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花心大萝卜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临渊行
书包网 www.shubao.la,最快更新重生之金牌狂妃最新章节!
看到夜清歌转过头,千寻基本上就已经确认了,的的确确是她的清歌姐姐,没想到终于让她等到了,还好她没有放弃。
“清歌姐姐,我终于等到你了,你都不知道我等你等的多辛苦,我在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跟我说说话,我都快要无聊死了,幸好现在你来了,不然我都不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了。”
千寻嘟着嘴一副很不情愿的表情,本来她就不愿意来到这个鬼地方,这里她一个人什么人都没有,可是谁让她敌不过她那个七哥哥那么权利大呢,应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她只配到这里来了,真的有一种被发配边疆的感觉。
夜清歌本来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没想到这家医馆的老板就是千寻,不用想也知道千寻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看小丫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就知道是被别人硬拉着过来的,而那个人之所以让千寻过来的目的都是因为自己吧。
“怎么在这里看到我不高兴吗?我本来还在奇怪堂堂一个花月国的皇城怎么会有天月人出现,一看到这个医馆的格局,我就知道会是天月人士,可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会是你,话说回来,你来到这里多久了?”
“我来到这里也不久,也就是个三四天左右吧!我接手这家医馆时间也不长,你也知道我只是喜欢捣鼓这些东西,对于这些东西怎么卖出去我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反正我又不愁吃不愁喝的,我只不过是在这里开一家医馆就是为了在等你的到来而已。”
千寻来的时候带了好多的金银财宝,她当然不会担心在这里会把自己饿死,只不过这里没有她心心念念的九王爷,所以说归根结底日子还是不好过,因为思念会把她烧成灰的。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呢!
“清歌姐姐,我这一次真的是受了很大的委屈才来到这里的,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吧,就是可怜了我自己,以后在也没有办法见到我的慕轩了,你说说我到底是多么的不容易,为了你们我离开了我最心爱的的人。都不知道我下一次见到慕轩了,他心里会不会有别人。”
“你要始终相信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夜清歌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又在拿属于自己的那套理论来说话了,反正她和北慕释两个人就是在遵循这样的原理。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原来清歌姐姐你和七哥哥就是用这句话作为你们两之间可以在一起的理论依据啊!怪不得你们两个人分开那么久感情依旧是没变,不管经历了多少,依旧最后还是可以在一起,真的希望我可以慕轩也能够这样。”千寻的担心可不是一点儿理由都没有,毕竟北慕轩可不像是北慕释那样专情,在千寻没有遇到北慕轩以前,北慕轩可是天月皇城特别有名的花花公子,女人可不仅仅是一个来形容。千寻都听九王府得丫环们说了,北慕轩以前的女人可以围着皇城足足绕够三圈呢!那数量之多可想而知。
但是所有的人一说起七王爷来,可就真的跟女人沾不上一点儿边了,这么多年来,七哥哥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拥有过,两个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所以说夜清歌不担心那是有原因的。
夜清歌自己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相信北慕释,两个人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很有好感,到后来似乎在一起也是顺理成章,没有觉得丝毫有什么突然的地方,可能这就是缘分,命中注定他们死也要在一起。
夜清歌现在可没心思跟千寻话家常,毕竟自己这一次出来是为了找到药材给何无欢止血的,当然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
“千寻,你的三七放在什么地方?我需要三七来止血。给我大概一两左右就可以了。”
“清歌姐姐,你哪里受伤了你伤到哪里了?重不重要让我看一看在哪里?你受伤的话三七可不管用。”
千寻一听到说是夜清歌需要三七来止血,立马就变得手忙脚乱了,夜清歌的身体不同于常人,不可能仅仅的只是用简单的三七来止血,而且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可以为了保证夜清歌万一受伤的话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不会有什么性命之忧,这可是千寻来到这里的使命,如果这个使命完成不好的话,说不定北慕释会怎么惩罚她呢?
夜清歌摇了摇头,看到千寻紧张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北慕释给千寻下达了什么命令,夜清歌也知道自己的体质跟别人不一样,她需要承受比别人更痛的伤痛,如果真的受伤的话,别人可以用的金疮药对她来说却是无效的,好像必须用千寻独门秘制的金疮药才能够止住伤口,所以千寻来到花月国应该也是这个原因。
“我没有受伤,是我的一个小朋友受伤了,所以才想要找一些止血的药材了,时间紧迫,你还是赶紧把药给我再说吧!”
“哦,我马上拿给你。”一听说不是夜清歌自己受伤了,千寻高高提起来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不然她怎么可以跟七哥哥交代。只要夜清歌没事,那她的小日子才会过得安稳。
千寻从药柜里取出了三七,不多不少,称了一两递给夜清歌,药这种东西不是说量多就好的,既然夜清歌都说了只需要一两那就给她一两就好了。
“三七的成分就是止血,不过看你要的量这么少,应该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伤口吧!还有你的那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呀!你和他是什么交情,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两的关系比我们之间还要要好吗?”
夜清歌忽然之间就发现千寻原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什么事情都想问,该不会是北慕释拍千寻来监视自己的吧,为了防止自己在花月国出轨。越快越觉得就像是这么一回事。
“你好歹等我把那个小朋友治好了以后,我们在好好的寒暄呀!”
“好的,那我知道了。对了你现在的身份应该不不能够暴露在花月国吧,而且你知道现在客栈人多嘴杂,你还带着一个伤员住在客栈的话肯定会不轻松的,而且你要知道伤员如果休息不好的话那就不能够保证伤口会完全的愈合,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你还是搬过来和我一块住吧,虽然说我这个医馆地方是挺小,但是你们住的地方还是有的。”
千寻可以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随时随地的都可以留在夜清歌的身边,这样的话,即使是夜清歌突然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她也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然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办法。
夜清歌点点头,千寻说的话不无道理,事实也的确如此。客栈里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而且她现在还带着何无欢,不管怎么说,住在客栈里都不是一个上上策。所以的的确确也可以采纳千寻的意见,搬过来和千寻一块住,这样的话自己放心千寻也可以放心。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如你所愿。不过我先得走了,我先要安排好我的那个小朋友。等我把他的伤治好了我就带他搬过来。”
“好的,我医馆的门随时随地都为你打开着。”
千寻可爱的笑了一笑,总算是了却了一件心事,她现在也可以跟七哥哥写信去了,告诉七哥哥她已经遇到了清歌姐姐,而且会一直留在这里和清歌姐姐在一起,让七哥哥放心,当然也必须要警告一下北慕轩那个家伙,不要趁着自己不在就出去勾三搭四,拈花惹草,招蜂引蝶,不然等着她回来的时候看她怎么教训北慕轩那个花心大萝卜。
夜清歌走出医馆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的的确确在这里看到千寻让她觉得不孤单,不管千寻是因为什么原因出现在这里,她的心里都会觉得特别感动和温暖。从来都没有一个男人可以为她做到这个地步,不是因为不能而是因为不敢,那些男人都觉得她太难以靠近,不适合娶回家做老婆,所以总会特别冷漠。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敢说来保护自己的,可是没想到却也是别人的圈套,而她却一步一步走进这个圈套最后灭亡,黑狼那个人不能说只是一个小插曲,应该的确确也算得上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可是这场爱恋没有任何的结局。
现在的北慕释可跟以前的黑狼不一样,做什么事情总是替自己考虑好,即便是这一次来到花月国,还是派着千寻来了,就因为自己的缘故,不得不说夜清歌真的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被别人呵护着的感觉。
有的时候仔细想想,没有男人其实也并不是活不了,只不过的的确确少了很多,可以说出来的乐趣。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事先处理好,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自去动手,一个人去面对危险一个人去解决问题,久而久之,这种感觉会变成习惯,已经习惯了这种孤单。但是有的时候特别孤单的时候还是会想?什么时候可以有一个人来陪着自己分担这些痛苦,分担这些喜悦。
看到夜清歌转过头,千寻基本上就已经确认了,的的确确是她的清歌姐姐,没想到终于让她等到了,还好她没有放弃。
“清歌姐姐,我终于等到你了,你都不知道我等你等的多辛苦,我在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跟我说说话,我都快要无聊死了,幸好现在你来了,不然我都不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了。”
千寻嘟着嘴一副很不情愿的表情,本来她就不愿意来到这个鬼地方,这里她一个人什么人都没有,可是谁让她敌不过她那个七哥哥那么权利大呢,应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她只配到这里来了,真的有一种被发配边疆的感觉。
夜清歌本来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没想到这家医馆的老板就是千寻,不用想也知道千寻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看小丫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就知道是被别人硬拉着过来的,而那个人之所以让千寻过来的目的都是因为自己吧。
“怎么在这里看到我不高兴吗?我本来还在奇怪堂堂一个花月国的皇城怎么会有天月人出现,一看到这个医馆的格局,我就知道会是天月人士,可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会是你,话说回来,你来到这里多久了?”
“我来到这里也不久,也就是个三四天左右吧!我接手这家医馆时间也不长,你也知道我只是喜欢捣鼓这些东西,对于这些东西怎么卖出去我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反正我又不愁吃不愁喝的,我只不过是在这里开一家医馆就是为了在等你的到来而已。”
千寻来的时候带了好多的金银财宝,她当然不会担心在这里会把自己饿死,只不过这里没有她心心念念的九王爷,所以说归根结底日子还是不好过,因为思念会把她烧成灰的。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呢!
“清歌姐姐,我这一次真的是受了很大的委屈才来到这里的,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吧,就是可怜了我自己,以后在也没有办法见到我的慕轩了,你说说我到底是多么的不容易,为了你们我离开了我最心爱的的人。都不知道我下一次见到慕轩了,他心里会不会有别人。”
“你要始终相信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夜清歌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又在拿属于自己的那套理论来说话了,反正她和北慕释两个人就是在遵循这样的原理。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原来清歌姐姐你和七哥哥就是用这句话作为你们两之间可以在一起的理论依据啊!怪不得你们两个人分开那么久感情依旧是没变,不管经历了多少,依旧最后还是可以在一起,真的希望我可以慕轩也能够这样。”千寻的担心可不是一点儿理由都没有,毕竟北慕轩可不像是北慕释那样专情,在千寻没有遇到北慕轩以前,北慕轩可是天月皇城特别有名的花花公子,女人可不仅仅是一个来形容。千寻都听九王府得丫环们说了,北慕轩以前的女人可以围着皇城足足绕够三圈呢!那数量之多可想而知。
但是所有的人一说起七王爷来,可就真的跟女人沾不上一点儿边了,这么多年来,七哥哥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拥有过,两个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所以说夜清歌不担心那是有原因的。
夜清歌自己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相信北慕释,两个人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很有好感,到后来似乎在一起也是顺理成章,没有觉得丝毫有什么突然的地方,可能这就是缘分,命中注定他们死也要在一起。
夜清歌现在可没心思跟千寻话家常,毕竟自己这一次出来是为了找到药材给何无欢止血的,当然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
“千寻,你的三七放在什么地方?我需要三七来止血。给我大概一两左右就可以了。”
“清歌姐姐,你哪里受伤了你伤到哪里了?重不重要让我看一看在哪里?你受伤的话三七可不管用。”
千寻一听到说是夜清歌需要三七来止血,立马就变得手忙脚乱了,夜清歌的身体不同于常人,不可能仅仅的只是用简单的三七来止血,而且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可以为了保证夜清歌万一受伤的话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不会有什么性命之忧,这可是千寻来到这里的使命,如果这个使命完成不好的话,说不定北慕释会怎么惩罚她呢?
夜清歌摇了摇头,看到千寻紧张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北慕释给千寻下达了什么命令,夜清歌也知道自己的体质跟别人不一样,她需要承受比别人更痛的伤痛,如果真的受伤的话,别人可以用的金疮药对她来说却是无效的,好像必须用千寻独门秘制的金疮药才能够止住伤口,所以千寻来到花月国应该也是这个原因。
“我没有受伤,是我的一个小朋友受伤了,所以才想要找一些止血的药材了,时间紧迫,你还是赶紧把药给我再说吧!”
“哦,我马上拿给你。”一听说不是夜清歌自己受伤了,千寻高高提起来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不然她怎么可以跟七哥哥交代。只要夜清歌没事,那她的小日子才会过得安稳。
千寻从药柜里取出了三七,不多不少,称了一两递给夜清歌,药这种东西不是说量多就好的,既然夜清歌都说了只需要一两那就给她一两就好了。
“三七的成分就是止血,不过看你要的量这么少,应该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伤口吧!还有你的那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呀!你和他是什么交情,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两的关系比我们之间还要要好吗?”
夜清歌忽然之间就发现千寻原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什么事情都想问,该不会是北慕释拍千寻来监视自己的吧,为了防止自己在花月国出轨。越快越觉得就像是这么一回事。
“你好歹等我把那个小朋友治好了以后,我们在好好的寒暄呀!”
“好的,那我知道了。对了你现在的身份应该不不能够暴露在花月国吧,而且你知道现在客栈人多嘴杂,你还带着一个伤员住在客栈的话肯定会不轻松的,而且你要知道伤员如果休息不好的话那就不能够保证伤口会完全的愈合,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你还是搬过来和我一块住吧,虽然说我这个医馆地方是挺小,但是你们住的地方还是有的。”
千寻可以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随时随地的都可以留在夜清歌的身边,这样的话,即使是夜清歌突然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她也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然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办法。
夜清歌点点头,千寻说的话不无道理,事实也的确如此。客栈里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而且她现在还带着何无欢,不管怎么说,住在客栈里都不是一个上上策。所以的的确确也可以采纳千寻的意见,搬过来和千寻一块住,这样的话自己放心千寻也可以放心。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如你所愿。不过我先得走了,我先要安排好我的那个小朋友。等我把他的伤治好了我就带他搬过来。”
“好的,我医馆的门随时随地都为你打开着。”
千寻可爱的笑了一笑,总算是了却了一件心事,她现在也可以跟七哥哥写信去了,告诉七哥哥她已经遇到了清歌姐姐,而且会一直留在这里和清歌姐姐在一起,让七哥哥放心,当然也必须要警告一下北慕轩那个家伙,不要趁着自己不在就出去勾三搭四,拈花惹草,招蜂引蝶,不然等着她回来的时候看她怎么教训北慕轩那个花心大萝卜。
夜清歌走出医馆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的的确确在这里看到千寻让她觉得不孤单,不管千寻是因为什么原因出现在这里,她的心里都会觉得特别感动和温暖。从来都没有一个男人可以为她做到这个地步,不是因为不能而是因为不敢,那些男人都觉得她太难以靠近,不适合娶回家做老婆,所以总会特别冷漠。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敢说来保护自己的,可是没想到却也是别人的圈套,而她却一步一步走进这个圈套最后灭亡,黑狼那个人不能说只是一个小插曲,应该的确确也算得上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可是这场爱恋没有任何的结局。
现在的北慕释可跟以前的黑狼不一样,做什么事情总是替自己考虑好,即便是这一次来到花月国,还是派着千寻来了,就因为自己的缘故,不得不说夜清歌真的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被别人呵护着的感觉。
有的时候仔细想想,没有男人其实也并不是活不了,只不过的的确确少了很多,可以说出来的乐趣。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事先处理好,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自去动手,一个人去面对危险一个人去解决问题,久而久之,这种感觉会变成习惯,已经习惯了这种孤单。但是有的时候特别孤单的时候还是会想?什么时候可以有一个人来陪着自己分担这些痛苦,分担这些喜悦。