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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中变换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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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有忧郁的,有快乐的,有悲伤的。这都是我们自己。只是角度不同,心境不同,所以在某些时候我们需要变换角色。
忧郁的自己,总是在6月有这样的感觉。四年前细雨的季节,我十七岁。
与情窦初开时暗恋的隔壁班男孩——永,真的擦身而过。那个冷酷又高傲的长发男孩,从此只能在我的回忆里存活。总是喜欢在食堂里,和他相遇在洗手台,而后用余光看着他的侧面轮廓,心里激荡着,直到感觉有些眩晕。现在,每一次站在洗手台前,我总是楞在那,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着旁边镜中的空无,一个人发呆。然后清醒,然后转身走开。经常忘记关水龙头,不得不回头。
永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因为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他,第一次把爱的感觉给了他。也许我太爱我自己,所以不舍得受伤害,所以不舍得他的身影在记忆里抹去。我知道我爱的只是爱他的那份爱,而不再是永,但我依然在看见身穿制服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时,会心伤,会黯然。
时常在某一所中学的门口,停住脚步,傻傻的看着,漩在回忆里。想起那白色的洗手台,想起曾有过他影子的操场,还有隔壁班的窗户,他总是直直的站在那里,看着别人嬉戏,自己却冷漠的离开。
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不是很有磁性,因为我们连只字片语都没有。这很可怜,对于一个暗恋的人来说。不知道他现在过的如何,听说他去了新疆最艰苦的地方,那里没有人烟,不需要交谈。我想他肯定很喜欢那种生活,因为他也是一个自恋者。
悲哀的自己,我一直这样以为。对于一段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局的故事来说,这很可悲。
杰,第一眼让我感觉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他同样的沉默寡言,是个银行的职员,典型的白领小资。在他眼里,你看不见什么是在乎,什么不在乎。
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可有可无,包括我。
不知道他经历过怎样的感情,爱过怎样的女孩,他从不说,我也不敢问。总是看着他自己把自己灌醉,自己把自己淹没在寂静的角落,我只能冷冷的看着,不能做什么。他不需要任何人,他只爱他自己。
我以为我们是同类,所以我知道我爱上了他。喜欢看他难得的微笑,在不经意间绽开,只维持几秒,消失的很快。我曾为了这微笑而沉醉,曾为了这微笑而失去自我,但他的回应除了冷漠,还是冷漠。
朋友在谣传我们的恋情,他从不解释,也不澄清。任凭别人把我们的关系编得偏离现实。还是和他出没在小酒馆,看着他把自己灌醉,看着他对着墙上的海报发呆。这里总是循环播放一张唱片,里面的音乐我们耳熟能详,过气很旧的欧美情歌。像是飘在空气里一样,有气无力的唱着。
他在台球的案子驰骋他的球技,我还是站在旁边静静看着他把球一个一个打进口袋,无言的相对着,有时我会感觉,在他的生活里,我本来就是多余的,就是个过客,而且还要匆匆的来,匆匆的去,在他的回忆里,不着一点痕迹。
最后的一个球是黑色的,我清楚的记得。进了口袋。球与球之间的撞击的声音,是那样的短脆。他用眼神示意我们要离开,埋单,走出小酒馆。
在无人的僻静巷子里,他的脚步开始凌乱,我上前扶住,他摔开我的手。我跟在身后,我们依然无话可说。骤然停住脚步的杰,背向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我也楞在原地。他转身,我低下头,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要说什么,我又在等待着什么。
他走向我,和我近在咫尺,我能听见他的呼吸,但感觉不到他的心跳。我贪婪的嗅着他的味道,力士香皂和酒气混杂的独有味道。我心跳的厉害,仍然不敢抬头。
好长时间,他缓慢的抬起手,宠腻式轻握我的后脖颈,然后说:别再见面了,byebye。我只有几秒钟的无措,我没去问为什么。只是定在原地感觉他冰冷而又修长的手指,轻点一下我的脊椎,然后快速的抽离。转身而去。
我等着他回头,我失望了,他走的脚步还是那样的坚决且头也不回。
快乐的自己,恋爱的感觉很好,我这样以为。真的该谈一场恋爱,一场真正的爱情。我遇到了晨,一个温柔,细心的北京男孩。他在新西兰,我在中国,我们靠一根细小的电话线联络感情。我们认识了一年多,就是在我失去了杰开始。我们彼此都在相识时,经历着自己的感情,然后失败,然后走到一起。我们很珍惜,因为同样是受伤后脆弱的心,所以总是惺惺相惜。我们知道爱来的不容易,要结果也同样艰难。所以我们走的脚步,很沉稳,也很慎重。
他总是关注我生活的琐事,譬如,发质变坏,他寄了新西兰本地的自制洗发水给我。晶莹的液体,还有透明的玻璃容器,里面的干花草颜色鲜艳,这更像是工艺品。
迷迭的香味,总是让人幻想很多事情。鲜花盛开的夏天,很温暖。香气弥漫的山谷,那里有木房子,也许还有精灵出现。
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花草,竟能诱惑人的思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味道,本是一种香料,在人生里不能残缺,少了爱情便少了某一种味道。都会为此迷惑,为此消魂,然后爱上,不要结果。
和晨就是这样,最开始以为勇敢的尝试冒险,当作打发生活。我承认,这对晨似乎不公平,对一个深爱我的人是种欺骗。而生活通常总和你开玩笑,先让你一步步走向你不知的地方,但你自己以为你很清楚。
当有一天,本以为没了眼泪的人,在毫无知觉的时候泪流满面,只为了逗弄自己的一个玩笑。你才知道,你原来这般的在乎,原来你已经在爱着,只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早就陷在里面,不可自拔。
于是我真的尝到了幸福的滋味,不仅仅是甜而已。还有很多你不能说出的感受。不知道结果是怎样的,但我依然幸福,快乐。因为我坚信,我是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虽然晨不在身边,我只能一个人吃披萨和啤酒,只能一个人喝不同口味的咖啡。但是我觉得这很快乐,毕竟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喜欢孤独的人。有距离的爱情更适合自己。
虽然我总是在深夜一个人回家,下雨的时候自己撑伞,在寒冷的冬天一个人体会寒冷,但是我知道这样我才会变的更坚强。
偶尔会想起一个人的日子,世界里只有我自己。肆无忌惮的喝酒,吸烟,在街上游走,在夜里整夜的写东西。不要人管我,也不需要人管我。我迷恋那样的日子。现在有了晨,有时也感觉是种负担,想过分手,但是不忍心开口。
不想任幸福在指缝里溜走,不想让那样一个深爱我的人伤心,所以我通常只能甩甩头,抛在脑后。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一个人了。晨离开了我,我还是一样要活着。孤独,寂寞着,并享受这一切。还是会在夜晚坐最后一班车,在城市里穿梭。还是会在没有食欲的中午,泡一杯熏衣草茶,听着班得瑞的音乐,看着阳光穿过窗子,在赤裸的脚上跳跃。还是会在某个周末的下午,坐在披萨店里,酒足饭饱,喝着免费的冰水,看窗外人来人往。而后在深夜坐在窗台上,吸着烟,冷眼旁观别人的生活和一切。
不论那时的角色是什么,不论那时我在演绎怎样的自己,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得不停的变换角色,直到没了力气,直到世界上没了我们自己。
生活中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有忧郁的,有快乐的,有悲伤的。这都是我们自己。只是角度不同,心境不同,所以在某些时候我们需要变换角色。
忧郁的自己,总是在6月有这样的感觉。四年前细雨的季节,我十七岁。
与情窦初开时暗恋的隔壁班男孩——永,真的擦身而过。那个冷酷又高傲的长发男孩,从此只能在我的回忆里存活。总是喜欢在食堂里,和他相遇在洗手台,而后用余光看着他的侧面轮廓,心里激荡着,直到感觉有些眩晕。现在,每一次站在洗手台前,我总是楞在那,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着旁边镜中的空无,一个人发呆。然后清醒,然后转身走开。经常忘记关水龙头,不得不回头。
永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因为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他,第一次把爱的感觉给了他。也许我太爱我自己,所以不舍得受伤害,所以不舍得他的身影在记忆里抹去。我知道我爱的只是爱他的那份爱,而不再是永,但我依然在看见身穿制服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时,会心伤,会黯然。
时常在某一所中学的门口,停住脚步,傻傻的看着,漩在回忆里。想起那白色的洗手台,想起曾有过他影子的操场,还有隔壁班的窗户,他总是直直的站在那里,看着别人嬉戏,自己却冷漠的离开。
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不是很有磁性,因为我们连只字片语都没有。这很可怜,对于一个暗恋的人来说。不知道他现在过的如何,听说他去了新疆最艰苦的地方,那里没有人烟,不需要交谈。我想他肯定很喜欢那种生活,因为他也是一个自恋者。
悲哀的自己,我一直这样以为。对于一段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局的故事来说,这很可悲。
杰,第一眼让我感觉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他同样的沉默寡言,是个银行的职员,典型的白领小资。在他眼里,你看不见什么是在乎,什么不在乎。
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可有可无,包括我。
不知道他经历过怎样的感情,爱过怎样的女孩,他从不说,我也不敢问。总是看着他自己把自己灌醉,自己把自己淹没在寂静的角落,我只能冷冷的看着,不能做什么。他不需要任何人,他只爱他自己。
我以为我们是同类,所以我知道我爱上了他。喜欢看他难得的微笑,在不经意间绽开,只维持几秒,消失的很快。我曾为了这微笑而沉醉,曾为了这微笑而失去自我,但他的回应除了冷漠,还是冷漠。
朋友在谣传我们的恋情,他从不解释,也不澄清。任凭别人把我们的关系编得偏离现实。还是和他出没在小酒馆,看着他把自己灌醉,看着他对着墙上的海报发呆。这里总是循环播放一张唱片,里面的音乐我们耳熟能详,过气很旧的欧美情歌。像是飘在空气里一样,有气无力的唱着。
他在台球的案子驰骋他的球技,我还是站在旁边静静看着他把球一个一个打进口袋,无言的相对着,有时我会感觉,在他的生活里,我本来就是多余的,就是个过客,而且还要匆匆的来,匆匆的去,在他的回忆里,不着一点痕迹。
最后的一个球是黑色的,我清楚的记得。进了口袋。球与球之间的撞击的声音,是那样的短脆。他用眼神示意我们要离开,埋单,走出小酒馆。
在无人的僻静巷子里,他的脚步开始凌乱,我上前扶住,他摔开我的手。我跟在身后,我们依然无话可说。骤然停住脚步的杰,背向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我也楞在原地。他转身,我低下头,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要说什么,我又在等待着什么。
他走向我,和我近在咫尺,我能听见他的呼吸,但感觉不到他的心跳。我贪婪的嗅着他的味道,力士香皂和酒气混杂的独有味道。我心跳的厉害,仍然不敢抬头。
好长时间,他缓慢的抬起手,宠腻式轻握我的后脖颈,然后说:别再见面了,byebye。我只有几秒钟的无措,我没去问为什么。只是定在原地感觉他冰冷而又修长的手指,轻点一下我的脊椎,然后快速的抽离。转身而去。
我等着他回头,我失望了,他走的脚步还是那样的坚决且头也不回。
快乐的自己,恋爱的感觉很好,我这样以为。真的该谈一场恋爱,一场真正的爱情。我遇到了晨,一个温柔,细心的北京男孩。他在新西兰,我在中国,我们靠一根细小的电话线联络感情。我们认识了一年多,就是在我失去了杰开始。我们彼此都在相识时,经历着自己的感情,然后失败,然后走到一起。我们很珍惜,因为同样是受伤后脆弱的心,所以总是惺惺相惜。我们知道爱来的不容易,要结果也同样艰难。所以我们走的脚步,很沉稳,也很慎重。
他总是关注我生活的琐事,譬如,发质变坏,他寄了新西兰本地的自制洗发水给我。晶莹的液体,还有透明的玻璃容器,里面的干花草颜色鲜艳,这更像是工艺品。
迷迭的香味,总是让人幻想很多事情。鲜花盛开的夏天,很温暖。香气弥漫的山谷,那里有木房子,也许还有精灵出现。
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花草,竟能诱惑人的思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味道,本是一种香料,在人生里不能残缺,少了爱情便少了某一种味道。都会为此迷惑,为此消魂,然后爱上,不要结果。
和晨就是这样,最开始以为勇敢的尝试冒险,当作打发生活。我承认,这对晨似乎不公平,对一个深爱我的人是种欺骗。而生活通常总和你开玩笑,先让你一步步走向你不知的地方,但你自己以为你很清楚。
当有一天,本以为没了眼泪的人,在毫无知觉的时候泪流满面,只为了逗弄自己的一个玩笑。你才知道,你原来这般的在乎,原来你已经在爱着,只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早就陷在里面,不可自拔。
于是我真的尝到了幸福的滋味,不仅仅是甜而已。还有很多你不能说出的感受。不知道结果是怎样的,但我依然幸福,快乐。因为我坚信,我是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虽然晨不在身边,我只能一个人吃披萨和啤酒,只能一个人喝不同口味的咖啡。但是我觉得这很快乐,毕竟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喜欢孤独的人。有距离的爱情更适合自己。
虽然我总是在深夜一个人回家,下雨的时候自己撑伞,在寒冷的冬天一个人体会寒冷,但是我知道这样我才会变的更坚强。
偶尔会想起一个人的日子,世界里只有我自己。肆无忌惮的喝酒,吸烟,在街上游走,在夜里整夜的写东西。不要人管我,也不需要人管我。我迷恋那样的日子。现在有了晨,有时也感觉是种负担,想过分手,但是不忍心开口。
不想任幸福在指缝里溜走,不想让那样一个深爱我的人伤心,所以我通常只能甩甩头,抛在脑后。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一个人了。晨离开了我,我还是一样要活着。孤独,寂寞着,并享受这一切。还是会在夜晚坐最后一班车,在城市里穿梭。还是会在没有食欲的中午,泡一杯熏衣草茶,听着班得瑞的音乐,看着阳光穿过窗子,在赤裸的脚上跳跃。还是会在某个周末的下午,坐在披萨店里,酒足饭饱,喝着免费的冰水,看窗外人来人往。而后在深夜坐在窗台上,吸着烟,冷眼旁观别人的生活和一切。
不论那时的角色是什么,不论那时我在演绎怎样的自己,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得不停的变换角色,直到没了力气,直到世界上没了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