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上的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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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也会写happy ending!”看罢我刚刚结束的短篇,御兰的嘴角不禁浮起一丝轻笑,这样不无戏谑的说道。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嘛!天天喝咖啡,偶尔一天喝一次蜂蜜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我将自己深陷在沙发里,轻描淡写地说道。
“行了!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深邃!咱们卖文的谁不知道谁?我就不信,要不是有人专程找上门来让你特意为她写这么一篇故事,你能说换口味就换口味?就算是天天喝咖啡,咱们也都是早就中了咖啡因的毒的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戒就戒掉!”她继续敲击着电脑,头也不回,嘴角上那一痕轻笑还在,但是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完工!”她忽然向后一仰,整个人瘫坐在电脑椅上,双臂张开,呈现着一种极为放松的姿态。
“今天的更新写完了?”我挑起眼角,斜斜地飞过去一句问话。
“别提了!总算是完事儿了!幽,等我这个长篇完结了,我也跟着你写短篇去算了——早写早结早死早托生!”她的神色里,疲惫中又分明有着些跳动的喜悦。
“这话你都说了二十多回了!你还是先把你手上所有的长篇都给我结了再说吧!见天儿的都是催你的稿的,扰民呀!跟你作室友这要是没点儿精神承受能力早就费了!”我于是笑着抱怨道。
“行了!别跟我这儿叫屈了!回头姐们儿给你做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你那根民干脆肉的小神经还不行?走!陪我逛街去!上次看中一条裙子,我今天这就去把它拿下去!”她的手臂凌空一挥,姿态甚是好看。
“我不去!你知道我今天下午要去做指甲。”我举起双手,审视着自己的指甲,全神贯注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晓得了晓得了!这天底下哪有比你幽茹大小姐做指甲更大的事情呀?!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搞定吧!本姑娘今天不伺候了!”她没好气地扔下这样一串牢骚。
“不回来吃饭?有饭局?”我依旧研究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她。
“对!有饭局!姐们儿我今儿会帅哥儿去!你现在要是后悔也来得及,咱现在先去逛街,等晚上一块去会会新世纪叱咤风云的花样美男如何?”她望着我媚笑,如同一只牙尖爪利的猫科小动物,心知肚明的诱惑着我。
“我要去做指甲”
我叫幽茹,单身女子,有良好的性情和收入,生活在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无名之城,卖文为生,生活简单,但是轻松愉快。和我的室友御兰一样,我们都是美女。
别奇怪,这年头女人说自己是美女实在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只要上网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知道,你用“美女”作关键词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多于你用“女人”——可见,如今这个时候,美女的数量应该是远远大过女人的。
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叫做蝴蝶公主。那里的美甲师很专业,也很敬业,总能给我我理想中一直想要得那些美丽图案。
手上的皮肤被厚厚的涂上了一层凡士林,随即是卸甲液的清凉。片刻过后,我手上的这层水晶甲皮就要被去掉了。
我厌弃的看着那层被除掉的瘫瘫软软整体不明的物体,想象不出不久前它在我的手指上还曾经是一片绽放开的夏荷。这一次,我选择的是不再是立体水晶花,我选了喷枪彩绘,这个图案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色迷情。
美甲小姐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我的指甲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了。总是这样频繁的被覆盖来粘贴去,其实是很大的伤害。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是指甲会得不到呼吸。慢慢的,原有的那些美丽也就会消失了。
我笑笑,但是从来不会听,依然我行我素着。
我需要做指甲。
水晶甲液混合着水晶甲粉,融成一个个水晶甲脂球,覆盖在我的指甲上,我忽然间会想到冬天玻璃上凝结的那些霜花,一片一片的肆无忌惮的美丽。
如同我醉心着指甲上的蜂飞蝶舞,我的好友御兰却固执的从不让人碰她的手——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会用右手和所有同性握手,然而却坚持要用左手和所有异性握手的怪家伙。于是,就在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男女有别的怪异的握手方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想为自己掩盖一点什么或者保留一点什么的人。
说穿了,我们都是有病的家伙。
从蝴蝶公主回来,家里空荡荡的,御兰那个女人看来真的是不会回来了。
不想吃饭。
我一个人呆坐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走到了电脑前面,安静的坐了下来。
msn上,我想见的那个名字灰暗着,让我心下没趣。
连新邮件都不曾有一封,我有一种被遗忘了的感觉。
那个异国的小子说过要来上海,大概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叹了口气,然后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对这些无谓的人或事这么上心?
想一想,还是继续工作吧!
我想再写一个短篇,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一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一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艳的故事。
挑一张cd,我需要给自己一点刺激。
按下play键,房间里顿时充满破裂的音乐,女人尖锐的歌唱如断尾的野鸢,凄厉空灵而又绝等的美艳。强烈的节奏和出其不意的音符冲击着我,有毁灭的快感。
点燃一支more,咖啡色的烟支夹在我的手指间,沉郁的颜色映着我的缤纷的指甲。
最初喜欢more,喜欢的便是那颜色,搭配着我的手指和指甲,看起来很美。后来,又逐渐喜欢上这浓烈的烟雾和厚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很需要它。
我喜欢一切绚烂的可以让人沉醉的东西。
我只是真的没想到御兰会带一个男人回来。
“当初我们的协议上说得清楚,谁也不许带男人回来。”我冷冷地说。
“他喝醉了,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她无辜的解释道。
“你可以带他去酒店,去旅馆,任何可供你们消遣开心的地方,总之不该是这里!”我态度强硬。
“不可以!他只可以来我住的地方”
“可是你住的地方有一半是属于我的!”我怒气冲冲的打断她,不给她任何一点继续解释下去的机会。
她沉默了。
片刻,她缓缓说道:
“找到合适的房子,我会搬出去。”
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有这样的力量,可以让御兰迷乱的忘记一切。
在她搀扶着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因为他,握着她的右手。
只是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选择了无视。
我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
我缤纷的指甲下面,脆弱的血管里流动着透明的血液。
pub里,灯红酒绿。
尼古丁和酒精深深麻醉着人们的神经。女人们的香水味遮掩住了舞动身躯的汗液蒸腾,说穿了,其实有点无聊。
我本能的摸出打火机,却没有找到我的烟,摸索和寻找中多少有一点慌乱。
不远处伸来一只男人的干净而又敏感的手,手里是一盒黑色装的圣罗兰,黑色的外包装上,银色的“ysl”组合表示看起来总是有着过人的品位。
没有抬头,不想看这个随身会带着女士烟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因为不必看我也知道,这样的男子大多自命风流,很多也确实有着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他们敏感暧昧,一双眼睛里布满的都是纤细的神经。他们会有灵敏的鼻子,迅速捕捉到那些魅惑的味道。当然,他们也会有出错的时候,譬如现在,对我。
嘲弄的一笑,我转过身去,对着身边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粲然一笑:
“给只烟吧!”
女人的微笑很多时候就是最好的武器,尤其,是一个还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得到了一只登喜路,我微笑着,迅速找到了我的手指与香烟所能构成的最美好的姿态。淡青色的烟雾中,我缤纷的指甲看起来有点迷离,状态很不错。
后来我知道了,递给我圣罗兰的男人本来也是抽登喜路的,那盒圣罗兰是当天偶然的机会一个朋友遗忘在他那里的,他本以为机缘巧合这个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我丝毫却不领情。
有趣的是,给了我登喜路的男人是他的好朋友,我最后得到的那只登喜路,其实,原本,也是他的。
真是个有趣的故事。
我笑着,看着他们,抿一口杯中颜色诡异的液体,感觉真是不坏。
自从那个男人出现后,兰就不会再陪我来pub喝酒了,难得,我今天的兴致还可以这样的好。看来,男人,很多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尤其,还是两个英俊的男人。
我坚持叫这两个男人一个圣罗兰,一个登喜路。
他们看不出真假的反抗了一下,随即也就接受了。
本来嘛,名字,无非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又有多少关系?何况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不管你是阿猫阿狗,还是耶稣如来,天一亮,谁也不会再记得谁了。
他们说要带我去见他们的朋友,我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都是无聊,自己为自己找一点开心的事情总是好的。
只是没想到,人群中的兜兜转转,我在被引见的那堆欢乐的人群中,见到了兰。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彗星,junjin,你们是在哪里捡到我们家幽茹的?”兰快乐的有些歇斯底里。
“因为圣罗兰和登喜路。”
我说的没头没尾,心里有些空当的回音。
坐下,继续抽烟,喝酒,看着舞池中的男女放肆的舞动,我在努力寻找着作为一个旁观者的乐趣。
兰去跳舞了。
这小妮子疯起来总有点不要命的意味。
“一直都想和你说,打扰了,不好意思。”
说话的男人我算得上是熟悉的,自从他出现,曾经的那个兰就消失了。我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叫东万,是兰宿命里的克星。
“没什么。这是我和兰之间的事情,我们会处理好的,毕竟我们谁都不是小孩子了,都有分寸。”
我身体向后仰,瘫坐着,手指捏着玻璃杯,看这里面的啤酒泡泡一点一点的破灭。
东万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看了看我,牵动了一下嘴角。
“只是我有点好奇”我忽然间说道。
他回过头,有点不解的望着我。
我挺起身,凑过去,贴近他的耳朵,暖暖微微的吐着气,说道:
“我很好奇,你到底有多好,怎么就能这么轻易的毁掉一个女人?”
他皱了皱眉头,神色中有些不甚明朗的味道。终于还是站起身,走向了舞池中那个快乐得忘乎所以的兰。
“你的手很漂亮,尤其是指甲!”
说话的是刚刚被引见过的那个叫珉宇的英俊男人。
我谢谢地飞过去一个眼色,略略的点头感谢着。
“你怎么不去跳舞?”他好奇地问。
“有点累。看着别人和被别人看同样都是一种乐趣,不是吗?”我斜着嘴角微笑。
“不过”我把声音拉长,作出暧昧的姿态“假如你们这五位帅哥都可以陪我一起跳舞的话,我想一定是难得的无法比拟的乐趣。”
没有说过话的eric和andy,正聊着的珉宇,还有刚刚的圣罗兰彗星和登喜路junjin,你们一个都不能少!
我在心里狞笑着,脸上有点坏坏的味道。
我知道,有的时候,女人坏一点,很看起来特别的美。
做一个人的公主很精彩吗?
我要做的是他们所有人的王后。
兰没有和我一起回家。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只知道,她不会再告诉我她将要去的是哪里。
我有种预感,我们终将陌路。
因为男人。
msn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终于亮了起来。
那是一个陌生的男子,我们用文字聊天,用符号哭笑。他曾经说过要来这座无名的城,说过来的时候想来看看我,但实在没有了音信。
其实很好,我并不想见他。
见了面,我们很可能就不会再是朋友。
这个男人有着简单的名字,只有一个字母“s”是我喜欢的字母,一笔下来,有着美好的曲线和流动的味道。
我对他说,我忽然觉得冷,连我的指甲上都结满了霜。
他笑,没有答话。
我告诉他,我常常会觉得孤单,但是却还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想被打扰。然而,我真的感觉到,我即将真实的回归到一个人的生活中了,因为我似乎可以清楚的预见到兰的离开。就在这样的时候,我并不是开心的。
他在网络的另一个终端沉默。
我为自己到上一杯热咖啡,白瓷的咖啡杯上,我指甲上的颜色和花纹看起来更加得娇艳。
他问我,有没有想过离开?离开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城,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许一切都可以从新开始。或许,我可以去他的城,我可以见他
我对着电脑微笑,然后摇头。
我是不会离开的这里。我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台风,暴雨,光怪陆离,相聚,分离,男欢女爱这里的人来来往往,大多都是过客,只有我,我才是永远属于这座城的,我才是这里唯一的住户。
电脑上蹦出清晰的文字:
你是不是在等一个人?
我笑了。
在等待的那个,是御兰。而且,她也等到了。我没有什么要等待的。一个女人的滞留,也可以只是为了自己,也可以与男人无关,不是吗?
我们做一件事情,而那件事情本身,其实很可能并不是我们要的目的。就像我吸烟,其实,只是为了炫耀我美丽的手指和我绚丽的指甲罢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行文字,我惊了一下,但是随即笑了。
我将那个名字从msn上删除掉,彻底的阻止。
从此,再无联系。
兰哭了。
东万走了。
不仅东万,连着圣罗兰彗星、登喜路junjin,还有珉宇、eric、andy,统统都走了。
我递给她一张又一张的纸巾,然后点燃一只细到不能再细capri。这支烟吸进口腔的时候会有一种甜甜淡淡的香味在鼻腔和口腔之间萦绕,缠绵而且暧昧。我户一口烟,冷冷地看着她流泪,不说话。
兰忽然说想抽烟。多少年来我一直知道,兰是从不吸烟的。就像我,一直不断地吸着,几乎片刻离不开香烟一样。
我怔了一下,还是地给了她一只。
不是capri,我给了她一只dj,柠檬味道的,味道柔和,不刺口,很适合刚刚开始抽烟的女人。
“你从来不抽dj”她接过烟,并没有点燃,反而疑惑地问我。
没错,我不抽dj。抽烟的牌子虽然不是很固定,但是我还是不抽dj,那太过清甜的水果味实在无法满足我。
但是,我一直备着,似乎我早就知道,早晚有一天,我身边会有人需要它。
她捏着那只香烟,最终没有点燃。
大滴的泪水落下来,弄湿了手上的香烟,还有香烟上按着的自然色的指甲。
兰终于还是要走。
她说她不要再继续漫无止境地等,她说自己的青春在这样无尽的等待中总会很快的过去。所以,她要去找他,她要亲口告诉他她并不是一个坏女孩,她要让他知道这些岁月里她的爱恋留下的那些印记。
她说,他还是会爱她的。
我冷冷地看着他,嘲弄地笑:
有什么意义呢?你为他等了这么久,他倒是来了,还不是别人几张照片几句话他就怀疑你了不相信你了离开你了?你的爱情那么伟大那么坚贞又换来了什么?永恒无尽地久天长统统都是骗人的屁话!谁会爱谁一辈子?谁又会信谁一辈子?你跑到他面前摇尾乞怜换来同情换来怜爱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的不堪一击!
兰抱着头流泪,蹲在角落里,不肯抬头看人。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然后为自己点燃一只davidoff,它强劲的烟力会有推波助澜的功效。
我狠狠地捏着白色的过滤嘴,仿佛捏着一段往事。
后来的故事有点像做梦。
简单来说,就是不该出现的人却突然出现了,带走了兰。
于是,我的世界,重归了寂静。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兰。
当然,也没有见过那迷乱的几天生活中的任何一个男子。
我不知道圣罗兰的身上是否还有圣罗兰,登喜路是不是还抽着圣罗兰的登喜路。不知道珉宇还有么又见到过手指优美指甲绚丽的女子,也不知道eric和andy还会不会被怪异的女子硬拉着一起玩着群魔乱舞的游戏。
那个夜晚是个梦,梦醒了,我多收获了一个故事。
曾经,我真地想把那个故事留住。
所以,也没有人知道,其实,是我偷偷找人给他们送去了兰的裸照
s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
当然,这是我在那个梦境一般的夜晚,一个意料之外的收获。
如果我能留得住那一切,该多好!
我想留住兰,然后,或许,我就可以这样一个一个都留住他们所有的人,然后留住那个迷乱如梦境的夜晚
我不会离开,但是你们都可以留下来!
我只是想让他们都知道,迷乱的生活,我们也可以很开心
不知不觉地,时光的磨蚀下,我指甲上的那些美丽的图案也有些斑驳了,如同寒冷的冬天里玻璃上的那些霜花,随着太阳的生气,一点一点的消融,直至隐退。
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再去做指甲。
就像再经过一个寒冷的夜晚,玻璃上还会在凝结出美丽放肆而又迷乱的霜花一般!
蝴蝶公主。
我静静的挑选着美丽的图案,等待着美甲小姐帮我卸掉那层曾经美丽的甲皮——我已经不需要它了。
今晚回家,我要继续写故事,我脑海中的那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那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那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艳的故事,今天要动笔了。
指甲上的霜花凝好了。
真的很美。
“想不到你也会写happy ending!”看罢我刚刚结束的短篇,御兰的嘴角不禁浮起一丝轻笑,这样不无戏谑的说道。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嘛!天天喝咖啡,偶尔一天喝一次蜂蜜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我将自己深陷在沙发里,轻描淡写地说道。
“行了!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深邃!咱们卖文的谁不知道谁?我就不信,要不是有人专程找上门来让你特意为她写这么一篇故事,你能说换口味就换口味?就算是天天喝咖啡,咱们也都是早就中了咖啡因的毒的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戒就戒掉!”她继续敲击着电脑,头也不回,嘴角上那一痕轻笑还在,但是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完工!”她忽然向后一仰,整个人瘫坐在电脑椅上,双臂张开,呈现着一种极为放松的姿态。
“今天的更新写完了?”我挑起眼角,斜斜地飞过去一句问话。
“别提了!总算是完事儿了!幽,等我这个长篇完结了,我也跟着你写短篇去算了——早写早结早死早托生!”她的神色里,疲惫中又分明有着些跳动的喜悦。
“这话你都说了二十多回了!你还是先把你手上所有的长篇都给我结了再说吧!见天儿的都是催你的稿的,扰民呀!跟你作室友这要是没点儿精神承受能力早就费了!”我于是笑着抱怨道。
“行了!别跟我这儿叫屈了!回头姐们儿给你做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你那根民干脆肉的小神经还不行?走!陪我逛街去!上次看中一条裙子,我今天这就去把它拿下去!”她的手臂凌空一挥,姿态甚是好看。
“我不去!你知道我今天下午要去做指甲。”我举起双手,审视着自己的指甲,全神贯注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晓得了晓得了!这天底下哪有比你幽茹大小姐做指甲更大的事情呀?!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搞定吧!本姑娘今天不伺候了!”她没好气地扔下这样一串牢骚。
“不回来吃饭?有饭局?”我依旧研究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她。
“对!有饭局!姐们儿我今儿会帅哥儿去!你现在要是后悔也来得及,咱现在先去逛街,等晚上一块去会会新世纪叱咤风云的花样美男如何?”她望着我媚笑,如同一只牙尖爪利的猫科小动物,心知肚明的诱惑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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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幽茹,单身女子,有良好的性情和收入,生活在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无名之城,卖文为生,生活简单,但是轻松愉快。和我的室友御兰一样,我们都是美女。
别奇怪,这年头女人说自己是美女实在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只要上网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知道,你用“美女”作关键词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多于你用“女人”——可见,如今这个时候,美女的数量应该是远远大过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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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厌弃的看着那层被除掉的瘫瘫软软整体不明的物体,想象不出不久前它在我的手指上还曾经是一片绽放开的夏荷。这一次,我选择的是不再是立体水晶花,我选了喷枪彩绘,这个图案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色迷情。
美甲小姐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我的指甲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了。总是这样频繁的被覆盖来粘贴去,其实是很大的伤害。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是指甲会得不到呼吸。慢慢的,原有的那些美丽也就会消失了。
我笑笑,但是从来不会听,依然我行我素着。
我需要做指甲。
水晶甲液混合着水晶甲粉,融成一个个水晶甲脂球,覆盖在我的指甲上,我忽然间会想到冬天玻璃上凝结的那些霜花,一片一片的肆无忌惮的美丽。
如同我醉心着指甲上的蜂飞蝶舞,我的好友御兰却固执的从不让人碰她的手——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会用右手和所有同性握手,然而却坚持要用左手和所有异性握手的怪家伙。于是,就在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男女有别的怪异的握手方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想为自己掩盖一点什么或者保留一点什么的人。
说穿了,我们都是有病的家伙。
从蝴蝶公主回来,家里空荡荡的,御兰那个女人看来真的是不会回来了。
不想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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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上,我想见的那个名字灰暗着,让我心下没趣。
连新邮件都不曾有一封,我有一种被遗忘了的感觉。
那个异国的小子说过要来上海,大概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叹了口气,然后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对这些无谓的人或事这么上心?
想一想,还是继续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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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一张cd,我需要给自己一点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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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喜欢more,喜欢的便是那颜色,搭配着我的手指和指甲,看起来很美。后来,又逐渐喜欢上这浓烈的烟雾和厚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很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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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们的协议上说得清楚,谁也不许带男人回来。”我冷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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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默了。
片刻,她缓缓说道:
“找到合适的房子,我会搬出去。”
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有这样的力量,可以让御兰迷乱的忘记一切。
在她搀扶着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因为他,握着她的右手。
只是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选择了无视。
我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
我缤纷的指甲下面,脆弱的血管里流动着透明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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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和酒精深深麻醉着人们的神经。女人们的香水味遮掩住了舞动身躯的汗液蒸腾,说穿了,其实有点无聊。
我本能的摸出打火机,却没有找到我的烟,摸索和寻找中多少有一点慌乱。
不远处伸来一只男人的干净而又敏感的手,手里是一盒黑色装的圣罗兰,黑色的外包装上,银色的“ysl”组合表示看起来总是有着过人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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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必看我也知道,这样的男子大多自命风流,很多也确实有着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他们敏感暧昧,一双眼睛里布满的都是纤细的神经。他们会有灵敏的鼻子,迅速捕捉到那些魅惑的味道。当然,他们也会有出错的时候,譬如现在,对我。
嘲弄的一笑,我转过身去,对着身边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粲然一笑:
“给只烟吧!”
女人的微笑很多时候就是最好的武器,尤其,是一个还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得到了一只登喜路,我微笑着,迅速找到了我的手指与香烟所能构成的最美好的姿态。淡青色的烟雾中,我缤纷的指甲看起来有点迷离,状态很不错。
后来我知道了,递给我圣罗兰的男人本来也是抽登喜路的,那盒圣罗兰是当天偶然的机会一个朋友遗忘在他那里的,他本以为机缘巧合这个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我丝毫却不领情。
有趣的是,给了我登喜路的男人是他的好朋友,我最后得到的那只登喜路,其实,原本,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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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看着他们,抿一口杯中颜色诡异的液体,感觉真是不坏。
自从那个男人出现后,兰就不会再陪我来pub喝酒了,难得,我今天的兴致还可以这样的好。看来,男人,很多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尤其,还是两个英俊的男人。
我坚持叫这两个男人一个圣罗兰,一个登喜路。
他们看不出真假的反抗了一下,随即也就接受了。
本来嘛,名字,无非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又有多少关系?何况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不管你是阿猫阿狗,还是耶稣如来,天一亮,谁也不会再记得谁了。
他们说要带我去见他们的朋友,我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都是无聊,自己为自己找一点开心的事情总是好的。
只是没想到,人群中的兜兜转转,我在被引见的那堆欢乐的人群中,见到了兰。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彗星,junjin,你们是在哪里捡到我们家幽茹的?”兰快乐的有些歇斯底里。
“因为圣罗兰和登喜路。”
我说的没头没尾,心里有些空当的回音。
坐下,继续抽烟,喝酒,看着舞池中的男女放肆的舞动,我在努力寻找着作为一个旁观者的乐趣。
兰去跳舞了。
这小妮子疯起来总有点不要命的意味。
“一直都想和你说,打扰了,不好意思。”
说话的男人我算得上是熟悉的,自从他出现,曾经的那个兰就消失了。我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叫东万,是兰宿命里的克星。
“没什么。这是我和兰之间的事情,我们会处理好的,毕竟我们谁都不是小孩子了,都有分寸。”
我身体向后仰,瘫坐着,手指捏着玻璃杯,看这里面的啤酒泡泡一点一点的破灭。
东万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看了看我,牵动了一下嘴角。
“只是我有点好奇”我忽然间说道。
他回过头,有点不解的望着我。
我挺起身,凑过去,贴近他的耳朵,暖暖微微的吐着气,说道:
“我很好奇,你到底有多好,怎么就能这么轻易的毁掉一个女人?”
他皱了皱眉头,神色中有些不甚明朗的味道。终于还是站起身,走向了舞池中那个快乐得忘乎所以的兰。
“你的手很漂亮,尤其是指甲!”
说话的是刚刚被引见过的那个叫珉宇的英俊男人。
我谢谢地飞过去一个眼色,略略的点头感谢着。
“你怎么不去跳舞?”他好奇地问。
“有点累。看着别人和被别人看同样都是一种乐趣,不是吗?”我斜着嘴角微笑。
“不过”我把声音拉长,作出暧昧的姿态“假如你们这五位帅哥都可以陪我一起跳舞的话,我想一定是难得的无法比拟的乐趣。”
没有说过话的eric和andy,正聊着的珉宇,还有刚刚的圣罗兰彗星和登喜路junjin,你们一个都不能少!
我在心里狞笑着,脸上有点坏坏的味道。
我知道,有的时候,女人坏一点,很看起来特别的美。
做一个人的公主很精彩吗?
我要做的是他们所有人的王后。
兰没有和我一起回家。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只知道,她不会再告诉我她将要去的是哪里。
我有种预感,我们终将陌路。
因为男人。
msn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终于亮了起来。
那是一个陌生的男子,我们用文字聊天,用符号哭笑。他曾经说过要来这座无名的城,说过来的时候想来看看我,但实在没有了音信。
其实很好,我并不想见他。
见了面,我们很可能就不会再是朋友。
这个男人有着简单的名字,只有一个字母“s”是我喜欢的字母,一笔下来,有着美好的曲线和流动的味道。
我对他说,我忽然觉得冷,连我的指甲上都结满了霜。
他笑,没有答话。
我告诉他,我常常会觉得孤单,但是却还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想被打扰。然而,我真的感觉到,我即将真实的回归到一个人的生活中了,因为我似乎可以清楚的预见到兰的离开。就在这样的时候,我并不是开心的。
他在网络的另一个终端沉默。
我为自己到上一杯热咖啡,白瓷的咖啡杯上,我指甲上的颜色和花纹看起来更加得娇艳。
他问我,有没有想过离开?离开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城,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许一切都可以从新开始。或许,我可以去他的城,我可以见他
我对着电脑微笑,然后摇头。
我是不会离开的这里。我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台风,暴雨,光怪陆离,相聚,分离,男欢女爱这里的人来来往往,大多都是过客,只有我,我才是永远属于这座城的,我才是这里唯一的住户。
电脑上蹦出清晰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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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在等待的那个,是御兰。而且,她也等到了。我没有什么要等待的。一个女人的滞留,也可以只是为了自己,也可以与男人无关,不是吗?
我们做一件事情,而那件事情本身,其实很可能并不是我们要的目的。就像我吸烟,其实,只是为了炫耀我美丽的手指和我绚丽的指甲罢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行文字,我惊了一下,但是随即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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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再无联系。
兰哭了。
东万走了。
不仅东万,连着圣罗兰彗星、登喜路junjin,还有珉宇、eric、andy,统统都走了。
我递给她一张又一张的纸巾,然后点燃一只细到不能再细capri。这支烟吸进口腔的时候会有一种甜甜淡淡的香味在鼻腔和口腔之间萦绕,缠绵而且暧昧。我户一口烟,冷冷地看着她流泪,不说话。
兰忽然说想抽烟。多少年来我一直知道,兰是从不吸烟的。就像我,一直不断地吸着,几乎片刻离不开香烟一样。
我怔了一下,还是地给了她一只。
不是capri,我给了她一只dj,柠檬味道的,味道柔和,不刺口,很适合刚刚开始抽烟的女人。
“你从来不抽dj”她接过烟,并没有点燃,反而疑惑地问我。
没错,我不抽dj。抽烟的牌子虽然不是很固定,但是我还是不抽dj,那太过清甜的水果味实在无法满足我。
但是,我一直备着,似乎我早就知道,早晚有一天,我身边会有人需要它。
她捏着那只香烟,最终没有点燃。
大滴的泪水落下来,弄湿了手上的香烟,还有香烟上按着的自然色的指甲。
兰终于还是要走。
她说她不要再继续漫无止境地等,她说自己的青春在这样无尽的等待中总会很快的过去。所以,她要去找他,她要亲口告诉他她并不是一个坏女孩,她要让他知道这些岁月里她的爱恋留下的那些印记。
她说,他还是会爱她的。
我冷冷地看着他,嘲弄地笑:
有什么意义呢?你为他等了这么久,他倒是来了,还不是别人几张照片几句话他就怀疑你了不相信你了离开你了?你的爱情那么伟大那么坚贞又换来了什么?永恒无尽地久天长统统都是骗人的屁话!谁会爱谁一辈子?谁又会信谁一辈子?你跑到他面前摇尾乞怜换来同情换来怜爱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的不堪一击!
兰抱着头流泪,蹲在角落里,不肯抬头看人。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然后为自己点燃一只davidoff,它强劲的烟力会有推波助澜的功效。
我狠狠地捏着白色的过滤嘴,仿佛捏着一段往事。
后来的故事有点像做梦。
简单来说,就是不该出现的人却突然出现了,带走了兰。
于是,我的世界,重归了寂静。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兰。
当然,也没有见过那迷乱的几天生活中的任何一个男子。
我不知道圣罗兰的身上是否还有圣罗兰,登喜路是不是还抽着圣罗兰的登喜路。不知道珉宇还有么又见到过手指优美指甲绚丽的女子,也不知道eric和andy还会不会被怪异的女子硬拉着一起玩着群魔乱舞的游戏。
那个夜晚是个梦,梦醒了,我多收获了一个故事。
曾经,我真地想把那个故事留住。
所以,也没有人知道,其实,是我偷偷找人给他们送去了兰的裸照
s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
当然,这是我在那个梦境一般的夜晚,一个意料之外的收获。
如果我能留得住那一切,该多好!
我想留住兰,然后,或许,我就可以这样一个一个都留住他们所有的人,然后留住那个迷乱如梦境的夜晚
我不会离开,但是你们都可以留下来!
我只是想让他们都知道,迷乱的生活,我们也可以很开心
不知不觉地,时光的磨蚀下,我指甲上的那些美丽的图案也有些斑驳了,如同寒冷的冬天里玻璃上的那些霜花,随着太阳的生气,一点一点的消融,直至隐退。
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再去做指甲。
就像再经过一个寒冷的夜晚,玻璃上还会在凝结出美丽放肆而又迷乱的霜花一般!
蝴蝶公主。
我静静的挑选着美丽的图案,等待着美甲小姐帮我卸掉那层曾经美丽的甲皮——我已经不需要它了。
今晚回家,我要继续写故事,我脑海中的那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那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那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艳的故事,今天要动笔了。
指甲上的霜花凝好了。
真的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