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走了我们的娱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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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一下舒婷的诗句:我们象一头蜗牛,整天纺着疲惫的歌。用这句诗来形容现代人,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无数的劳动者以血泪争取的8小时工作日,现在似乎与我们越走越远。我敢断言,除了国家公务人员及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外,在企业里工作的劳动者中,无论是工人还是老板(老板可能更累),至少有一半人日工作时间远远大于8小时。国有企业稍好,私营企业则是重灾区。
星期日被侵占,法定假日被侵占,甚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也被侵占。得不到休息似乎永远有理由,让你休息一天,总是千难万难。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原生状态。我有时也不免要问,我挣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的是快乐吗?现在钱越挣越多,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为什么?没有娱乐哪来快乐呢!那么,是谁偷走了我们娱乐的时间?
是谁偷走了我们的娱乐时间?最容易让人想起的是企业!是老板!正是他们追逐剩余价值与利润,让我们劳碌不停。可企业叫冤呢。“市场竞争这么剧烈残酷,让我们也不由自主,我们日工作时间才十二、三个小时,还有十五、六个小时的呢!你怎么不拿我们与他们比。”企业总是会这么说,而且说的一点也不假。老板也叫冤呢!“我能这么容易吗?你去问问工人,我工作的时间比谁短过!他们找我,我去找谁呢?”老板的理由也很十足,而且一点也不虚假。
是谁偷走了我们娱乐时间?我们也曾责怪过自己。有时,企业并没有给我们明确一个多长的日工作时间,更没有强迫我们每天必须工作多长时间,他们只是向我们提供一个劳动定额,或计是按件计酬,或许是按时计酬。偏偏就是我们自己不争气,要是我们不图哪一点点的加班费,要是我们不想多拿哪一点点的工资,或许我们就可以早些回家了。可是,看着人家干活不要命的样子,看着人家口袋里又多揣了几块几十块钱的时候,心里就不由得涌起一股酸酸的味道,整个人儿也就不由得加入到忙碌的行列。
我们也曾寄希望于政府,希望国家能强制推行8小时工作日,这样,或许我们的娱乐时间就有保证了。无庸置疑,我们的政府是这样做了,在劳动法上明确规定,日工作超过8小时算加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上班算加班。既加班,就要发加班费。可执行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不是要加班费吗?行啊,我原来将你的基本工资每月1000块钱,压到每月600块钱,只要在最低工资保障线的上面就行。你加你的班,加班费算给你,反正还是原来那么多的钱,甚至还能少一点。国家的劳动法我也算执行的是丝毫不爽。还有,我强制你们加班算是违法了,你自己要求加班,也就不能怪我了。反正劳动定额在这里,你要拿多少钱,你自己就看着办吧!保管我不训你一声,你乖乖叫叫的忙碌个不停。所以,深更半夜,我们还能在车间厂房、街头巷尾看见一些忙碌的人群,也就见怪不怪了。劳动法有它的软肋也罢了,最要命的的还有一个全球竞争的问题,中国的纺织品之所以在全球有竞争力,就是因为中国有廉价的劳动力!无限地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压低工资报酬,是企业惯用的一种手段,也是我们保证部分劳动密集性产品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这都是各级政府心知肚明的事情,只要你做得还不十分过分,职工们还能承受,我们也不去找你企业麻烦,我想,这是大多数劳动执法部门普遍的一种心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形势之所趋,我能奈何?这也使得我们劳动执法部门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要认真起来,不知要关得多少企业呢!
有时我们虽然也在唱歌,也在跳舞,也在饭馆里饮酒,也在咖啡厅里喝咖啡,也在茶社里品茶,但那不是娱乐,那也是工作。我们狂欢,我们疯舞,我们烂饮,但只是讨客人欢心;我们悠悠地叼着吸管,心里却惴惴不安地揣测着对方的反应;我们缓缓地捧着茶杯,脑海却在飞速地旋转,所有这些,只为一个目的,让他与我们签约,让我们的下一个合作愉快。可是,我们却大大地牺牲了自己的娱乐时间。
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现代文明社会,我们娱乐不是被偷走,就是要变形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单位统统都象被扔进江水里的一片树叶或一根枝条,在这种竞争的大潮下,不由自主地随涛翻腾沉浮了。企业也好,老板也好,政府也好,职工个人也好,莫不都是如此!
不必责怪企业,不必责怪老板,也不必责怪我们的政府,当然,也不用责怪我们自己,世事如此,社会如此,文明如此,我们也只能随波逐流了。自从我们打开了“竞争”这个潘达拉斯的盒子,我们就没法将它收回来了,我们在享受它创造的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只能自食其果!同志们!不要不服气了,认命吧!让我们心甘情愿地、安安心心地、服服帖帖地做起物质的奴隶吧!
套用一下舒婷的诗句:我们象一头蜗牛,整天纺着疲惫的歌。用这句诗来形容现代人,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无数的劳动者以血泪争取的8小时工作日,现在似乎与我们越走越远。我敢断言,除了国家公务人员及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外,在企业里工作的劳动者中,无论是工人还是老板(老板可能更累),至少有一半人日工作时间远远大于8小时。国有企业稍好,私营企业则是重灾区。
星期日被侵占,法定假日被侵占,甚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也被侵占。得不到休息似乎永远有理由,让你休息一天,总是千难万难。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原生状态。我有时也不免要问,我挣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的是快乐吗?现在钱越挣越多,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为什么?没有娱乐哪来快乐呢!那么,是谁偷走了我们娱乐的时间?
是谁偷走了我们的娱乐时间?最容易让人想起的是企业!是老板!正是他们追逐剩余价值与利润,让我们劳碌不停。可企业叫冤呢。“市场竞争这么剧烈残酷,让我们也不由自主,我们日工作时间才十二、三个小时,还有十五、六个小时的呢!你怎么不拿我们与他们比。”企业总是会这么说,而且说的一点也不假。老板也叫冤呢!“我能这么容易吗?你去问问工人,我工作的时间比谁短过!他们找我,我去找谁呢?”老板的理由也很十足,而且一点也不虚假。
是谁偷走了我们娱乐时间?我们也曾责怪过自己。有时,企业并没有给我们明确一个多长的日工作时间,更没有强迫我们每天必须工作多长时间,他们只是向我们提供一个劳动定额,或计是按件计酬,或许是按时计酬。偏偏就是我们自己不争气,要是我们不图哪一点点的加班费,要是我们不想多拿哪一点点的工资,或许我们就可以早些回家了。可是,看着人家干活不要命的样子,看着人家口袋里又多揣了几块几十块钱的时候,心里就不由得涌起一股酸酸的味道,整个人儿也就不由得加入到忙碌的行列。
我们也曾寄希望于政府,希望国家能强制推行8小时工作日,这样,或许我们的娱乐时间就有保证了。无庸置疑,我们的政府是这样做了,在劳动法上明确规定,日工作超过8小时算加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上班算加班。既加班,就要发加班费。可执行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不是要加班费吗?行啊,我原来将你的基本工资每月1000块钱,压到每月600块钱,只要在最低工资保障线的上面就行。你加你的班,加班费算给你,反正还是原来那么多的钱,甚至还能少一点。国家的劳动法我也算执行的是丝毫不爽。还有,我强制你们加班算是违法了,你自己要求加班,也就不能怪我了。反正劳动定额在这里,你要拿多少钱,你自己就看着办吧!保管我不训你一声,你乖乖叫叫的忙碌个不停。所以,深更半夜,我们还能在车间厂房、街头巷尾看见一些忙碌的人群,也就见怪不怪了。劳动法有它的软肋也罢了,最要命的的还有一个全球竞争的问题,中国的纺织品之所以在全球有竞争力,就是因为中国有廉价的劳动力!无限地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压低工资报酬,是企业惯用的一种手段,也是我们保证部分劳动密集性产品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这都是各级政府心知肚明的事情,只要你做得还不十分过分,职工们还能承受,我们也不去找你企业麻烦,我想,这是大多数劳动执法部门普遍的一种心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形势之所趋,我能奈何?这也使得我们劳动执法部门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要认真起来,不知要关得多少企业呢!
有时我们虽然也在唱歌,也在跳舞,也在饭馆里饮酒,也在咖啡厅里喝咖啡,也在茶社里品茶,但那不是娱乐,那也是工作。我们狂欢,我们疯舞,我们烂饮,但只是讨客人欢心;我们悠悠地叼着吸管,心里却惴惴不安地揣测着对方的反应;我们缓缓地捧着茶杯,脑海却在飞速地旋转,所有这些,只为一个目的,让他与我们签约,让我们的下一个合作愉快。可是,我们却大大地牺牲了自己的娱乐时间。
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现代文明社会,我们娱乐不是被偷走,就是要变形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单位统统都象被扔进江水里的一片树叶或一根枝条,在这种竞争的大潮下,不由自主地随涛翻腾沉浮了。企业也好,老板也好,政府也好,职工个人也好,莫不都是如此!
不必责怪企业,不必责怪老板,也不必责怪我们的政府,当然,也不用责怪我们自己,世事如此,社会如此,文明如此,我们也只能随波逐流了。自从我们打开了“竞争”这个潘达拉斯的盒子,我们就没法将它收回来了,我们在享受它创造的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只能自食其果!同志们!不要不服气了,认命吧!让我们心甘情愿地、安安心心地、服服帖帖地做起物质的奴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