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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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已习惯了手机、网络,手机和网络确实在人的生活中占据不可缺少的地位。联系方便,获取信息方便,我们同时也变成了手机与网络的奴役,没有手机、网络的日子不知道如何打发。
换了一部手机,由于手机卡不一样,需重新换一张卡,必须在原办卡的地方重新办卡。在办卡后寄过来需要几天时间,于是那几天我就成了一个无手机信号、无网络的古代人。每天习惯了收发短信,习惯了在微信的朋友圈看朋友转发或链接的信息,或者手机阅读文字,或者看腾讯新闻。在等待卡的第一天特别不习惯,有意无意总是拿起手机查看,却什么都看不了。
渐渐不再拿手机,而是回归到没有手机的生活中。早上起来也是看下时间,然后将手机丢在一边,不用担心是否有漏接电话,不再担心是否未及时回复短信,不再关心国内国外新闻,不再翻看朋友圈是否有新链接信息。晚上不再翻弄手机到半夜,心变得纯净安详。早上不再是翻看手机,而是倚在床头几页看沈从文的散文集,再起床梳洗。没事的时候也没有手机可供翻阅,于是自然而然又拿起书阅读。没有手机与网络的日子,回归纸质的读书时间就充实起来。
虽然网络上可以读书,但始终没有这样的一种手捧纸质的书的亲切与贴近。电子书无论如何方便,但读起来还是少了一份快乐。电子书是浏览,给人的是一种屏幕冰冷的无感情的阅读,纸质的书更让人感觉到是在阅读,与你是有肌肤接触的,它能带给你阅读的快感。
阅读的时候是喜悦的,与书中的人共悲喜,被书中的哲理说服,沉迷其中,乐不思蜀。每当得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那种喜悦及渴望阅读的心情是很愉悦的。阅读让人的心慢慢变得宁静,不再浮躁。心灵放空,让喜爱的书籍入住进来。
看书也要分类别,有的书看了让人振奋,有的书看了让人想写点什么的冲动,有的书看了却是空虚无聊。现在可看和喜欢的书越来越少,当好不容易有一本好书时,总是舍不得一口气看完。
记得小时候没钱买书,哥哥买回来的故事会,我总是想先睹为快。于是帮妈妈给灶里添柴火来换取第一个看书。因为添柴火是一件麻烦事,稻草烧得快,一会儿就要往灶里加。灰烬很大,烧一顿饭,头上全落满稻草灰。一般大人在灶前炒菜煮饭,小孩子就负责往灶里添火,哥哥们都不愿意干这活。于是我自告奋勇要求烧火,条件就是书得先给我看。我觉得一边看书一边添火简直是一种享受。那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只能点如星火的煤油灯,看书得将眼睛凑近煤油灯,一本书看完,鼻孔里都被熏得黑黑的。但烧火就不一样了,灶里的火亮堂堂的,清晰地映衬着书中的字。我一个字一个字仔细地看,深怕漏掉书中的精彩情节。有时候书中的故事吸引了我,就忘记往灶里添柴火,妈妈就在灶头喊:“锅里不热了”或者焖饭不需要大火时,手上条件反射不停往灶里添火,结果饭快被自己烧糊了。书里的故事实在吸引我,哪怕故意让自己看得慢,还是一顿饭烧完,一本书也就看完了。看完书的我,脸颊被火烘烤的红彤彤,心中充满了愉悦。
她刚到公司的时候,总觉得她过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对她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但过了一段时间看到她办公桌上放了一本读者,每一期的读者也是我必买的杂志。爱读书的女子内心应都是丰盛的吧,对她的印象有了改变,渐渐转好。隔天又看到她拿了一本龙应台的目送,这本书也是我两年前买过,非常喜爱。对于书籍的类型我们有着相似的喜好,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与她,应有同感吧。相同的书在无数闲暇的时光陪伴着她,也陪伴着我。
一个人的生活是需要精神寄托的,书就是最好的寄托与陪伴。特别是晚上,一边泡脚,一边拿起书慢慢赏读,脚下的热水滚烫,烫得不时提脚,而手上的书却安卧,在阅读中不知不觉泡脚已半时有余,脚心泡得发热,身上也都感觉微微出了汗。一场痛快淋漓的泡脚与阅读相得益彰。泡脚不仅仅成了一种身体的愉悦,也成就了精神的愉悦。在寒冷的夜晚,泡完脚,在柔和的灯光下,斜倚床头,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
现代人已习惯了手机、网络,手机和网络确实在人的生活中占据不可缺少的地位。联系方便,获取信息方便,我们同时也变成了手机与网络的奴役,没有手机、网络的日子不知道如何打发。
换了一部手机,由于手机卡不一样,需重新换一张卡,必须在原办卡的地方重新办卡。在办卡后寄过来需要几天时间,于是那几天我就成了一个无手机信号、无网络的古代人。每天习惯了收发短信,习惯了在微信的朋友圈看朋友转发或链接的信息,或者手机阅读文字,或者看腾讯新闻。在等待卡的第一天特别不习惯,有意无意总是拿起手机查看,却什么都看不了。
渐渐不再拿手机,而是回归到没有手机的生活中。早上起来也是看下时间,然后将手机丢在一边,不用担心是否有漏接电话,不再担心是否未及时回复短信,不再关心国内国外新闻,不再翻看朋友圈是否有新链接信息。晚上不再翻弄手机到半夜,心变得纯净安详。早上不再是翻看手机,而是倚在床头几页看沈从文的散文集,再起床梳洗。没事的时候也没有手机可供翻阅,于是自然而然又拿起书阅读。没有手机与网络的日子,回归纸质的读书时间就充实起来。
虽然网络上可以读书,但始终没有这样的一种手捧纸质的书的亲切与贴近。电子书无论如何方便,但读起来还是少了一份快乐。电子书是浏览,给人的是一种屏幕冰冷的无感情的阅读,纸质的书更让人感觉到是在阅读,与你是有肌肤接触的,它能带给你阅读的快感。
阅读的时候是喜悦的,与书中的人共悲喜,被书中的哲理说服,沉迷其中,乐不思蜀。每当得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那种喜悦及渴望阅读的心情是很愉悦的。阅读让人的心慢慢变得宁静,不再浮躁。心灵放空,让喜爱的书籍入住进来。
看书也要分类别,有的书看了让人振奋,有的书看了让人想写点什么的冲动,有的书看了却是空虚无聊。现在可看和喜欢的书越来越少,当好不容易有一本好书时,总是舍不得一口气看完。
记得小时候没钱买书,哥哥买回来的故事会,我总是想先睹为快。于是帮妈妈给灶里添柴火来换取第一个看书。因为添柴火是一件麻烦事,稻草烧得快,一会儿就要往灶里加。灰烬很大,烧一顿饭,头上全落满稻草灰。一般大人在灶前炒菜煮饭,小孩子就负责往灶里添火,哥哥们都不愿意干这活。于是我自告奋勇要求烧火,条件就是书得先给我看。我觉得一边看书一边添火简直是一种享受。那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只能点如星火的煤油灯,看书得将眼睛凑近煤油灯,一本书看完,鼻孔里都被熏得黑黑的。但烧火就不一样了,灶里的火亮堂堂的,清晰地映衬着书中的字。我一个字一个字仔细地看,深怕漏掉书中的精彩情节。有时候书中的故事吸引了我,就忘记往灶里添柴火,妈妈就在灶头喊:“锅里不热了”或者焖饭不需要大火时,手上条件反射不停往灶里添火,结果饭快被自己烧糊了。书里的故事实在吸引我,哪怕故意让自己看得慢,还是一顿饭烧完,一本书也就看完了。看完书的我,脸颊被火烘烤的红彤彤,心中充满了愉悦。
她刚到公司的时候,总觉得她过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对她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但过了一段时间看到她办公桌上放了一本读者,每一期的读者也是我必买的杂志。爱读书的女子内心应都是丰盛的吧,对她的印象有了改变,渐渐转好。隔天又看到她拿了一本龙应台的目送,这本书也是我两年前买过,非常喜爱。对于书籍的类型我们有着相似的喜好,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与她,应有同感吧。相同的书在无数闲暇的时光陪伴着她,也陪伴着我。
一个人的生活是需要精神寄托的,书就是最好的寄托与陪伴。特别是晚上,一边泡脚,一边拿起书慢慢赏读,脚下的热水滚烫,烫得不时提脚,而手上的书却安卧,在阅读中不知不觉泡脚已半时有余,脚心泡得发热,身上也都感觉微微出了汗。一场痛快淋漓的泡脚与阅读相得益彰。泡脚不仅仅成了一种身体的愉悦,也成就了精神的愉悦。在寒冷的夜晚,泡完脚,在柔和的灯光下,斜倚床头,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