面前,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赶在洛刑天踏进内室的前一秒,在娘亲的带领下去向老先生道了歉。
“相公,他们再不敢了,就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吧?”温柔的娘亲还在替他们求情,洛长风和洛长河则耷拉着小脑袋,跪得端端正正,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不知在哪儿弄了一脸的黑汁,看着像两只小花猫。
用过晚膳,喝过妻子端来的香茗,消了气的洛刑天才开始发号司令“我带回的礼物你们没份儿,另外每人去抄一百遍三字经。”
“遵命,父亲。”两个小家伙领命,规规矩矩的向父母告退完,便一下子蹦起来,一溜烟朝外跑。
“慢点儿,当心摔着。”颜歌不放心,正要跟出去,却被一双铁臂从身后圈住了纤腰。
“去哪儿?”男人低沉炙热的噪音在耳畔传来。
“我去看看他们。”被他紧紧抱在坚硬宽阔的胸膛里,颜歌讶然的抬头看他,下一秒,便被转过身捧高了小脸,灼热的唇压下,牢牢捕捉住甜蜜樱唇,将她花办似的柔软小嘴全数吞掉。
“唔”她如受蛊惑般一动也不动,在他的怀里依偎着,乖巧地回应着他的吻。
长舌悍然在芬芳的唇齿间翻搅,不停吮着细软的舌儿,甜蜜的吻,教人久久无法回神,直到颜歌全身虚软,膝盖发软到几乎要支援不住,他才放开她,将她抱到榻上。
他怜爱地啄着她被吻得嫣红的唇办,霸道地说:“你现在该看的是我。”
颜歌红着脸,贝齿轻咬,盈着薄薄水雾的美眸充满爱意地瞧着他。
仅几天不见,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想要她。
这一夜,主屋的卧室内春情荡漾,缱绻旖旎,偶有让人脸红心跳的低语轻喘,断断续续地溢出窗棂
直到烛火燃尽,纱窗外初露曙光,房内的喘息和呻吟才渐渐停歇,颜歌秀目闭阖着,趴睡在洛刑天怀中,人虽已倦极,小嘴却仍一开一合,不忘念叨着。
“相公,你别生河儿和风儿的气,他们已经知道错了。”
“相公,我想我妹妹了,你陪我去看看他们好吗?”
“相公,我给你做了双新鞋,你记得试试看合不合脚。”
她每说一句,洛刑天便答应一声,缠绵吻着她嫣红的脸蛋,指尖轻抚着她柔软渭顺的长发,眼角、嘴角满是柔情笑意。
这就是他的小娘子,无论他是巴丘上落魄逃难,奄奄一息的无名小卒,还是乌托洛家的当家人,她只当他是自己的丈夫,相夫教子、起居饮食、衣衫鞋履,绝不假手于人,要将满心的爱意精心地缝制在这一针一线,一言一行里。
人人都道他洛刑天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爱妻爱到如珍似宝。
他们错了。
当他再次遇到她,压根就没想过要错过她。
如珍似宝算什么?在他心中,他的小妻子是真正的珍宝。
他庆幸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重新遇见她。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