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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有时只要一个拥抱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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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明宗浩不喜欢深圳这座城市,冷漠,澡热,而且人心浮躁,被调来深圳时他和老总说好了,只呆一年,一年后就回北京。
房子是公司安排的,很宽敞的三室一厅,面向大海。他知道公司的良苦用心,这样的安排,是想留住他的心。作为公司的高层,他努力与否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
因为房子没有女主人,所以显得硬而生冷。他只在里面睡觉,被子也懒得去叠。公司下面是一家快餐店,他经常在那里打发自己的胃
来来回回总是那几个菜,华丽而昂贵,味道却一般。明宗给妻子打电话:“我想念你的粉蒸肉和水晶小笼包了。”妻子若云就开他玩笑:“就没有想我的人?”
哪里能不想呢?若云是个美丽的女子,嫁了他之后就一直相夫教子,只几年他就成了公司高层。两个人经常带孩子到欧洲度假到水乡携游,是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
所以,寂寞就更多了一些。有朋友说男人的艳遇现在就像吹泡泡一样简单,他英俊挺拔,事业有成,是许多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即使不嫁他,有一段艳遇也不错。
可明宗没有。他的冷漠和高傲把公司的漂亮女同事都拒绝之于千里之外。
来公司半年,他记住了所有女同事的名字,除了夏小昭。
夏小昭是他最后一个记住的名字。
二
夏小昭太普通了,个子矮小,男孩似的短发,戴着黑边眼镜,穿很平常的衣服。所有员工里,她是最朴素的,朴素到明宗浩以为她是公司的工勤人员。
公司开barty时,所有女员工都打份得妖娆妩媚,只有她,灰姑娘一样,还是那件白衬衣,还是那条牛仔裤,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偶然递给别人一杯饮料。明宗浩记了几次她的名字,叫她的时候还在说,那个什么小昭你过来一下。
让他记住她是因为和另一个高层主管陈帆吵了起来。
两个人是公司里的a角b角,相差无几,在北京总部那里,说话分量是一样的。陈帆接过一个电话,是一大单业务,结果忘记了谈判时间,他争辩说,明宗浩,我明明告诉过你的,让你记住。
明宗气得火往上冒,直想动手打这个说一口流利英文的家伙。其实那时办公室有二三个人在场,谁都可以证明陈帆没有说过,可偏偏谁也不吭声。
这就是职场,冷酷得没有人情味。明宗浩想,世道真变了,小时候老师不让说谎,现在居然大家都穿了皇帝的新衣了!
就在这时候,夏小昭站了出来,她静静地说:“我证明你没有告诉过明总,你不能抵赖,因为当时我在场。”
明宗浩感动得直想过去拥抱这个矮矮的不好看的女孩子,她坚毅的目光让他忽然想起了简爱。一个敢于坚持真理的女孩子是多么可爱啊!她远比那些打份得妖艳却没有心肝的人要强许多倍!
下班的时候他故意晚走,拔了内线给她:“我请你吃饭,好吗?一定要赏光啊!”隔着玻璃幕墙,他看到她笑了。明宗浩发现,夏小昭笑起来那么好看,如一朵兰花。他对着听筒等待她的回答,她说:“行。但我不想吃快餐店了,我们去家里吃吧。”
这更是一个喜悦,他没有想到她提出一个家字,这个字让他感觉软软的疼痛和温暖。
三
明宗和昭小夏一起去超市买菜,看她推着车把红的萝卜绿和油菜放进购物车时,明宗浩心里竟然有别样的温柔荡漾开来。两人推了一车东西时,夏小昭高兴地说:“真好,我好久没有亲手做饭吃了。”
两个人厨房里忙着,夏小昭的手艺一看不错,不一会,几样小菜精致地摆在了桌子上。
红烧带鱼,清炒油菜,爆排骨,再加上一个鱼香茄子,看得明宗昭都要流口水。
他倚在门边说:“没有想到你居然会炒菜。”
她说:“是啊,母亲去世得早,一个人就学会了所有,十六七岁就学会了缝被子了,炒菜做饭更是十三四岁就会了的。”
明宗昭没有想到她的经历会这么坎坷,因为她平时总那么平静地笑着,宛如一朵莲花,清静幽凉。明宗浩很后悔这么长时间才发现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比起那些和花瓶一样的女孩子来说,夏小昭多么令人怜爱啊。
那以后,他们经常买些菜回家做。渐渐地,明宗浩也学会做菜,最拿手的是绣球芋头,因为那是他和夏小昭都爱吃的。
很费事的一个菜:先把芋头放在大火上蒸烂,再打散,捏成团,然后,放在锅里炸,炸到九成熟,在锅里放糖,一直炒到颜色变成嫩黄,再洒上水果锦丝。这道菜吃起来香脆绵软,但如果火候掌握得不好就会没有了这种感觉,后来,明宗浩已经能把这个菜做得很好了。夏小昭夸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但是,两个人谁也没有想到别的,甚至没有再往前走半步。
明宗浩常常会把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放在餐厅里,很显眼的位置。夏小昭看到说:“嫂子很漂亮啊,儿子这么帅。”再也没有别的话,然后是低下头吃菜,吃得很温暖的样子。
那个样子,让明宗浩想,她是喜欢自己的吧?
不喜欢,怎么肯忍受流言蜚语和他一起回家给他做饭吃?而他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清冷,只是感觉得这个叫做深圳的城市应该还有一处让他感到温暖的地方。
公司里已经有了流言,有人说她想靠着明宗浩往上爬。人言可畏。他有几周没有约她去家里吃饭,上班也只有礼节性打个招呼。夏小昭还是笑着,但人瘦了下去。
他生日那天,妻子打电话送了特别专递,嘱咐他和同事出去少喝酒,反正还有一个月他就要回北京了。
他在电话中说“若云,我很孤单,我很想念你。”
这孤单是为谁?
没有约同事,他一个人回了家。他刚要打开冰箱找吃的,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是提着菜的夏小昭。
她说:“今天是你生日,我们一起吃顿饭的缘分应该还有。”
四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
喝多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拉着她的手,看着她并不漂亮的脸,她的黑头发,她倔强甚至有些刚毅的眼神。
“为什么?”他问。
“你知道的。”她答。“我喜欢。从最初见你。”
他把她从对面拉过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墙上有一面镜子,他要高她一个头,他的高更显出她的矮。她努力昂起头,眼里全是眼泪:“可我无论怎样努力,我们的距离永远那么远。”
刹那间,他低下头,急急地吻落下来,但是,她居然躲开了。
只是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们倏然分开。
她眼里有泪:“我要的,只是你的一个拥抱。我嫂子还在等你。”
他的酒醒了,看着她的泪,他突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这是一位冰清玉洁的女子,而他想得太多,要得也太多了。
一个月之后,他被调回北京,走的时候夏小昭没有去送他。
他坐在车上,看着满街盛开的木棉花,一大朵一大朵多像她的爱啊,那么深那么深地喜欢着,但又那么纯净。
手机上啪过来一条短信:他去读;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他扭过头去,看到深圳的天空蓝得透明,如一滴眼泪一般透明。这个城市为何让他有了切肤之痛?离开时,竟然会痛彻心扉。
五
明宗浩离开后,夏小昭辞了职。
她记得那个英俊高傲的明宗浩,记得他曾经给过她的拥抱,还有他学会了的绣球芋头,还有一起去买菜的刹那,这些,足够温暖她在深圳的日子。
明宗浩很快适应了北京的生活,妻子一如既往的美丽,儿子的钢琴还着弹着,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生活又走上了原来的轨道。
有一次同朋友去吃饭,点菜时服务生说,给大家推荐一个南方菜,很好吃的甜品,绣球芋头,味道不错的。
大家都说好。他听了,心头一紧,觉得有什么哽在心头。他想起在深圳的一起夜晚,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跑来为他做菜,让他感觉不再孤单,他想起第一次做绣球芋头失败得一败涂地而她还说好吃;他还想起离开时那大片大片的木棉花
一
明宗浩不喜欢深圳这座城市,冷漠,澡热,而且人心浮躁,被调来深圳时他和老总说好了,只呆一年,一年后就回北京。
房子是公司安排的,很宽敞的三室一厅,面向大海。他知道公司的良苦用心,这样的安排,是想留住他的心。作为公司的高层,他努力与否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
因为房子没有女主人,所以显得硬而生冷。他只在里面睡觉,被子也懒得去叠。公司下面是一家快餐店,他经常在那里打发自己的胃
来来回回总是那几个菜,华丽而昂贵,味道却一般。明宗给妻子打电话:“我想念你的粉蒸肉和水晶小笼包了。”妻子若云就开他玩笑:“就没有想我的人?”
哪里能不想呢?若云是个美丽的女子,嫁了他之后就一直相夫教子,只几年他就成了公司高层。两个人经常带孩子到欧洲度假到水乡携游,是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
所以,寂寞就更多了一些。有朋友说男人的艳遇现在就像吹泡泡一样简单,他英俊挺拔,事业有成,是许多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即使不嫁他,有一段艳遇也不错。
可明宗没有。他的冷漠和高傲把公司的漂亮女同事都拒绝之于千里之外。
来公司半年,他记住了所有女同事的名字,除了夏小昭。
夏小昭是他最后一个记住的名字。
二
夏小昭太普通了,个子矮小,男孩似的短发,戴着黑边眼镜,穿很平常的衣服。所有员工里,她是最朴素的,朴素到明宗浩以为她是公司的工勤人员。
公司开barty时,所有女员工都打份得妖娆妩媚,只有她,灰姑娘一样,还是那件白衬衣,还是那条牛仔裤,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偶然递给别人一杯饮料。明宗浩记了几次她的名字,叫她的时候还在说,那个什么小昭你过来一下。
让他记住她是因为和另一个高层主管陈帆吵了起来。
两个人是公司里的a角b角,相差无几,在北京总部那里,说话分量是一样的。陈帆接过一个电话,是一大单业务,结果忘记了谈判时间,他争辩说,明宗浩,我明明告诉过你的,让你记住。
明宗气得火往上冒,直想动手打这个说一口流利英文的家伙。其实那时办公室有二三个人在场,谁都可以证明陈帆没有说过,可偏偏谁也不吭声。
这就是职场,冷酷得没有人情味。明宗浩想,世道真变了,小时候老师不让说谎,现在居然大家都穿了皇帝的新衣了!
就在这时候,夏小昭站了出来,她静静地说:“我证明你没有告诉过明总,你不能抵赖,因为当时我在场。”
明宗浩感动得直想过去拥抱这个矮矮的不好看的女孩子,她坚毅的目光让他忽然想起了简爱。一个敢于坚持真理的女孩子是多么可爱啊!她远比那些打份得妖艳却没有心肝的人要强许多倍!
下班的时候他故意晚走,拔了内线给她:“我请你吃饭,好吗?一定要赏光啊!”隔着玻璃幕墙,他看到她笑了。明宗浩发现,夏小昭笑起来那么好看,如一朵兰花。他对着听筒等待她的回答,她说:“行。但我不想吃快餐店了,我们去家里吃吧。”
这更是一个喜悦,他没有想到她提出一个家字,这个字让他感觉软软的疼痛和温暖。
三
明宗和昭小夏一起去超市买菜,看她推着车把红的萝卜绿和油菜放进购物车时,明宗浩心里竟然有别样的温柔荡漾开来。两人推了一车东西时,夏小昭高兴地说:“真好,我好久没有亲手做饭吃了。”
两个人厨房里忙着,夏小昭的手艺一看不错,不一会,几样小菜精致地摆在了桌子上。
红烧带鱼,清炒油菜,爆排骨,再加上一个鱼香茄子,看得明宗昭都要流口水。
他倚在门边说:“没有想到你居然会炒菜。”
她说:“是啊,母亲去世得早,一个人就学会了所有,十六七岁就学会了缝被子了,炒菜做饭更是十三四岁就会了的。”
明宗昭没有想到她的经历会这么坎坷,因为她平时总那么平静地笑着,宛如一朵莲花,清静幽凉。明宗浩很后悔这么长时间才发现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比起那些和花瓶一样的女孩子来说,夏小昭多么令人怜爱啊。
那以后,他们经常买些菜回家做。渐渐地,明宗浩也学会做菜,最拿手的是绣球芋头,因为那是他和夏小昭都爱吃的。
很费事的一个菜:先把芋头放在大火上蒸烂,再打散,捏成团,然后,放在锅里炸,炸到九成熟,在锅里放糖,一直炒到颜色变成嫩黄,再洒上水果锦丝。这道菜吃起来香脆绵软,但如果火候掌握得不好就会没有了这种感觉,后来,明宗浩已经能把这个菜做得很好了。夏小昭夸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但是,两个人谁也没有想到别的,甚至没有再往前走半步。
明宗浩常常会把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放在餐厅里,很显眼的位置。夏小昭看到说:“嫂子很漂亮啊,儿子这么帅。”再也没有别的话,然后是低下头吃菜,吃得很温暖的样子。
那个样子,让明宗浩想,她是喜欢自己的吧?
不喜欢,怎么肯忍受流言蜚语和他一起回家给他做饭吃?而他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清冷,只是感觉得这个叫做深圳的城市应该还有一处让他感到温暖的地方。
公司里已经有了流言,有人说她想靠着明宗浩往上爬。人言可畏。他有几周没有约她去家里吃饭,上班也只有礼节性打个招呼。夏小昭还是笑着,但人瘦了下去。
他生日那天,妻子打电话送了特别专递,嘱咐他和同事出去少喝酒,反正还有一个月他就要回北京了。
他在电话中说“若云,我很孤单,我很想念你。”
这孤单是为谁?
没有约同事,他一个人回了家。他刚要打开冰箱找吃的,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是提着菜的夏小昭。
她说:“今天是你生日,我们一起吃顿饭的缘分应该还有。”
四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
喝多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拉着她的手,看着她并不漂亮的脸,她的黑头发,她倔强甚至有些刚毅的眼神。
“为什么?”他问。
“你知道的。”她答。“我喜欢。从最初见你。”
他把她从对面拉过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墙上有一面镜子,他要高她一个头,他的高更显出她的矮。她努力昂起头,眼里全是眼泪:“可我无论怎样努力,我们的距离永远那么远。”
刹那间,他低下头,急急地吻落下来,但是,她居然躲开了。
只是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们倏然分开。
她眼里有泪:“我要的,只是你的一个拥抱。我嫂子还在等你。”
他的酒醒了,看着她的泪,他突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这是一位冰清玉洁的女子,而他想得太多,要得也太多了。
一个月之后,他被调回北京,走的时候夏小昭没有去送他。
他坐在车上,看着满街盛开的木棉花,一大朵一大朵多像她的爱啊,那么深那么深地喜欢着,但又那么纯净。
手机上啪过来一条短信:他去读;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他扭过头去,看到深圳的天空蓝得透明,如一滴眼泪一般透明。这个城市为何让他有了切肤之痛?离开时,竟然会痛彻心扉。
五
明宗浩离开后,夏小昭辞了职。
她记得那个英俊高傲的明宗浩,记得他曾经给过她的拥抱,还有他学会了的绣球芋头,还有一起去买菜的刹那,这些,足够温暖她在深圳的日子。
明宗浩很快适应了北京的生活,妻子一如既往的美丽,儿子的钢琴还着弹着,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生活又走上了原来的轨道。
有一次同朋友去吃饭,点菜时服务生说,给大家推荐一个南方菜,很好吃的甜品,绣球芋头,味道不错的。
大家都说好。他听了,心头一紧,觉得有什么哽在心头。他想起在深圳的一起夜晚,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跑来为他做菜,让他感觉不再孤单,他想起第一次做绣球芋头失败得一败涂地而她还说好吃;他还想起离开时那大片大片的木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