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情婚姻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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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世未深的少年,总是会根据一个人有限的言行,去断定一个人:或否定,或信任,或崇拜,最可怕的,甚至是爱!
实际上,正如我们对宇宙的认知还非常有限一样,我们对人类自身的认知也很有限,甚至更有限。而且,对一个具体的个体人的认知,也绝非简单容易的事情。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也( you may know a person"s face but not his heart。)。在一些传奇小说里,一位谦谦君子,被人尊奉一生,死后真相大白,原是一位世纪大盗。诸如此类离奇的情节,不仅在传奇小说里有。就人性的复杂和人类世界的复杂而言,任何情节离奇的小说,任何小说中隐藏最深的人物,在生活中都可以找到类似,甚至是更加复杂和传奇不知多少倍。
中国民间的俗话,知子莫若父,我基本是认同的。但也要有个前提,那就是这孩子,还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离开父母到另一地方生活,或者即使同在一个地方生活,但另立门户自己过了,时日既久,其父母对孩子的认知和判断,就不见得一定靠得住了。再退一步,即使一个10岁的孩子,一天也没离开过父母,父母对孩子的判断也不见得精确,甚至不见得大体正确。所有家庭教育失败的案例,追根溯源,家长之不擅教化,固然占很大比重;家长对孩子的认知和判断的失误和偏差,恐怕要占更大的比重。常听家长无奈的向老师唠叨:这孩子原来一切都挺好的我敢断定,这里的一切都挺好,一定是要大打折扣的,否则断然不会一夜之间就变成现在的问题少男、问题少女了。
知人之难的极致,就是一个人,甚至连自己都不知。所以很多人会在内心不停的反省自己:我到底是怎样的人?我究竟想要什么?我该怎样生活?很多哲人,甚至反复的问: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要到哪里去?
当然,以上所论,很大程度是在绝对意义上认知“知人”的。而就一般的生活认知和人际相处而言,我们也没必要如此悲观主义。因为人际交往的层面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我们需要在深层次交往,有时候则需要中层次,有时候则仅需浅层次。深交往的时候,对交往对象需要深度认知;中交往的时候,需要中度认知,浅交往的时候,则仅需浅度认知即可。
比如出门在外,与同车次同航班的陌生人,大多也就同一趟旅程而已。目的站到后,大家各奔东西,一生也许再没有第二次联络和相见。为排遣旅途之寂寞和无聊,我和你随意东西南北的聊聊扯扯,那么这随意的聊聊扯扯,就是我们的交往,这是至为浅层次的交往之一。我对你的认知就没必要多深刻。只要觉得(知道)你这人性情还不错,对于所聊话题能聊到一块去,就够了。至于你心地是否善良,对人是否诚信,经历是否繁复,城府是否很深,甚至你姓什名谁,芳华几何,都是无关紧要的。反之,我至于你,亦然。不必管很多,我们只顾慢聊闲扯即是。
再进一步,比如生意场上,我有一笔数万乃至数十万的生意要和你做。那么这就要起码知道你公司的基本情况,甚而要知道你的财务基本状况和商业信誉等等了。至于你的个人隐私,通常我是不需要知道太多的。当然,愈是重要的商业伙伴,生意的标的越大,彼此需要对对方的认知就越多,越深入。因为越多越深入,贸易的安全系数就越高。
婚姻,在中国文化中,向来被称为终身大事。就个体而言,还真是这样。所以通常我们是提倡先爱情后婚姻的。这不仅是因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也因为爱情阶段,大家彼此可以增加了解,即使婚姻不求爱情的前提,彼此之间有足够深度的认知,也会为以后婚姻的稳固打下基础。所以一见而钟情,而谈婚论嫁,浪漫是浪漫了,其婚姻风险的系数终归比较高。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则彼此的认知应该是爱情的基础。爱情的通常形式是谈,所以叫谈恋爱。因为要了解彼此,谈是最便捷最效率的方式。当然要深度认知一个人,仅是谈,就不大够。所以还要交往,交往中可以听其言,观其行,甚至可以通过别人多方位的认知“其人”不记得哪位作家说过,结婚前,双方最好先一同旅游一次,因为旅途中,最能验证两个人是否适合生活在一起。婚姻登记条例中,婚检的拟增设,既是对社会的负责,对登记双方也不无价值和意义,因为它使得欲婚姻的双方在最终婚姻之前,又多了一些彼此间的认知。现在的年轻人,干脆做的更充分,流行的那叫试婚。试婚是否应该提倡,大家见仁见智。但反对者,估计也不会否认它能够让双方对彼此有更多的更为深度的认知。
以上啰嗦了这么多,实际上也基本是在静态的设定下谈“知人”的。而社会冰冷的现实是,一切都在运动,都在变化。对于人而言,这变化,既会变好,也会变坏,也会变得既好又坏(更复杂)。如果考虑到这一层,要“知人”就更难了。
我不禁联想到吾国的公务人员的升迁任命制度。现在的做法,基本是组织考察,组织任命。其实“组织”如何考察呢?就是一些人员,代表(实际是代替)“组织”进行考察。对组织再负责的“代表”考察的方式也无非是通过民意进行调查。若果真能尊重民意,则这个考察,大约等于体现民意的选举。但关键是那些“代表”就真的那么靠得住么?谁能为对那些“代表”的公道和公正打包票呢?难道是当初代表组织考察他们的那些“代表”么?这样追溯下去,则怕要追到“祖宗八辈儿”去了,而人性又何其复杂,这里边将会产生多少变数!所以,我觉得根本不需要做繁复的研究和论证,就公务人员的产生方式而言,吾国现行的组织任命制,其科学性,不及古代的举荐制加上级任命制;后者则不及公开选举制。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代表者的眼睛也可能是雪亮的,而“组织”的眼睛肯定一定是乌黑的——因为严格的说“组织”根本没有眼睛!“组织”哪怕是畜生,它都是有眼睛的,但组织是什么?组织肯定不是畜生吧。
佛学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则一人,肯定是一复杂的世界无疑。所以,非为久远计,我只需浅层的“知人”“知你”;若为久远计,我肯定要努力深度的“知人”“知你”从根本上“知你”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知人”越彻底越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如果我真像一片玻璃一样被你彻底看穿(当然这从逻辑上是做不到的),我肯定远远的躲开你。所以,有时候,为久远计,你还得为对方计,给他足够的私密空间,让他能做高深状,能有高深感。毕竟,有裸奔癖好的人,是很少很少的吧,有则病态。
陶喆唱苏三说,我很喜欢听,但歌词经常遗忘所有,除了“一个人却一个世界”那句。是啊,一个人,就一个世界,你多尝试了解他,也不要了解太多太多太多,更不要总想把你的世界和他叠加,把两个人的世界变成一个人的世界
涉世未深的少年,总是会根据一个人有限的言行,去断定一个人:或否定,或信任,或崇拜,最可怕的,甚至是爱!
实际上,正如我们对宇宙的认知还非常有限一样,我们对人类自身的认知也很有限,甚至更有限。而且,对一个具体的个体人的认知,也绝非简单容易的事情。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也( you may know a person"s face but not his heart。)。在一些传奇小说里,一位谦谦君子,被人尊奉一生,死后真相大白,原是一位世纪大盗。诸如此类离奇的情节,不仅在传奇小说里有。就人性的复杂和人类世界的复杂而言,任何情节离奇的小说,任何小说中隐藏最深的人物,在生活中都可以找到类似,甚至是更加复杂和传奇不知多少倍。
中国民间的俗话,知子莫若父,我基本是认同的。但也要有个前提,那就是这孩子,还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离开父母到另一地方生活,或者即使同在一个地方生活,但另立门户自己过了,时日既久,其父母对孩子的认知和判断,就不见得一定靠得住了。再退一步,即使一个10岁的孩子,一天也没离开过父母,父母对孩子的判断也不见得精确,甚至不见得大体正确。所有家庭教育失败的案例,追根溯源,家长之不擅教化,固然占很大比重;家长对孩子的认知和判断的失误和偏差,恐怕要占更大的比重。常听家长无奈的向老师唠叨:这孩子原来一切都挺好的我敢断定,这里的一切都挺好,一定是要大打折扣的,否则断然不会一夜之间就变成现在的问题少男、问题少女了。
知人之难的极致,就是一个人,甚至连自己都不知。所以很多人会在内心不停的反省自己:我到底是怎样的人?我究竟想要什么?我该怎样生活?很多哲人,甚至反复的问: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要到哪里去?
当然,以上所论,很大程度是在绝对意义上认知“知人”的。而就一般的生活认知和人际相处而言,我们也没必要如此悲观主义。因为人际交往的层面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我们需要在深层次交往,有时候则需要中层次,有时候则仅需浅层次。深交往的时候,对交往对象需要深度认知;中交往的时候,需要中度认知,浅交往的时候,则仅需浅度认知即可。
比如出门在外,与同车次同航班的陌生人,大多也就同一趟旅程而已。目的站到后,大家各奔东西,一生也许再没有第二次联络和相见。为排遣旅途之寂寞和无聊,我和你随意东西南北的聊聊扯扯,那么这随意的聊聊扯扯,就是我们的交往,这是至为浅层次的交往之一。我对你的认知就没必要多深刻。只要觉得(知道)你这人性情还不错,对于所聊话题能聊到一块去,就够了。至于你心地是否善良,对人是否诚信,经历是否繁复,城府是否很深,甚至你姓什名谁,芳华几何,都是无关紧要的。反之,我至于你,亦然。不必管很多,我们只顾慢聊闲扯即是。
再进一步,比如生意场上,我有一笔数万乃至数十万的生意要和你做。那么这就要起码知道你公司的基本情况,甚而要知道你的财务基本状况和商业信誉等等了。至于你的个人隐私,通常我是不需要知道太多的。当然,愈是重要的商业伙伴,生意的标的越大,彼此需要对对方的认知就越多,越深入。因为越多越深入,贸易的安全系数就越高。
婚姻,在中国文化中,向来被称为终身大事。就个体而言,还真是这样。所以通常我们是提倡先爱情后婚姻的。这不仅是因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也因为爱情阶段,大家彼此可以增加了解,即使婚姻不求爱情的前提,彼此之间有足够深度的认知,也会为以后婚姻的稳固打下基础。所以一见而钟情,而谈婚论嫁,浪漫是浪漫了,其婚姻风险的系数终归比较高。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则彼此的认知应该是爱情的基础。爱情的通常形式是谈,所以叫谈恋爱。因为要了解彼此,谈是最便捷最效率的方式。当然要深度认知一个人,仅是谈,就不大够。所以还要交往,交往中可以听其言,观其行,甚至可以通过别人多方位的认知“其人”不记得哪位作家说过,结婚前,双方最好先一同旅游一次,因为旅途中,最能验证两个人是否适合生活在一起。婚姻登记条例中,婚检的拟增设,既是对社会的负责,对登记双方也不无价值和意义,因为它使得欲婚姻的双方在最终婚姻之前,又多了一些彼此间的认知。现在的年轻人,干脆做的更充分,流行的那叫试婚。试婚是否应该提倡,大家见仁见智。但反对者,估计也不会否认它能够让双方对彼此有更多的更为深度的认知。
以上啰嗦了这么多,实际上也基本是在静态的设定下谈“知人”的。而社会冰冷的现实是,一切都在运动,都在变化。对于人而言,这变化,既会变好,也会变坏,也会变得既好又坏(更复杂)。如果考虑到这一层,要“知人”就更难了。
我不禁联想到吾国的公务人员的升迁任命制度。现在的做法,基本是组织考察,组织任命。其实“组织”如何考察呢?就是一些人员,代表(实际是代替)“组织”进行考察。对组织再负责的“代表”考察的方式也无非是通过民意进行调查。若果真能尊重民意,则这个考察,大约等于体现民意的选举。但关键是那些“代表”就真的那么靠得住么?谁能为对那些“代表”的公道和公正打包票呢?难道是当初代表组织考察他们的那些“代表”么?这样追溯下去,则怕要追到“祖宗八辈儿”去了,而人性又何其复杂,这里边将会产生多少变数!所以,我觉得根本不需要做繁复的研究和论证,就公务人员的产生方式而言,吾国现行的组织任命制,其科学性,不及古代的举荐制加上级任命制;后者则不及公开选举制。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代表者的眼睛也可能是雪亮的,而“组织”的眼睛肯定一定是乌黑的——因为严格的说“组织”根本没有眼睛!“组织”哪怕是畜生,它都是有眼睛的,但组织是什么?组织肯定不是畜生吧。
佛学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则一人,肯定是一复杂的世界无疑。所以,非为久远计,我只需浅层的“知人”“知你”;若为久远计,我肯定要努力深度的“知人”“知你”从根本上“知你”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知人”越彻底越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如果我真像一片玻璃一样被你彻底看穿(当然这从逻辑上是做不到的),我肯定远远的躲开你。所以,有时候,为久远计,你还得为对方计,给他足够的私密空间,让他能做高深状,能有高深感。毕竟,有裸奔癖好的人,是很少很少的吧,有则病态。
陶喆唱苏三说,我很喜欢听,但歌词经常遗忘所有,除了“一个人却一个世界”那句。是啊,一个人,就一个世界,你多尝试了解他,也不要了解太多太多太多,更不要总想把你的世界和他叠加,把两个人的世界变成一个人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