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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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这个城市开始飘雪,落在肩头,落在发丝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朵一朵的雪花,是小学课本上画的有六片花瓣的那种。大多时候见过的雪花都是颗粒状的。安摊开手掌去接那些坠落着的雪花,好美!以为这个冬天不会再飘雪,以为冬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它就在临行的时候开始坠落,算是一场惊喜吗?
安穿大红色的毛呢大衣,走在白白的雪里,用卷发棒烫过的头发自然的垂在身后。一双长筒靴,平底的,但依旧显得高挑。一转弯拐进了一间老式的酒吧里,她在最里面的位置坐下,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子靠背上。不一会儿服务员过来半瓶酒,那是她上次没有喝完的。淡淡的光线零星的散落在她身上,她画了浓妆,豹纹的连衣裙让她显得野性。这家酒吧有些年代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在年轻时就开了这家酒吧,组过乐队。在流行摇滚的年代,酒吧生意一度很好,他们都说老板很能唱。的确是这样的,安听到过一次老板唱歌,大约是七年前,也是一个有雪的冬天。那年她读大四,那一年她和北常常在下课没事的时候跑去这间酒吧,他喝酒,她喝柠檬水。
是啊,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她有些记不起来北的模样,她得想想,得好好想想。他是那种清清瘦瘦的男生,有时候外向开朗,有时候又很沉默,她认识他四年,一起吃饭,上课,但总觉得不够了解他。那天凌晨的二点多钟,酒吧里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只剩下她和北两个顾客。她起身,准备要走。他伸手示意她坐下。她点了下头,坐下。酒吧的灯亮了起来,服务员开始打扫。她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有一点躲闪、犹豫,但同时也很坚定。他缓缓的对她说,安,我签了工作,过两天就去南方。说完点上一支烟。她愣了几秒钟,然后冲着他轻轻的笑,从喉咙里发出嗯的一声。静默充斥了一支烟的时间。一支烟燃尽,他说,安,我们走吧。她想起身,但发现自己连起身的力气也没有,然后微笑着对他说,我再坐一会儿,你先走吧。他有些迟疑,但片刻后还是对她说,那我先走了。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他难道真的不知道她是喜欢他的吗?他就非要去南方?他之前从未谈起过他的想法,计划,只是在临行时告诉她这个事实。在后来的几年里,安常常会想,如果他当时能问她一句,你愿意去南方吗?那么她一定会去,决不犹豫,能在往后的时光里去参与他的生活,那将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但是他应该是不喜欢她的,喜欢的话,他不会离开她,他会留下来,或者他会带她走。她坐在那里,跟服务员要酒喝,服务员有些不情愿,因为要下班了。然后从吧台里走出来一个男人,拿了瓶酒给她,对服务员说,收拾完就可以回去了。她见过这个男人,是酒吧的老板,自从好多年前酒吧生意不景气后就很少再来,早就做起了包工头,只是这间酒吧似乎一直承载着他年轻时候的梦想,生意不好,但也一直没有关门。她把红酒倒进喝啤酒的口杯中,喝了起来。老板在那个角落里弹起了吉他,她隐隐的听着他唱着,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他那低低的伤感的声音在空气里飘荡着,这个曾经的摇滚青年竟然还可以如此的柔软。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那首歌一直在响,响到清晨。
这间酒吧曾经因为她而营业过二十四小时。从清晨离开后,她一度认为自己再也不会来这间酒吧,她怕自己会想起北,想起他们一起的时光。可是她觉得自己应该向老板道一声谢,谢谢他在那个深夜陪了他一整夜,用特殊的方式安慰她。她又一次来到了酒吧,服务员给了她一张纸条,说是老板给她的。她打开看,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只是画了一个笑脸。她轻轻的笑出了声。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天天都去,但总遇不到老板。有时候想表达谢意是很难的一件事。再后来,她闲了就会去,只是随着时间的拖延,她已经没有了表达谢意的念头。这一晃竟然七年都过去了,七年她也常来,但就是从未遇见过老板。生命的惊奇之处就在于,总会有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像北,从他走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他不会再回来,这叫意料之中。但是老板,她总觉得自己能够遇到,但她就是没有再遇到过,尽管在同一座城市,尽管她常跑去他的酒吧。
七年的时间,酒吧的生意更清淡了。桌子,墙壁都变得陈旧起来,但也别有一番味道,这就是时光的味道。她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小女生,偶尔就是画着大大的浓妆来,就像来参加假面舞会一样。有时候就是讨厌别人看出她的懦弱,看出她内心里住着一个小女生。天晚了,三三两两的来人,竟然每张桌子上都有人,太难得。习惯了清冷的酒吧,突然觉得人多得让人心慌,拿起外套打算回家。走出门,发现外面的雪好大,风冷冷的,转身又走进酒吧。她原先坐的那张桌子跟前坐了一个男人,背影看起来有些邋遢,穿着略大的套头休闲装,头发有些凌乱。她径自走到男人的对面坐下,用余光瞥了一眼男人,只是觉得他有点憔悴。
八点半,两个男孩在舞台上开始唱歌。这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在这家酒吧唱了有段时间了,唱得不好也不坏。好的歌手不会来这种小资情调的酒吧,赚得少。唱第三首的时候,她看赶场子的其它歌手还没有来。服务匆匆的跑到她跟前来,说,姐,你帮着救个场吧,雪太大了,堵车,下一个歌手来不了了。她笑笑点点头。她偶尔也是会救场的,次数很少。没有学过唱歌,但从不胆怯,底下坐着的,基本上也都是不专业的人。男孩唱完,去赶另一个场子,她上台,从容的开始唱,唱norah jones的歌,有些慵懒但也优雅。她第一次听norah jones是北介绍的。北说那个女歌手很棒,得了好几项格莱美奖。她就跑了好几家音像店去买norah jones的cd,最后在开元商城的非凡音像店买到了。她唱着come away with me,心里突然一惊,北,为什么当时不能一起远走高飞?七年的时间,没有教会一个人去忘记,教会她的是见缝插针的记忆。唱完,她又开始唱起老板当年唱给她的那首歌,乐队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演奏了,她向乐队摆了下手,自己开始清唱,一段完毕。走下舞台,从下面抱上来一把吉他开始弹。“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两首歌,一问一答。不知道不觉,眼里已是泪花。唱完跑下台,迟到的歌手刚好接着唱。
跑回自己的座位,对面的男人已经不见踪影,她向下跑的时候分明看见那个男人还在,只是眨了眨眼,人已经不见了。桌子上有把伞,放在她那边,一把挺大的天堂伞,咖色的,男人的伞。
周一的清晨,她穿上外套,素面朝天的背着包去上班。推开门,发现还在下着大雪,又回屋,顺手拿起了那把咖色的伞。这是最后一天到单位上班,自此就会离开这个城市,她要过另一种生活。从毕业一直在这家单位就职。有有时候她讨厌这种一成不变。可是这个决定自己做得并不是想象中的简单。如果不出意外,这家单位自己可以干到退休,工资不自高,但稳定。她犹豫了很长时间,才递了辞职信,心里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一种解脱。好像这么多年,心中积压着一团火就等着在今天释放。
走进单位的电动门,走过长满冬青的路面,走进自己办公的那栋楼。她走得比平时慢些,好让自己把平时没有看清楚的东西,能够再认真的看一遍。
她只知道接自己工作的人叫孙小贝,其他的都不太清楚,今天只要和那个人做一下简单的交接,就可以了。九点多的时候那个人来了,她之前以为叫孙小贝的应该是个女生,结果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却是个男人。笔直的西装,干净的头发。好像有点眼熟。那个男人看着她,说,我是不是哪里见过你?说完,又说,不会的,我在西安没有朋友。她也笑笑。简单的做了交接,她留了一张明片给他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她收拾完自己的东西,然后拿地上撑开的伞,要走。伞柄上挂着的翡翠和地面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那个男人转过头,看看她,看看伞。然后说,这把伞是你的吗?她被他的问题难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男的说,伞柄挂了块葫芦形的翡翠。她说,你视力真好,离那么远的都能看见底下是个葫芦。男的,只是笑,没有说话。经过每个办公室,和大家一一道别。
她去了哈尔滨,一个更远的北方城市。
酒店里住了两天,中介终于打电话,说找到一间正在出租的房子,很符合她的要求。让她去看房子。看后,觉得很不错。房东据说去了外地,委托朋友来签合同。清点物品,试里面的电器。毕了。她摊开合同,看见那张委托书,底下的名字写着孙小贝。上面还用铅笔留了一个电话号码。她轻轻的笑,世界原来这么小。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这个城市开始飘雪,落在肩头,落在发丝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朵一朵的雪花,是小学课本上画的有六片花瓣的那种。大多时候见过的雪花都是颗粒状的。安摊开手掌去接那些坠落着的雪花,好美!以为这个冬天不会再飘雪,以为冬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它就在临行的时候开始坠落,算是一场惊喜吗?
安穿大红色的毛呢大衣,走在白白的雪里,用卷发棒烫过的头发自然的垂在身后。一双长筒靴,平底的,但依旧显得高挑。一转弯拐进了一间老式的酒吧里,她在最里面的位置坐下,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子靠背上。不一会儿服务员过来半瓶酒,那是她上次没有喝完的。淡淡的光线零星的散落在她身上,她画了浓妆,豹纹的连衣裙让她显得野性。这家酒吧有些年代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在年轻时就开了这家酒吧,组过乐队。在流行摇滚的年代,酒吧生意一度很好,他们都说老板很能唱。的确是这样的,安听到过一次老板唱歌,大约是七年前,也是一个有雪的冬天。那年她读大四,那一年她和北常常在下课没事的时候跑去这间酒吧,他喝酒,她喝柠檬水。
是啊,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她有些记不起来北的模样,她得想想,得好好想想。他是那种清清瘦瘦的男生,有时候外向开朗,有时候又很沉默,她认识他四年,一起吃饭,上课,但总觉得不够了解他。那天凌晨的二点多钟,酒吧里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只剩下她和北两个顾客。她起身,准备要走。他伸手示意她坐下。她点了下头,坐下。酒吧的灯亮了起来,服务员开始打扫。她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有一点躲闪、犹豫,但同时也很坚定。他缓缓的对她说,安,我签了工作,过两天就去南方。说完点上一支烟。她愣了几秒钟,然后冲着他轻轻的笑,从喉咙里发出嗯的一声。静默充斥了一支烟的时间。一支烟燃尽,他说,安,我们走吧。她想起身,但发现自己连起身的力气也没有,然后微笑着对他说,我再坐一会儿,你先走吧。他有些迟疑,但片刻后还是对她说,那我先走了。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他难道真的不知道她是喜欢他的吗?他就非要去南方?他之前从未谈起过他的想法,计划,只是在临行时告诉她这个事实。在后来的几年里,安常常会想,如果他当时能问她一句,你愿意去南方吗?那么她一定会去,决不犹豫,能在往后的时光里去参与他的生活,那将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但是他应该是不喜欢她的,喜欢的话,他不会离开她,他会留下来,或者他会带她走。她坐在那里,跟服务员要酒喝,服务员有些不情愿,因为要下班了。然后从吧台里走出来一个男人,拿了瓶酒给她,对服务员说,收拾完就可以回去了。她见过这个男人,是酒吧的老板,自从好多年前酒吧生意不景气后就很少再来,早就做起了包工头,只是这间酒吧似乎一直承载着他年轻时候的梦想,生意不好,但也一直没有关门。她把红酒倒进喝啤酒的口杯中,喝了起来。老板在那个角落里弹起了吉他,她隐隐的听着他唱着,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他那低低的伤感的声音在空气里飘荡着,这个曾经的摇滚青年竟然还可以如此的柔软。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那首歌一直在响,响到清晨。
这间酒吧曾经因为她而营业过二十四小时。从清晨离开后,她一度认为自己再也不会来这间酒吧,她怕自己会想起北,想起他们一起的时光。可是她觉得自己应该向老板道一声谢,谢谢他在那个深夜陪了他一整夜,用特殊的方式安慰她。她又一次来到了酒吧,服务员给了她一张纸条,说是老板给她的。她打开看,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只是画了一个笑脸。她轻轻的笑出了声。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天天都去,但总遇不到老板。有时候想表达谢意是很难的一件事。再后来,她闲了就会去,只是随着时间的拖延,她已经没有了表达谢意的念头。这一晃竟然七年都过去了,七年她也常来,但就是从未遇见过老板。生命的惊奇之处就在于,总会有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像北,从他走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他不会再回来,这叫意料之中。但是老板,她总觉得自己能够遇到,但她就是没有再遇到过,尽管在同一座城市,尽管她常跑去他的酒吧。
七年的时间,酒吧的生意更清淡了。桌子,墙壁都变得陈旧起来,但也别有一番味道,这就是时光的味道。她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小女生,偶尔就是画着大大的浓妆来,就像来参加假面舞会一样。有时候就是讨厌别人看出她的懦弱,看出她内心里住着一个小女生。天晚了,三三两两的来人,竟然每张桌子上都有人,太难得。习惯了清冷的酒吧,突然觉得人多得让人心慌,拿起外套打算回家。走出门,发现外面的雪好大,风冷冷的,转身又走进酒吧。她原先坐的那张桌子跟前坐了一个男人,背影看起来有些邋遢,穿着略大的套头休闲装,头发有些凌乱。她径自走到男人的对面坐下,用余光瞥了一眼男人,只是觉得他有点憔悴。
八点半,两个男孩在舞台上开始唱歌。这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在这家酒吧唱了有段时间了,唱得不好也不坏。好的歌手不会来这种小资情调的酒吧,赚得少。唱第三首的时候,她看赶场子的其它歌手还没有来。服务匆匆的跑到她跟前来,说,姐,你帮着救个场吧,雪太大了,堵车,下一个歌手来不了了。她笑笑点点头。她偶尔也是会救场的,次数很少。没有学过唱歌,但从不胆怯,底下坐着的,基本上也都是不专业的人。男孩唱完,去赶另一个场子,她上台,从容的开始唱,唱norah jones的歌,有些慵懒但也优雅。她第一次听norah jones是北介绍的。北说那个女歌手很棒,得了好几项格莱美奖。她就跑了好几家音像店去买norah jones的cd,最后在开元商城的非凡音像店买到了。她唱着come away with me,心里突然一惊,北,为什么当时不能一起远走高飞?七年的时间,没有教会一个人去忘记,教会她的是见缝插针的记忆。唱完,她又开始唱起老板当年唱给她的那首歌,乐队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演奏了,她向乐队摆了下手,自己开始清唱,一段完毕。走下舞台,从下面抱上来一把吉他开始弹。“或许他根本就不够爱你,你又何必呢?”两首歌,一问一答。不知道不觉,眼里已是泪花。唱完跑下台,迟到的歌手刚好接着唱。
跑回自己的座位,对面的男人已经不见踪影,她向下跑的时候分明看见那个男人还在,只是眨了眨眼,人已经不见了。桌子上有把伞,放在她那边,一把挺大的天堂伞,咖色的,男人的伞。
周一的清晨,她穿上外套,素面朝天的背着包去上班。推开门,发现还在下着大雪,又回屋,顺手拿起了那把咖色的伞。这是最后一天到单位上班,自此就会离开这个城市,她要过另一种生活。从毕业一直在这家单位就职。有有时候她讨厌这种一成不变。可是这个决定自己做得并不是想象中的简单。如果不出意外,这家单位自己可以干到退休,工资不自高,但稳定。她犹豫了很长时间,才递了辞职信,心里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一种解脱。好像这么多年,心中积压着一团火就等着在今天释放。
走进单位的电动门,走过长满冬青的路面,走进自己办公的那栋楼。她走得比平时慢些,好让自己把平时没有看清楚的东西,能够再认真的看一遍。
她只知道接自己工作的人叫孙小贝,其他的都不太清楚,今天只要和那个人做一下简单的交接,就可以了。九点多的时候那个人来了,她之前以为叫孙小贝的应该是个女生,结果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却是个男人。笔直的西装,干净的头发。好像有点眼熟。那个男人看着她,说,我是不是哪里见过你?说完,又说,不会的,我在西安没有朋友。她也笑笑。简单的做了交接,她留了一张明片给他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她收拾完自己的东西,然后拿地上撑开的伞,要走。伞柄上挂着的翡翠和地面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那个男人转过头,看看她,看看伞。然后说,这把伞是你的吗?她被他的问题难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男的说,伞柄挂了块葫芦形的翡翠。她说,你视力真好,离那么远的都能看见底下是个葫芦。男的,只是笑,没有说话。经过每个办公室,和大家一一道别。
她去了哈尔滨,一个更远的北方城市。
酒店里住了两天,中介终于打电话,说找到一间正在出租的房子,很符合她的要求。让她去看房子。看后,觉得很不错。房东据说去了外地,委托朋友来签合同。清点物品,试里面的电器。毕了。她摊开合同,看见那张委托书,底下的名字写着孙小贝。上面还用铅笔留了一个电话号码。她轻轻的笑,世界原来这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