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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上的这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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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城市的某类街道上涌出一批发廊,美容美发洗发烫发,飘着一股洋洋澡塘味。

    电视屏幕上一次又一次不管刚刚开完大会,还是刚刚办过丧事,一眨眼,就有一头乌黑轻柔的长发甩出来,配上白晰的肌肤,黑的性感而扰人。呵,长发,亮发,黑发,卷发,金发,头发终于长出了头皮,不再是思想,不再是意识形态的标志,不再是政治派别,不再是社会主义的草或者资本主义的苗,头发上不再贴什么标签了,只有美感,与美感后面的商品诱惑。

    它轻轻松松地打开了,甩出一片黑色的瀑布。头发就是头发。

    它获得了完全自由,甚至干脆篷松着一点束缚不要,想怎么招摇就怎么招摇,正趋于名符其实的解放。无意中展现了一种刚刚获释的轻松,轻松得不知所以。

    九十年代初,>有则吓人的新闻:一位女士进发廊,豁出五百元钱做头发,竟然不够,发廊宰人宰得固然手重了,但也透露出一个迹象,怒发充冠的中国人竟然也开始摘掉虚饰,千金一发了。如此值钱的头发虽说还不多,毕竟也是长在中国人头顶上的。它是为了美而付出的代价,而不是为了政治形象或者服从与反抗。

    头顶上这团东西终于自由了,这种自由不再被当成自由化,终于成了化外之完美,获释真来之不易。因为它曾被囚于长长的刑期,简直长得无有边际,是真正意思上的无期徒刑。

    说他的刑期与被囚禁之前。先说说它的出身。

    对于中国人来说,头顶上的这团东西,在某种意思上说,不是长在头皮上,而是长在五千年文化的土地上。在这种深厚的积淀上成着的东西,就别有一种意味在心头。

    头发在娘胎里生出,直到进棺材里多少年代犹迟迟不腐烂,陪伴人生旅途最为彻头彻底,人不能不对它带着九分亲切。再加上它高高在上的位置,人又不能不对它有几分敬畏。儒学的启蒙读物千字文曰:“盖此身发,四大五常,恭惟鞠养,岂敢毁伤?”看看,中国文人在此也有直觉的生命意识,但是爱惜自己的肉体似乎理不够直,气不够壮,灵机一动,靠拢了伦理道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从父母那儿承受来,将来还需回归地、水、火、风等“四大”这可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事关伦常,不可掉以轻心。有这一说,保护了自己,还落个孝顺与道德名分。

    因为它出于人自身,和人的关系直接而天然,这种密切首先体会在它可以为人服务,治人的疾病。在传统的医学中,它可以入药,上药方的尊名叫“血余炭”若论到操作上来,石山兄的血泪草台班里曾有一段关于太行山女人生孩子的场面,接生婆到了后,将产妇的头发先朝天揪起:

    “头发是人的血脉梢子,不这样朝天揪,血要迷心。又揪又拽,底下血盆满了。”

    如果说“头悬梁”式的自我摧残是孙亮发明的准治穷药方,那么这种摧残人的土法子至少也是穷人家产妇与亲属的安慰剂。只是那一个血盆子吓人。

    还有一个民间小偏方,不妨也转录在此。治发烧,用鸡蛋青和头发掺起来抹在身上。这种极土极便当的方子或许没资格入千金验方,但它在民间流来传去,起码是理解了一些人的心理需求。

    除去病病灾灾,普通居家过日子的人生礼仪,头发也满有内容。婴儿落地一出百天,要给其剃胎毛,此人的第一次理发。以后头上的文章再做得花团锦绣,也都是由这一刀落笔起得头。这可称之为八股文的破题。在礼记上这样记载古代的此风俗:“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鬌,所遗发也。夹囟曰角,午达曰羁。”已经男女有别。而且更有生意人,看准了这个生意红火,干脆把它做成胎毛笔。形象地来书写人生第一笔。看它至今到处开店铺的样子,还真是被大多数人认同。  实际民间还另有计较,若是生了男孩身体有些病病痛痛,或是单传、缺子子,大人怕小孩子不好养,家里人便故意把他打扮成闺女样,梳个朝天辫,好让找他麻烦的阴司差役认不出。正月里闹红火的傻小子,便是这发式这扮相。若是生了闺女,却一心想要儿子,父母也有照男孩子发式给她留头的。前人笔记小说中即有这样的记载。现代青年有的小伙子留长发或烫发,大姑娘剪短发全无留海,以为这是先行一步,那可就是少见多怪了。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了。

    过去孩子们剃头,留少剃多。象水墨画,讲空白,计白当墨。或是一撇马鬃、或是两角抓髻、或是一撮舅舅毛,一根朝天辫,全生动活泼,如任伯年齐白石等国师的笔墨。有一种盎然的动物性,如天马、如蛟龙、如虎仔、如海豹。到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去剃个龙头,也不突兀。至于高寿的老人,返老还童地也剃成这种抓髻,虽然有点老顽童的造型,因为有寿数做底,却也没人敢耻笑。而现代人满脑袋密密头发早早做成“火箭”“飞机”等类金属发型,二月二还要去挤理发馆剃龙头,总难逃滑稽二字。心理效果和波音747机头上画个龙头相差无几。

    孩子们不管留什么头,有一点相同,只要在舅舅家门前,后脑勺燕儿窝就得留一撮舅舅毛,以示对母氏家族的尊重。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有其母无其父,观音菩萨从天上来,也算他外公家门人,难怪送他三根救命毫毛要字安在他后脑勺。虽是石猴,既然站着走路,就得遵从人间伦理。

    孩子们一天天大了,要留头了,要向社会庄严宣告:我不再是顽童了,我要有自己的头脑了。所以,得留起头发来。束发,也是人生通过礼仪不可忽视的一步。

    而人真正成熟的标志,能够获得社会承认的,便是初婚。传统伦理道德非常推崇原配。正象鲁迅先生说的,连做药引子的蟋蟀都需公母原配。原配,民间叫角角夫妻,书面称作结发夫妻,苏武诗云:“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移。”可见头发所起的作用。对于女子呢,一上头就有了名分,作弄在头顶上的这种广告,比后来流行的定婚戒指还要明目张胆。怡红院里,宝玉拿篦子替麝月梳头叫晴雯看见,晴雯冷笑道: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虽是一句玩笑,却见出女子嫁时要梳发髻的风俗。当然,古时夫妻双方都要束发,否则,何以叫结发?只是男左女右,以示区别。

    夫妻就伴一直到底称作白头偕老。中国婚礼上最常用的词,就是这一句,从楹联,到祝福话,都不能豁免。民间俗话叫黑发熬到白发。白头偕老时的情景又被形容为:白发相绕、拐棍相敲。夫妻一场全让头发缠在一起不可开交了。头发的作用在吕梁山区灶火下的传说里就更形象。有个叫呆娃的小伙子进入灶火下的仙境,和仙女秀秀做了人仙情境。男欢女爱,把个灶火下做成了世外桃源。一次,呆娃闲逛,看见两个和尚在金水桥上顶牛玩,一个说:你下去,另一个说:你下去,顶个没完。呆娃随口应道:下哪儿?你们不下我下。两个和尚哈哈大笑。原来不是下别处,是下凡间做皇帝。秀秀这个仙女偏不羡人间大富贵,听得如此结果,叫苦不迭。分手前,秀秀说:天意难违,你只得去。如想相见,三更天我垂下一绺头发,你抓住它就能上来与我见面。果真,呆娃就靠这绺头发暂时脱离皇宫,回到仙女怀抱,或者回到桃源抱仙女。编故事的人,没见过皇宫里嫔妃如云,还真信了那和尚的话,以为当皇帝是一件多么苦的差事。不过,这根头发丝想得妙极了,它就是人性人情的维系。这东西虽然细,却可以出得皇宫,入得地下,人鬼情未了。

    这是浪漫主义,若讲现实主义,杨贵妃被逐出宫,也是靠一绺青丝重新回到唐明皇身边的。遣憾的是他们并非结发夫妻,所以身后多有微词,连药引子都不配做,难道还有资格成为夫妻偕模。只有白居易一时间情迷,竟然创造了一句妙不可言的诗来披挂他们:上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离枝。现实主义又与浪漫主义相结合了。  最有爱之情的是情人,情人的关系也靠头发丝系着。而且因为他们相思的时间远胜于相见的时间,所以身上的这点念想就更珍贵。 田汉先生写关汉卿与女伶珠帘秀的爱情,也在头发上做词章:发不同青心同热,生不同床死同穴。只是情侣的头发再牵肠挂肚,也属个人隐私,象只供自己欣赏的艳词色诗,除了宋代,似乎都不能发表。所以不能做成一种花样、一种格式,没有象婚礼一样成为一种全民共认的或者叫国营的人生通过礼仪。

    死亡是人生的终点站。这道礼仪之门可不是凯旋门,生命列车于此难以过往。门楼前额镌刻一行字:入此门者把一切留下。细看这行字,竟是用头发系牢在上面。且不说电影上的女英雄江姐、韩英等就义前总要从容地梳一番头发,就是非英雄的凡俗女人,临终前也总要梳洗梳洗决不披头散发而去,爱美之心最后归结于头发。男人们也要剃最后一次头,咽气前不赶趟,入土前也得赶上趟。有专营此业的被贬称三百六十行之外的行当。照当前的职称他们是美容师的一种。人们既离他不得,心理上又见不得,才形成这种微妙的专业分工。若是恶死,枪毙的男人大都剃光头,也是一种仪式。这可能与执行的器械进步到枪有关系。过去刽子手拿鬼头刀砍脑袋,没这个讲究。清代的宜鼎先生说得那个“秃发张”鬓发稀朗,因故被问斩,临刑,五花刽子手嫌他头发短、没抓没把的,竟半开玩笑地用绳子结个网笼,套在他头上。你以为你头发少,就逃脱得了一刀么?可见世俗不同,说法差异。

    “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可是紧要处只有那么几步。”出生入死、男婚女嫁,这几步一拉花架子都离不开头发。包括这最后一步,不管走得姿势如何,都用头发丝打结扎束。甚至人死后余影绰绰都不肯离它。看看葬礼,孝男孝女们篷头垢面,平常再精干的人此刻也不能梳头。

    吕梁山区的孝子更有一种特殊标志,号衫前襟或脸面一侧要吊一绺头发。这是至亲至爱人的至痛表现。也是头发离开头以后的一种独立表现。荆轲慷慨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际,送行人的头发尽上指冠,一改无意识状态,已有独立趋向。

    若真正独立,除配药、送葬之外,头发还有何贵干?隋朝曾有邀宠者给风流种隋炀帝织过一只头发帐子,收来可攒在手心里,展开如轻烟。更妙得是睡在里面的人可望外面世界,外边人浑然不觉里面动静,有如现代高级宾馆窗口的镜面玻璃,单向透明,隋炀帝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在帐内一边看风景一边恣意寻欢作乐,而不必受时间地点的限制。

    嘉靖年间,曾有个叫叶苹香的女子,将头发丝擘作四缕,花了两年功夫,绣成一幅二丈四尺长八尺宽的佛象。其中除去科头披发穿架裟的佛,尚有楼阁台榭、日月山河、水中百族,并且用蝇头小楷绣了金刚经全卷。如果头发丝的匀细出于天工,苹香女子的技艺无疑巧夺天工。若是现在,不妨拿他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信仰要靠这样的功夫,别人也就只能望发兴叹了。

    还有在头发丝上动刀真做文章的,微雕。要读这样的文章,得借助放大镜。

    头发除了工艺妙用,在一些人心目中,更具有一种精神力量,避邪气、壮人胆、助心劲。当然,揪住头发将自己拽起来的传说只是说书人的神话,但是遇到蛇交尾等坏人运气的场面,揪根头发就可以避邪,拔一毛而利天下之事不为,拔一毛而换取自己心理平衡之便宜岂能不要?蛇不知和人的头发有什么过不去,听说巫师和它斗法时,功夫也在不停地摇晃头发上。让它数不清人的头发它就输了。有趣的是相传一种叫樟柳神的小精灵怪,二寸长,粉面朱唇,笑容可掬,未卜先知,还会唱小曲,但若被头发丝拴了,则无计可施。这小家伙不怕巨物怪兽,倒惧一根头发丝,于细微处见精见神。只是此精神不可发扬过大,象金瓶梅里的潘金莲等爱吃醋眼酸的女人,将情敌的头发置于绣花鞋里用脚时时踩着,以泄心头之恨;象文化大革命革命群众将某粤剧名伶剃了阴阳头等。头发若有灵,物伤其类,岂不悔生于人的脑袋上,或者竟要疑心自己长错了地方?

    头发既然有怒形,也当有喜悲哀乐。头发既是七情六欲的代表,被称作万根烦恼丝。要想皈依佛门,首先就需将其斩断。头发和宗教信仰也立了盟,和尚道士们头顶上就有明显标志。比耶酥基督的信徒要好识别得多。

    却也正为其联系太多,想图一生清闲终不可得,高有高的难处。烦恼之名名不虚传。

    头发既有生,也当有死。只是一般人的头发掉落后从那里来款款由它归回那里,没有着意发送。例外是皇家,将此做了手脚。光绪帝就专门置一金塔安放慈禧太后的头发,象寺庙的舍利子塔,以显孝心。用意如此昭彰,用心也就值得怀疑。另一个例外是淅江的周思沂。他对自己心思重重的头发遗体不知该如何处置,扔河里,恐怕它随波逐流浮沉不能自己。丢火中,恐怕它趋炎附焰之后不能逃脱与灰烬共复没的命运。于是他等到风和云淡的天色、无烦无扰的心境,亲自砍树木、搬石头,垒了墓穴埋葬头发。并作发冢铭,其铭有两句曰:谓冢外有全人,已无须无发;谓冢中有全人,复无骨无肉。其感情的投入、行为的认真、以及以情深动文处,都有葬花遗风。不同的是黛玉的多愁为着对生命易衰的敏感。而头发引出的波动大多为世态时事的变迁。“发虽微,其关系甚巨。”辛苦自不堪言。

    正因为它干系重大,所以很久以来,一直受到我们的极度重视,曹操马踏青苗犯了自己定的军纪,抽出宝剑割了头上青丝便可以代死刑向三军谢罪。当然,这无疑是政治手腕,但你把它换个国度,或是换到今天试试?它或许就成了滑稽戏,难道理发馆地上滚得全是人头?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处,彼一处也。当时,曹操的官兵都将头发看得很重,所以他可以认真地做这假刑罚。官兵们也可以信以为真。

    至于以后落发蓄发又和爱国爱朝庭思想新鲜颓废信奉那家主义联系,道理就更加重大,千钧系于一发。这更是它无凭无故地承载了一种泰山之重。

    这种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清军入关后的二三百年历史。明王朝初亡,故老遗贤与剃了半片头拖条长辫子的清臣比较“惟此头上苍苍,犹足以系故国之思。”“直欲以一发存汉族之河山”百万大军都保卫不住的东西,要吊在一根头发丝上,本来就是个玄虚的梦,清廷却连个残梦也不许做。现在尤被人歌颂着的那个顺治清帝,就下过第一道严历的剃发令。诏令下达到的十日内,军民一律要剃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据说这是因为一个叫孙之懈的降臣所致。他不但率先投降清廷,而且是汉人里第一个自愿留成满式发型的。为了不致自己太难堪,竟然上奏顺治帝,要汉人全改发型。这一下,招惹来了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动作。几十万人为此毙命,最后自己也栽在这几根头发上。他在家乡被反清志士抓到,在他剃过的头顶上扎了一个眼,栽进去一撮头发,以泄人心头之恨。他他临死之际,一定没想到,剃掉的头发竟然能这样长在头顶上。

    为一道剃头令,清朝的剃头匠一下子身价倍高,因为他们负有神圣使命,他们的剃头挑子上专门坚起一根杆子,悬挂圣旨。这种带刀宣诏,样子本来可怖。至三五十年前,这根杆子尚存,无圣旨可挂他们就挂掴刀布。可怖的架势也就有些化解为亲切了。

    剃发匠没多少权利,但有本可依,剃发令毫不含糊。连孔圣人的后裔,当时的陕西道孔文骠也因为上奏要求豁免剃头弄得丢了官。“欲存千尺发,笑弃百年头。”“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剃发令引出多少捍发烈士的壮举:

    钱塘令顾咸建,抗命就刑,刑前边喝酒边呼喊:三百年宗社已倾,我头可断,我发不可剃也!绍兴的王元趾见父老剃发相迎。愤然说,越国男子不能丧发蒙面以乞活。整肃衣冠,跳水而死。

    最惨烈的是江阴人为此造反。招来清军屠城十日,二十多万人死于清兵之手。

    清末民初的报人胡寄尘先生竟为这段反剃头的经历撰写了一部发史。与其他史一道记录清代功过。

    当然,这道历史景观正看,是血淋淋的滑稽,反看,也是刀光剑影的滑稽。洪秀全金田起义后,太平军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不剃头,竟被称作了长毛,叫他们长毛的,有许多是汉人高官,汉人百姓。此时,他们已经把这种原本是汉族地区的旧发型视作异端了。而长毛自己也对头发很上心,除了自己的军队要统一留发,对占领区的百姓也不容他们自行其势。每到一城,首先都要频布天朝“畜发令”这是与福临的剃发令同一页纸的另一面。只是革命终未成功,畜发也就半途而废。受累的只是百姓。头顶时刻顶着风险。

    辛亥革命后,剪头顶的辫子由革命者明心迹的举动渐渐又成了民国政府强迫执行的命令。接受了西方进步思想的人士认为:“我汉族四万万人民,行将尽举其束缚之发而去之,而今而后,真可谓雪二百六十八年之耻而一洗之也,”但这阵人们脑后已经拖惯了辫子,不忍心剪去,甚至以为它是祖宗之法、民族精神。神鞭之说,并非小说家妄言。是揣摸民族心理的结果。当初为不留辫子抛头颅洒热血的民族这阵又为被剪辫子呼天怆地。

    山西介休地区流传的小调剪辫子,曾对这一段生活和当时的乡下人心态做了写实的描绘:

    “民国七年世事乱,各州府县把辫子剪。

    剪了辫子还不算,然后剃成秃蛋蛋。

    这秃眉秃眼的怪不好看。

    张兰镇九月赶会二十七,介休的知事来演说。

    巡警兵,真不少,前后的马队全跟好。

    逮住留辫子的定不饶

    剃了半片留半片,留下的半片手巾巾里藏,[读参]

    揭了手巾露了相,把你带到介休县。

    又挨板了又住官店[大牢]”

    煞有介事地收拾条辫子,几近闹剧。

    若在都市,风气开明点,还有宽容度,王国维、辜鸿铭等名流照样拖条辫子出入北平街头,高等学府。甚至辜鸿铭可以指着辫子公开说:“这是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据点。”他是精通英国文化的,英国人的观念里,保守并不是丢人的主义。

    乡下人可就惨了,反反复复为这条辫子遭多少罪?艳阳天里的马小辫留着辫子,便被当成准备变天复辟的一条罪证。这是一种个人爱好政治化,现在的影视名星,球星,脑后竟然又有留小辫的。当时,乡下人留辫子,就是看惯了,顺眼。说他们有张勋的复辟愿望与能力,恐怕谁也不信,包括知事和巡警什么的。但上峰有令、有公文、有精神,不信也得信。

    大约因为头发从脑袋上生出,人们便认为它靠着思想和意识来滋养,所以多年来政治家习惯紧盯着它不放。脑袋里那团白糊糊的浆子看不见,直说让你灵魂深处暴发革命,你暴发了没有?让你思想革命,你革了多少,领导们还是摸不着深浅,于是,脑皮外这团理不清的黑麻便做了它的替身。不仅官场政治盯着它,连老百姓也习惯了把它当成道德判断的一项内容。

    文化大革命发端,革命群众便拾起那把剪刀,用剪女人们的辫子来破旧立新;某阶段号召清除精神污染,又有人出来清除青年人头上的异己形状,烫发长发等。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头发的劫数还未满。

    头发的发规没有见诸法律,可是就有群众走在法律之前,以获得进步称号,以获得上报进广播的资格。这种培养根深蒂固。

    说来,是因为怕别人想的与自己不同,所以才见不得发型异常。归结到底,还是作领导的对某些人具有自己个性思想的恐惧。

    因为思想犯一代一代死去多少人之后,终于开始有先知者大着胆子说了一句实话:思想总还是自由的么。

    思想都自由了,头发还不能自由么?皮之不存,毛将蔫附?

    其时,商品经济象钱塘潮似的从海边倒灌回来,身居高位的这团黑白狐狸先是被人冷淡了,人们顾不上操心它。继而又一古脑儿被打发进美容厅。头发们这多年间培养出来的政治意识如果没来得及淡化,一定会有抑制不住的失落感。竟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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